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大学生医保是城乡居民保险的一种,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组织学生缴纳医保费用。
2、大学生医保的费用多少?
答:按照合肥市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250元/人。
3、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享受期限是多久?
答:2019年参保缴费后,医保享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2020年7月的毕业生)。第一年入学的新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4、大学生医保待遇有哪些?
答:(1)特殊病门诊待遇:患有我市规定的56种门诊特殊病种的,可向市医疗中心申请。符合鉴定标准的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特殊病门诊种类可查询总务处卫生健康网页)
(2)合肥市住院医疗待遇: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就医。可报销费用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
(4)购买大学生医保,享受商业保险报销待遇。
①商业保险享受期:2019年参保缴费后,商业保险的享受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②疾病门诊: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公办(含二级)医院或校医务室就诊,符合当地大学生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公司在15000元/人/年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95%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最高为15000元/人/年。
③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报销:符合当地大学生医疗保险规定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当地大学生医疗保险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商业保险公司按95%比例给付保险金,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最高为100000元/人/年。
④意外门诊:学生在校内,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医院或者校医务室就诊,符合当地大学生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公司在15000元/人/年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98%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最高为15000元/人/年。
⑤特殊病门诊费用二次报销:特殊病门诊费用已经按规定从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机构获得补偿或给付后,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商业保险公司按95%赔付比例给付特殊病门诊医疗保险金,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最高为100000元/人/年。
注:商业保险报销对于病种有规定,不符合报销的病种,不能进行报销,具体可以咨询总务处平兆英。
5、合肥市本地学生,家中已经购买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能否再购买大学生医保?
答:合肥市的学生如家中已购买了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不能再购买大学生医保。
6、异地学生,家中已经购买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能否再购买大学生医保?
答:按照目前政策,可以买,但是不能享受重复报销,只能选择一种进行报销。
7、购买了大学生医保如何进行报销?
答:①合肥住院报销:在合肥市定点医院(三甲以上)就医,对于已经参保的学生,在入院时说明已参加医保,并凭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窗口备案,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按比例报销。
8、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合肥住院报销材料:无需提供材料,入院备案成功后,出院直接在就诊医院按比例报销。
③商业保险报销材料:
门诊报销材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原件;用药清单(或有单价处方)及检查报告;化验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住院二次报销:住院病案;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住院医药费汇总清单;医保结算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医院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医院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