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险征收工作,根据英政办函[2023]2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英政办函[2023]2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和英政办函[2023]24号《关于在全县推广2024年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做好我镇2023、2024年度“两保一金”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置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可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标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标准,补贴标准为30元,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对应的补贴标准分六档:缴费一档(300-400元)政府补贴标准为45元维持不变;缴费二档(500-700元)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81元;缴费三档(800-900元)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138元;缴费四档(1000-1400元)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180元;缴费五档(1500-1900元)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285元;缴费六档(2000-4000元)政府补贴标准调整为402元。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38元/人,财政资助342元/人。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群体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三)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人每年购买最高不得超过3份。
二、征收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对象:镇2022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参保缴费率必须到达98%以上。首次参保人员须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对象:镇辖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三)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征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费统一从2023年9月17日起开始征收,在10月30日集中对各村(居)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结账,2023年12月15日前全面征收完成,全镇在2023年12月20日进行全面结账。
四、缴费办法
城乡居民可通过“掌上缴”和“就近缴”两种方式缴费。“掌上缴”: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以及代征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就近缴”: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通过代征银行(农商行、农行、工行、建行、邮储银行)各网点、村“惠农通”网点,以及税务大厅进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一)各村委会(社区)负责动员组织本村(社区)居民到就近的“惠农通”代办点缴费。
(二)提倡鼓励有条件的村委会(社区)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APP”“PC端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开展网上征收。
(三)提倡鼓励有条件的居民通过各专业银行的手机银行进行自主缴费。
(四)城区居民可就近到税务大厅或税务部门委托的农行、农商行、工行、建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费。
(五)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的集体补助或社会经济组织(个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直接到当地税务分局或县税务局办理缴费入库。
(六)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申报代缴资金由税务部门按照人员标识和代缴档次办理征收入库。
五、征收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两保一金”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各村要成立征收工作专班,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要确保参保(续保)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率必须达到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率必须达到100%、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投保率必须达到100%。
(四)严肃征收纪律。各村在开展基金征收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征收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上缴入库,坚决杜绝私存、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草盘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主办:英山县人民政府承办:英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