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机构设立的条件为: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2.其他医疗机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即无需单独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该程序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程序合并进行,后续再进行主体资格登记流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