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划方案于2024年1月25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查,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4日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4日
4.联系人:黄瑛(13357339132);夏慧君(13874182909)
规划内容
一、项目背景及改造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紧抓机遇,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有序推进株洲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建设平安幸福、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解决高速城市化的遗留问题,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结合株洲市发展实际,特开展《株洲市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2024-2028年)》的编制。
改造对象:位于主城区范围内的村落,既在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部分城市的特征,也存在一些乡村特征的农村社区。本次为已列入五年改造计划的17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主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占地面积为300平方公里。
二、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2、坚持问题导向。以现状调研为基础,协调政府、社会、市场的多元诉求,以促进城市有序建设与规范治理为目标,“一村一策”制定面向实施的规划设计方案。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区位条件、不同改造对象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各改造对象原有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差异化确定改造对策、改造方式和配套政策,高质量实施城中村改造。
4、坚持节约集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存量挖潜力度,提倡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促进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
5、坚持多方参与。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尊重合法权益,建立多元主体全过程、实质性、高效率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合作共赢,推进治理创新。
四、规划方案
1、项目选择原则
本次纳入五年改造计划的17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具有显著的株洲市老工业城市特点,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民生纾困排危,着重解决高速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改善民生,提高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产城融合,与制造业、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三是与住房刚需挂钩,努力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开发。
2、规划思路
通过全面摸查株洲市主城区城中村用地边界、用地规模、户数、房屋用途等基本情况,梳理改造需求和意愿,明确五年计划的项目清单,确定改造方式和改造措施,拟定改造实施计划安排。
3、改造方式
城中村改造按“留改拆”的优先顺序,在对改造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改造方式指引。可根据改造对象的具体情况以及改造目标和改造需求,组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城中村改造。
①整治提升。以保留既有建筑为主,在保持现状空间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筑修缮、改建、扩建和景观环境整治以及公共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改造等方式,针灸式、精细化提高建筑空间的使用适应性和效率,实现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的整体提升。具有文化特色的村落,以保护保留优先为原则,以保护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历史环境要素、空间肌理为重点,对具有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的对象予以积极保护,整体提质,实现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和生态服务功能的提升。
②拆整结合。通过部分拆除、适度增建以及功能置换和环境提升等方式,实现产业和业态转型升级、配套功能完善、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土地利用效率和地区活力提升。
③拆除新建。一般针对通过综合评估采用其他改造方式难以达成改造目标的地区,有较大的拆除重建比例,需通过统一规划重构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实现新的发展定位。
4、分类方案
全市主城区共172个城中村项目列入计划,总占地规模17.79平方公里。按照整治提升类、拆整结合、拆除新建三种改造方式进行分类指引。其中整治提升类27个,占地面积0.64平方公里,占地面积占比3.54%;拆整结合类61个,占地面积8.03平方公里,占地面积占比45.14%;拆除新建类84个,占地面积9.13平方公里,占比51.32%。
天元区共61个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83平方公里;其中整治提升类4个,占地面积0.05平方公里;拆整结合类8个,占地面积0.28平方公里;拆除新建类49个,占地面积2.50平方公里。
荷塘区共37个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33平方公里;拆整结合类34个,占地面积0.76平方公里;拆除新建类3个,占地面积0.57平方公里。
石峰区共49个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6.12平方公里;其中整治提升类17个,占地面积0.54平方公里;拆整结合类14个,占地面积3.03平方公里;拆除新建类18个,占地面积2.55平方公里。
芦淞区共20个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6.37平方公里;其中整治提升类6个,占地面积0.05平方公里;拆整结合类3个,占地面积3.95平方公里;拆除新建类11个,占地面积2.38平方公里。
渌口区共5个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14平方公里;拆整结合类2个,占地面积0.01平方公里;拆除新建类3个,占地面积1.13平方公里。
5、分类指引
①整治提升类指引
②拆整结合类指引
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可按照规划采取“整治提升+局部拆建”方式实施拆整结合类改造。拆整结合类城中村以整治提升为主,拆除新建为辅,局部拆建应以栋为基本单位,涉及的拆除用地面积之和(含零星纳入的空地)原则上不超过拆整结合类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拆除后新植入的业态应以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房和提供生活服务的经营性用地为主,如商业、办公、创作中心等,在拆整结合类城中村的拆除新建地块在土地报批、地块指标、出让条件方面应进行政策扶持。
③拆除新建类指引
五、分期实施计划
现状建成区按照“一年试点、三年攻坚、五年全覆盖”的时序安排进行改造实施;城市新开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成熟一个开发一个,逐步实施。
2024年,选择试点,先期启动。筛选条件较为成熟的17个城中村作为治理试点进行启动,精心策划,高效运营,打造首批精品示范项目(天元区2个、荷塘区3个、石峰区6个、芦淞区5个、渌口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