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对三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乙型肝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具有假体心脏瓣膜、慢性肾炎8个病种)单独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再与普通门诊“共用限额”,而且每个病种的限额独立计算。
三类门诊特定病种在辅助就医点就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的不同,从3000元至4500元不等。
那要如何办理呢?
一、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接诊医师会协助您完成以下资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5.社保卡正面或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社卫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特定门诊待遇认定,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三、特定门诊待遇认定后何时开始享受?
待遇享受有效期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认定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注意:有效期满前1月内需及时办理续期。
四、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能不能变更?
门特选定医药机构一个年度内允许办理一次变更手续。
五、三类门诊特定病种选门特定点医药机构的要求
如果属于三类门诊特定病种(即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乙型肝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肾炎)待遇的参保人,同时,您普通门诊就医点在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属站点,您就可以前往相应的站点咨询医生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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