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本专题为四川省各行业企业家对此次修订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进行解析以及其他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知识,希望能帮到您。
四川省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目前,全省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大于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缴费费率有的单位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有的则高于0.5%。10月1日起,这类统筹地区的缴费费率原则上都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含0.5%);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的,在制定预警方案的同时,通过适当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基金安全。
孕妈们最为关心的就是生育保险报销的事情了。如何正确使用生育保险,能省下一笔不少的钱。所以准妈妈们都在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小编为孕妈们搜集了最新最全的关于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资料。
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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