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怎么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产检以及生育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是很多职场宝妈、宝爸搞不太清楚的事情,有不少人甚至都忽视了这项国家给予参保职工的福利和保障,也有的人是单位让交啥资料、就交啥资料,稀里糊涂地领了钱,但压根不知道数目对不对。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觉得有必要专门写一篇关于生育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希望帮助新晋职场宝妈、宝爸们避坑。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法定的标准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在0.5%-1%之间,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参保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没有单位的个人是无法参加和缴纳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待遇是职工合法生育时应该享有的权利。注意:合法生育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的重要前提,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如非婚生育、无准生证生育的,只能享受产假,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大板块。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形式有限额报销和按比例报销两种。限额报销就是生育保险基金对于生育生产的各种形式和花费标准提前做了预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限额补贴。按比例报销就是根据你的花费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花费越多,报销的金额也越高。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形式和报销金额,各地不一,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有出院时实时结算报销和出院后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两种,实时结算报销更加方便,也无需本人垫付费用,现在好一点的定点医院基本都支持生育医疗费用实时报销、结算。在支持实时结算的定点医院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在门诊或住院首次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社保卡;
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准生证等。
还有不少地区采取的是出院后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的方式。参保单位申请生育医疗费报销,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有单位盖章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或一式三份;
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均可);
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1份;
配偶报销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本人报销不需要)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个人申请原件;
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驻外证明。
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需要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对于生育的女职工而言,平时的产检费用本身也是生育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应该将每次产检的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明细清单、发票等材料留存好,这样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中最重磅的福利,接下来的每一段话都很重要,看仔细了啊!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是这样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天数为98天,各地为了鼓励生育,各地将产假天数大多延长至128天到158天,甚至178天不等,加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所以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和计发基数并不统一。例如,北京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予以确认;上海的规定更加细致,生育津贴原则上按照当月缴费基数计发,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山东省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的计算,要以当地规定的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准。假设女职工2021年生育,她所在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158天产假可以领取生育津贴=6000元÷30天×158天=31600元。
这里要强调一点,已婚参保女性流产或终止妊娠,也可以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未婚参保女性流产或终止妊娠,只能享受相应的产假假期,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如何申领?
生育津贴不同于工资,不用支付个人所得税。有人反映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生育津贴少于生育保险基金打给用人单位账户的数额,怀疑是用人单位私自克扣了。其实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可能是由于用人单位扣除了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垫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承担的缴费费用,这样也会导致实发的生育津贴低于应发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不是产假工资,这点一定要搞清楚!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这就意味着,女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在实践中,如果生育女职工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应该由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还需要注意的是,假如生育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需要由用人单位补足,发放差额部分。例如,《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还有“当地规定的产假天数比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日期长”这么一种特殊情况,这种情况下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两部分构成。
山东省就是上述的这种特殊情况。山东省的产假是由国家规定的基础产假98天外加山东省政府生育鼓励假60天构成,共计158天,但是山东省生育保险基金只按照98天支付生育津贴,剩余的60天由用人单位视为出勤计算,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此前,黑龙江省采取的也是同山东省类似的生育津贴计发方法,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将医保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时长从98天调整为158天。
第一、找好定点医院。从第一次产检开始,就找好定点医院,最好是支持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报销的三甲医院。这样产前、孕期以及产后都在统一定点医院,这样不仅安全,更能省不少事。
第二、证件、票据、清单、诊断证明准备齐全。
第三、搞清楚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发放基数是关键。各地的关于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发放基数的规定不一样,以当地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四、能够以个人形式在社保网站或者社保局窗口领取生育津贴最好,规定必须单位代办发放的话,事后一定要办事回执以及社保部门的打款明细表。
第五、记得尽快给小孩上新生儿医疗保险。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办理,以及生育津贴计发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广大职场奶爸、宝妈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