工伤意外险指的是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意外险,如果员工遭遇意外伤害,因此身故、残疾、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那么工伤意外险应该如何购买?工伤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是?怎么获得工伤意外险的赔偿?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选择工伤意外险。如果对工伤意外险有什么疑惑,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2、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页购买工伤意外险,选择这种方式需要看清保险条款和免责范围,还需要看清工伤意外险对职业的限制。
3、消费者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销售热线购买工伤意外险,这种方式较为方便,但需要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一定的理解。
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当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时,需要所在的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户在平时也可以购买商业公司推出的意外险,这些意外险可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而且后续可以得到较高的赔付。购买商业意外险时最好对比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然后选择性价比最高的。在购买商业意外险时要知道什么情况下不赔,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需要注意的是,商业意外险一般按年缴纳保费,一次只能保障一年。不同的保额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