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医疗机构校验年度总结,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校验范围:
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除外)。
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10日为宣传阶段。
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21日为集中申报校验资料阶段。
2012年7月22日至2012年8月20日为现场审查和复查阶段。
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为审核批准办证阶段。全年校验工作至2012年8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三、校验所需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二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4、医疗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屋建筑平面图及资金验资证明一式二份。
5、医疗机构对照校验标准进行自查评分,上报评分标准一式二份。
6、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
四、校验方法:
各镇(街办)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校验审查、整改督查工作,市卫生局负责马店城区内社会医疗机构的校验审查、整改督查和各镇校验的终审与抽查督导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各镇(街办)卫生院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检查,现场督查评分,于8月20日前上报现场审查资料到局医政科,我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关键词:档案;管理;实操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织机构,担负着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医用低值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装备管理工作。其技术档案是在医学装备论证、采购、调试、验收、培训、发放、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光盘、磁盘以及随机材料。
一、医学装备现状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疗机构对其进行正常使用、维护和技术性能开发不可缺少的资料。其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已成为医疗机构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过多途径、多渠道,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使档案信息资源在医疗机构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涉及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核实、总结、调研及分析、整改总结,是一项专业性强的管理工作,需具备一定医学工程基础知识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才能胜任。
二、医学装备档案工作实操
(一)医学装备档案组织结构医学装备不同于普通工业装备,具有使用需求量大、价值高、维护保养复杂、报废处置特殊等特点。由此带来了医学装备管理的种类繁多、流水量大、定检计划繁杂,无形中提高了管理的风险,管理效率不易提升。针对医学装备管理的困扰,有必要在管理中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标准的操作流程,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用制度约束管理人员的操作步骤,实现医学装备管理的准确、高效、低耗。经过对医院现实中的医学装备汇总分类,建立了档案类属模型,并由此绘制了医学装备档案组织结构图,如图1所示。医学装备可分为医疗设备、医用低值器械、医用耗材三大类,其中,医疗设备类的特点是精密、价值高、使用频繁、定检要求严格,需要针对每一项设备建立专项使用记录,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周期检定计划,严格执行;医用低值器械的特点是种类多、数量大、入库与出库流水繁杂,需要细心核对,准确记录;医用耗材的特点是用量大,使用情况多,不易记录,需要制定使用计划,并预留足够库存,保证供应。这三类医学装备并不是互相割裂的,无法简单地划入某一具体类目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2.医学装备管理类档案
3.医用耗材及医用低值器械管理档案
一、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二、群教活动开展情况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和县卫生局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队结合卫生监督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6次集中学习、7次专题讨论、向兰辉及侯方杰先进典型学习、反腐倡廉警示专题教育、张思德纪念馆实地调研、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城的学习、班子成员之间面对面座谈、领导与干部职工座谈等形式,反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见保持高度一致。活动中,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收回48份,收集意见建议13条;召开恳谈会1次,收集意见建议5条;开展党员双报到1次,组织党员义工活动1次。
三、宣传信息与卫生技能学习情况
四、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上半年,我队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9起(新办33起,校验16起);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2起;发放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1700余份。
五、稽查法制工作情况
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为出发点,开展大队内执法质量调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出稽查通报2期,有效督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能。
六、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一)医疗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队在上半年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此项行动以维护全县医疗卫生秩序为重点,共查处违法医疗案件74起(无证行医案18起,打击游医56起),处罚金额达20余万元。
2.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年度审验工作。截止6月底,我队共审验医疗机构921家,其中乡镇卫生院67家,村卫生站817家,个体医疗机构37家,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校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3.严格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上半年我队完成全县医疗放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仪送检工作,共收集个人剂量监测仪元件140份,合格率99%。针对个人放射剂量仪监测不合格的情况,我队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4.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我队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规范、处方书写规范、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医疗废物、放射诊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出具日常监督意见书252份,日常监督覆盖率达100%,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上半年,我队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公共场所186家,其中住宿业46家,美容美发业58家,沐浴场所5家,游泳场所3家,其他公共场所74家,现场审验89户,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1082人。监督频率为2户次/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了9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上半年,我队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25人次,车辆56台次,监督检查市政供水企业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61家,快速检测25家,行政处罚供水单位1家。卫生监督员一方面从证照管理、人员培训体检、制度建立、水源保护、制水工艺、涉水产品、供水安全等方面对供水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另一方面对各乡镇供水站逐一摸底,了解现阶段供水安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继2011年筹资1250多万元对全县七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后,2014年我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5万元的东张孟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97万元的南韩村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主体一层已完工,投资95万元的镇卫生院和投资60万元的十里铺乡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和环评工作,将进入招投标。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建设年18个重点村投资217万元的卫生室建设项目高标准完成并投入使用,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变化天翻地覆。截至目前,我县169个行政村累计建成标准化卫生室55所,按一村一个标准化卫生室计算,标准化率为32.5%。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受到市、县领导肯定和赞扬,在全市卫生系统名列前茅,经验在全市推广,被县委授予第三季度“十件实事”落实先锋旗,镇单庄村卫生室被市局评为村卫生室建设十大样板工程之一。投资100多万元,联系点东张孟村“十件实事”全部高标准完成,驻村工作组作为全县六个代表之一在全县基层建设年活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评为市先进工作组。
