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到港澳投保的内地居民越来越多,港澳保险公司对内地居民的病史记录也开始有了较为完善的调查渠道,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香港保险公司是如何调查投保人的病史记录的。
一、港澳保险公司调查渠道
一般情况下,港澳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来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
1.通过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就诊记录,这是目前调查的主要渠道;
2.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
1通过社保卡、身份证号查询就诊记录
投保人在投保时详细列明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的医疗病历和记录,作为评估的依据。
目前,港澳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调查社会保障来获取投保人的就医记录,因此,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的4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其要求对患者的病历进行严格的存储,包括:
第一,包括门诊等任何疾病史都可以联网查到;
第二,门诊病历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
这样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在做理赔调查时,通过投保人的社保可以查到近30年来任何一次的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并以此来对投保人的理赔事项作出判断。
2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
二、投保人注意事项
1不要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
社保卡就像身份证一样,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识别的凭证之一,是我国记录个人疾病就诊记录最多的地方。相信大家都知道,社保卡是不可以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是仅限本人使用的,每个地区都会有详细的管理规定。因此,社保卡的就诊记录就可以被认为是持有人的既往病史依据。
所以,杂志君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把社保卡借给他人,别让社保记录坑了你的保险赔偿!同理,对于商业医保等同样不能随意外借。
2全面申报既往病史
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病史,如果投保时故意隐瞒,而后期申请理赔的时候又被公司查出来了,那么公司是绝对有权利拒赔的。
在申报疾病时,也要讲究方法:
只要是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借用的既往疾病记录,都要申报;
对于自己无法确定是否要申报的疾病,一定要找专业的保险顾问进行把关。
三、关于港澳保险体检那些事儿
在客户投保时,都会有“健康告知”,其中涉及到很多过往病史调查。如果客户过去有疾病历史,保险公司就会通过调取病例和体检的方式,来核查客户的身体情况。
若港澳保险公司评估过投保人过往体检及医疗报告之后,要求投保人在港澳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则其体检项目将可能包含如下(依据不同投保额而定):
A.艾滋病(HIV)抗体测试;
B.显微镜尿液分析;
C.心电图;
D.运动心电图;
E.胸部X光;
F.简化血液组合测试,测试前需保持空腹状态,测试项目包括:肝功能、总胆固醇、高密度胆固醇、空腹血糖;
G.血液组合测试,测试前需要保持空腹状态,测试项目包括:肝功能、总胆固醇、高密度胆固醇、空腹血糖、肌苷酸、全血计数及血小板量、总蛋白和白蛋白、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反应,则还需要接受乙型肝炎e抗原和甲种胎儿蛋白测试。);
H.特选医生进行体格检查;
万一体检出状况,怎么破?
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投保客户也会遇到多种情况,这也得根据体检的身体情况而定。其中,最严重的就是被保险公司直接拒保。
加费:就是在正常保费基础上递加一定的费用核保通过;
除外:是对于某些特定疾病或死亡责任不予承保,其他都正常承保;
拒保:是最严重的情况,就是保险公司不接受保单投保申请。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本着最高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保险自己真实状况。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隐瞒自己的过往病史以此蒙混过关。后期保险公司一旦查实客户存在隐瞒欺诈问题,极有可能会造成保单失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