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
集体人身意外险属于一种商业保险。
1、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对于人身安全保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有如下规定:此类保险费,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即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如果不是法律法规所强制性规定的,企业自愿为其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而发生的保险费支出是不准予税前扣除的。此类保险费范围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投保对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也就是说,投保险种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在税前扣除:
①投保依据法定,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为职工投保。
②保险范围、保险费率、投保对象等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2、因公出差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除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外,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中,实务中最常见还有因公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购买意外保险的支出。
该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意味着以前年度的因公出差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3、责任保险费
集体人身意外保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不在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之内,因此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如何涉税处理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保障范围、赔偿比例以及报销程序的不同上,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保障范围仅限于因工而发生的意外事故,而团体意外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加全面。团体意外保险是指以集体员工为保险对象,保障员工因意外状况而受到的伤残或身故,并对此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团体意外险都有固定的费率,客户可以选择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达到或超过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少于8人,100%)。最低要求5~7人,高风险20人以上。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2008年12月的问答——
奥运合作伙伴人身意外险可税前扣除
因担当奥运合作伙伴而为职工支付的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费用是否可以申请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