二、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我县总人口数为282289人,2014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纸质档案数为196990人,建档率69.78%;规范化电子建档数为196678人,电子建档率69.67%。其中:农村居民人口数为266596人,建档人数186635人,建档率70%,电子建档率69.89%;城镇居民人口数为15693人,建档人数10355人,建档率65.99%,电子建档率65.99%。
三、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性高效。紧紧围绕“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高”目标,坚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党员示范岗,8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合并审批,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效能制度,缩短审批时限,增加人性化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创新了大量惠弱便民措施,全面提升了卫生行政服务审批整体效能,受到县有关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界群众的一致肯定,达到了违规收费、效能投诉0事件。被市卫生局评为全市卫生系统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截至2014年底,共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和变更517个,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和变更111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与变更注册初审92人,受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216人,特殊病门诊审批272人次,新农合转诊转院手续3286人次,接待参合农民报销2030人次。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大力开展党风党纪方面的警示教育,做到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正确决策。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了十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创建学习性机关、学习型医院,打造学习型干部、学习型员工,同时,加强《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各项法规、规定的学习,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策研讨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严格执行两条禁令,党政纪处、行政问责均为零统计。
五、稳定工作情况
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稳妥解决了系统内部存在的苗头问题,快速、高效地化解了7起医患纠纷,全年没有出现重大事件,群众满意度100%,尤其在十期间,研究制定了维稳方案,通过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高标准、高站位处理好了稳定工作,被县评为十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六、卫生应急工作
确定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和人员,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卫生应急办公室的领导机构,每年召开2次卫生应急工作的办公会议。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应急单项预案,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以机动队处置包装备、物质准备、流行病学调查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内容作为演练考核范畴,及时发现了机动队存在的不足及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培训,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预防、处置能力,无发生一件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情况。
七、政务协同工作
县委、县政府总结、报告材料、督查会签文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务工作做到了严格把关,逐级审批,按时递交,及时办理,短限报送,无发现一例迟办、未办事件,受到领导好评。高标准完成了12个政协提案,4个人大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受到了县法制办肯定。
存在问题:
一是医改任务还很重,少数村存在电子档案填写不规范、不完善、不真实现象,仍需继续努力;二是医疗技术人才断层、缺乏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三是医疗机构管理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四是在改善民生方面还需作更大努力;五是民营及部分全民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六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没有达到全覆盖,部分村存在村卫生室不规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三)认真总结表彰。2014年5月,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在自查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报告,于6月份组织两个检查组开展了全面评估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市卫生计生委还计划于省验收检查完毕,根据省检查结果,结合我市检查情况召开一个总结表彰会议,对三年来各地在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涌现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以总结成绩和不足,激发工作热情,指导下一步工作。
二、工作成绩
(二)措施得力。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摸清了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底数及基本情况,注重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相结合,严格评审标准,放射诊疗许可和校验、日常卫生监督不断规范。从整体情况来看,各地以示范带路,全面推开,大多数乡镇卫生院能够较好地贯彻实施现行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在规范放射诊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成效明显。
(三)硬件升级。各地以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契机,结合基层医改项目建设、“四化”卫生院创建活动,多方筹集资金,积极进行改造升级,不断加强放射诊疗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护用品配备,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待遇,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有了明显提升。竹山县加大了放射诊疗硬件投入,19家乡镇卫生院除3家外均配备了CR机;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卫生院、房县窑淮镇卫生院、竹溪县蒋家堰镇卫生院等多家卫生院投入数十万元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放射机房明亮整洁,焕然一新。
(四)管理规范。各地多措并举促进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加强了内涵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科室和岗位职责,加强了放射诊疗质量管理,放射诊疗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放射科布局较为合理,机房面积达标,门窗符合防护要求,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较齐,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了职业健康体检、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卫生防护档案较健全完整,落实了“七统一”,有效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业务量小,工作不饱和,收入较低,故积极性不高,缺乏改造经费保障,故有些卫生院放射科仍达不到规范要求。
(二)受经费和工作条件制约,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落实较差,少数卫生院放射科布局仍不够合理,机房面积较小,防护不达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意识仍需加强。大多卫生院放射机房陈列有个人防护用品,但在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多,患者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周期过长,佩戴不太规范。
