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民陈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反映,称自己购买车险时,在业务员的引导下误把交通统筹当成了车险来购买,事后想退又遇到阻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货车司机买保险误购统筹
退款需交手续费
因为对于此次交易心存疑虑,陈先生立刻向业务员要求取消订单,但被告知即便统筹单未生效,也要收取600元手续费。
节目连线记者跟进统筹公司最终退款
就此事,《政风热线》在节目中连线了众安(山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服表示,她们公司售卖的是交通安全统筹产品,但对于“统筹”与“保险”之间的区别,无法做出过多说明,只要保单未生效,便可无条件退款。节目中,该公司在南京的代理商同样也回应,他们所售卖的统筹是一种更新的形式,属于国家支持的新型产业,是合同制,承诺陈先生可以无条件退款。
不过,节目播出之后,事情发生变化。陈先生表示业务员仍坚持要收600元手续费。为此,记者多次与该代理商及众安(山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服沟通,最终他们为陈先生办理了免手续费退款业务,但对于是否存在以保险名义推销交通安全统筹的追问,未明确回应。
统筹公司监管更难擦边推销防不胜防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市场上还有不少此类售卖交通安全统筹产品的公司,他们常常在推销时,都自称是保险。驾驶员若不了解,很容易混淆。“哥,我把这个发给你了,你看一下,然后这是全险的一个价格。出险郊区一个小时,市区半小时,都是准时到的,非常快。因为现在保险公司有很多的,其实都是一样的。”某交通安全统筹公司业务员这样向驾驶员推销。
律师:统筹不是保险驾驶员购买应谨慎
对此,江苏路漫(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瑞恒表示,交通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区别,它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具备保险属性,其赔付能力缺乏完全保障。参与统筹的驾驶员与统筹公司之间属于一般合同关系,受《民法典》约束,而商业保险还会受到《保险法》的约束。业务员不能以保险的名义推销交通安全统筹。
“如果把交通安全统筹当作保险产品来推销宣传,可能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做虚假宣传,可能会因此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晋瑞恒坦言,因为商业保险保费相对较贵,要求更多,许多驾驶员出于经济方面的考量会选择购买交通安全统筹,但因其不受保险监管规则的约束,容易在赔付时出现问题。驾驶员若购买,要先了解统筹公司有没有规范经营,难不难理赔,合同条款如何约定,有没有充足的赔偿能力。因为如果出现破产等重大危机的话,它在资金方面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建议尽可能地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