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开学至寒暑假前)
1.门诊:
学生在辽宁工业大学校医院门诊看病,其门诊医疗费依据《关于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给予报销。政策详情请向校医院医保办咨询。学生在校医院门诊看病时需要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学生在其他医院门诊看病,其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2.住院:
原则上必须在锦州市内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具体流程为:(1)办理住院手续时,学生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直接到锦州市内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以“锦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的身份办理住院。(2)没有医保卡的参保学生可以采用持身份证无卡录入或电子医保凭证的方式医保就医。(3)误以“自费患者”身份办理住院的学生,必须在入院后72小时之内携本人医保卡和身份证转成“医保患者”。有关补办医保卡的具体事宜请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0416-5055586,0416-12333)。
3.转院:
学生在锦州市内具有转外就医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后,如因锦州本地诊疗水平或治疗能力所限无法医治的,可申请转外就医。转外就医政策详情和申请流程请咨询所住医院和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急诊转诊结算科(0416-3881006)或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16-8904567)。
二、寒暑假期间
三、实习期间
在实习地生病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按医保有关规定给予报销。门诊看病医疗费不予报销。政策详情请咨询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异地医保结算科(0416-3881006)或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16-8904567)。
四、休学期间
已经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在其户籍地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按医保有关规定给予报销。门诊看病医疗费不予报销。政策详情请咨询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异地医保结算科(0416-3881006)或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16-8904567)。
五、法定假日期间
学生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期间,在其户籍地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以住院入院日期为准),其医疗费按医保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政策详情请咨询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异地医保结算科(0416-3881006)或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16-8904567)。
六、急诊急救
学生在异地(非锦州市内)突发危急危重疾病需要立即在当地进行紧急救治的,必须在当地办理急诊住院。住院后出院前学生要给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急诊转诊结算科报备。政策详情和报销具体步骤请咨询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急诊转诊结算科(0416-3883450)。
七、居民大病保险
八、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计算公式
九、其他
△校医院医保办地址:校医院二楼。
△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与士英
街交叉路口西南角,锦州市医疗保障局2-4楼,锦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16-89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