(四)乡镇卫生院放射工作人员缺乏,部分卫生院仅有1名放射人员,难以合理安排轮休,放射假也不好落实。个别单位放射津贴发放不足,待遇不高,影响了放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县市放射诊疗许可未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受理,许可、校验程序简单,提交材料不全,现场核查不严,标准把握不准,档案建立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落实好医疗机构作为放射防护工作的主体责任,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分析差距,改进不足,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促进我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保护公众、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顺利。经省政府批准,我市盘县为20*年启动的新农合试点县,20*年新增加六枝、水城为试点县。三个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为216.86万人,实际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为160.50万人,参合率为73%。全市合作医疗资金总计7222.28万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资金为1604.97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共补助经费为2407.33万元,已全部到位;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补助经费为3209.94万元,还未下拨。1-5月,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总计820.51万元,其中住院补偿人次数为16326人,补偿费用710.57万元;门诊补偿人次数61518人,补偿费用109.94万元。目前,“新农合”三试点县各项程序运转正常,受益参合农民普遍满意。
2、各项农村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卫生局组织对我市县、乡、村卫生资源进行调研,并完成《六盘水市农村卫生资源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修改完成《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二是与市计生局共同完成《我市村卫生室、计生室整合方案》;三是完成14名乡村医生评优上报省卫生厅。
(二)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完成全市2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评审换证审查工作;二是完成钟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三是拟定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持续发展
(四)医政管理与科技教育工作进展顺利
(五)认真做好妇幼卫生工作
一是完成对20*年“三网”及年报监测质控检查工作。二是完成20*年产科质量评估未合格单位的复评估工作,对4家市区内私立医院、2家县级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复评估,检查结果水城县医院房屋未改造好,未评分,盘县中医院不合格,其余医院已达合格标准。三是完成儿童、妇女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拟定20*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全市20*年降消项目终期评估工作,我市三个项目县通过降消项目的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47.69%,孕产妇死亡率75/十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7.13‰,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0.*‰。四是开展“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全市参加人员共90余人,健康咨询500余人,义诊450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六)大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和“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打非办共组织检查医疗机构448户次,其中:警告109户,责令限期整改157户,查处其它违法行为94户,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给予卫生行政处罚6.1万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总数116件,罚款3.46万元,没收医疗器械34件,药品64箱;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于20*年4月25日至28日,组织市、县(特区、区)卫生监督所组成4个组对各县(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督查,共检查4个卫生行政部门,抽查医疗机构资料28户,现场检查医疗机构61户,取缔无证诊所3户,处罚20户,罚款金额1.56万元,卫生立案处罚3户(已责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完成卫生行政许可的梳理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七)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
一是组织对市中心区各街道办、社区落实创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二是配合市城管办开展“城市加强管理月”活动,对部署的各项工作坚持为期一个月的督促检查。三是组织开展20*年爱国卫生月活动,全市共开展5次大型卫生宣传活动,5次大型义务劳动突击环境卫生活动,参加人数达5000余人。四是举办了由各项目县(乡、村)负责人为主参加的项目技术与管理培训班。五是组织完成5个农村改水工程的设计和论证工作,报省爱卫办进行审批。六是拟定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六盘水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项目二五年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卫发〔20*〕87号)文件,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和资金的监管。二是对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1304.56万元进行了分配,制定了《六盘水市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经费项目管理方案》。三是加强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2004年安排盘县33个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9200平方米,总投资1*2万元,目前30个已动工,还有3个点土地未落实,通过初步验收的有11个工程点,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饰工程的有5个工程点,总完成投资700万元;20*年度安排六枝15所乡镇卫生院、水城2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2600平方米,总投资765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初步设计方案;争取到水城县29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1300平方米,总投资1263万元,目前正在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市医疗集团新建十九层住院大楼可研已批复,规模2812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水城县门诊大楼国债批复240万元,目前正进行前期工作;国债建设项目市传染病院、紧急救援中心于元月23日挂牌正式成立。
(九)启动干部保健工作
(十)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事业面临较大困难,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短缺,人员素质偏低,医疗设备技术落后,服务不够规范,整体服务能力达不到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应急救治队伍技术及装备亟待提高,疾控体系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经费严重不足,部分传染病呈高发态势。
(三)有的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
1.1人员配备
1.1.1构建组织架构
1.1.2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对机构的组织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机构主任负责领导机构的全面工作,并为机构提供人、财、物等全方位的支持。药物临床试验初次申报准备工作能否做好,可能取决于机构主任人选。有研究认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发展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医院领导对药物临床试验和机构重视程度不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管理中心解琴对2007年60家申报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85%的机构由院长或副院长任机构主任,且由院长或副院长任机构主任的机构评审得分居高,已说明医院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十分重要。我院领导十分重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将其列入2008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抓好药物临床试验工作与医院的品牌战略紧密结合,成立了由院长亲自领导的机构领导小组,对资格认定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将申报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责任。院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机构建设协调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机构办公室和专业科室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资格认定准备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1.2硬件设施
1.2.1机构办公室
1.2.2专业科室
作为三级甲等医院,我院专业科室医疗仪器、试验设施等硬件基本达到GCP要求,科室也具备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床位数和病源。《检查细则》要求对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定期校验,保证工作状态保持正常;具有必要的抢救设施设备和急救药品,保证受试者可迅速得到救治;各科室与重症监护室之间通道应流畅,保证受试者可迅速转诊;具有适当的受试者接待场所,能够满足知情同意、随访等需要。关于仪器设备的校验应与设备科沟通,校验工作落实到人;受试者接待室须设置在需要时能及时清场的空间,以保障受试者的隐私。
1.3软件配备
1.3.1制度建设
1.3.2人员培训
2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准备重点
4模拟资格认定
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要求的软硬件配备,检查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资格认定要求是极其重要的。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审查前,我院聘请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专家,以资格认定专家为主、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人员为辅,成立自查小组,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为依据,对所有申报专业进行认定核查,考核打分。结合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有的放矢地进行全面整改,使各专业科室对资格认定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5结语
一、普查意义和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县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为:
1、全面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2、建立全县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3、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4、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月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的范围是:(1)有色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厂、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这类企业数量多,且大部分规模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少、企业填报能力差。对这类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2、农业源
普查对象包括第一产业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污染源普查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牛、鸡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展开调查。
渔业污染源普查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场)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化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状况。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它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等。
(三)普查内容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利用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含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与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辖区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县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清查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确定清查企业名单,构建数据库;组织普查试点,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审核验收等。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报金华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半年,配合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抽查、审核和校验等工作。
(2)年月中旬-月中旬,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并进行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工作。
(3)年月下旬--月中旬,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乡镇(社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4)年月下旬--月底,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报金华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年月--月,配合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抽查、审核和校验等工作。
3、总结阶段(.--.):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与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对污染源普查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成立由副县长卢关荣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亚琳、县环保局局长施岩忠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磐安县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培训;
4、对各乡镇(社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普查结果。
(三)部门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媒体,进行污染源普查的社会宣传和动员;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
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农业源的普查;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县建设局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县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放射性伴生矿基本信息,配合县环保局做好放射性污染普查工作;
县林业局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的污染普查工作;
县水务局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中的渔业污染普查工作;
县供销社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的污染普查工作;
县卫生局配合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污染源的普查;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县供电局配合提供普查所需的用电企业信息,协助完成清查、普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金磐开发区、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培训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企业负责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做到所有从事普查工作的人员都经过普查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同时,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还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专题培训。
(五)质量保证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普查机构应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全县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全县污染源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数据库建立,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等。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全县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