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7号

各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一)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

(二)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三)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

(四)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

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命名格式为:保险公司名称+说明性文字+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可以采取包括趸交、期交、灵活交费在内的多种保费交纳方式。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建立持续奖励机制,引导消费者长期积累和领取养老金。

六、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采取保证加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组合保证利率可以不同。投资组合保证利率一经确定,不得调整。

在有效管控账户流动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在积累期向消费者提供投资组合转换服务,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期限内可转换次数、转换金额,以及转换费用收取标准等。

八、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以下简称转换表),可以根据生命表、预定利率等变化适时调整,并在公司官方线上平台显著位置公布调整后的转换表。保险公司应当与消费者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其适用的转换表。

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身故责任、年金领取责任,保险公司可以适当方式提供重大疾病、护理、意外等其他保险责任。

消费者在保险合同期内身故,赔付金额在积累期内不得低于账户价值,在领取期内不得低于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养老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扣除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累计给付金额与赔付金额之和不得低于养老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对于其他养老金领取方式,累计给付金额与赔付金额之和不得低于消费者尚未领取部分。

十、消费者在积累期前5个保单年度内退保,保单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

消费者在积累期第6—10个保单年度内退保,保单现金价值不得高于以下两项之和:

(一)累计已交保费;

(二)账户累计收益的75%。

消费者在积累期第10个保单年度后退保,保单现金价值不得高于以下两项之和:

(二)账户累计收益的90%。

十一、消费者罹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定义的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且伤残程度达到人身伤残保险评定标准1—3级的,可以申请特殊退保。

消费者在积累期申请特殊退保的,现金价值为申请时的账户价值。消费者在领取期申请特殊退保的,现金价值为申请时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扣除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对于其他养老金领取方式,退保金额为消费者尚未领取部分。

十二、自2023年11月1日起,金融监管总局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保险公司除提交规定的备案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情况说明。

十五、保险公司可以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资账户建立后的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向账户划拨启动资金,用于支持账户运作初期的资产配置,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启动资金退出计划。

十六、保险公司应当按年度结算投资组合收益,以每年12月31日24时作为当年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时点,在次年1月前6个工作日内审慎确定并公布上一年度投资组合结算收益率。两个年度收益结算日之间特定日期的投资组合收益,为上一个年度收益结算日到该日期按投资组合最低保证利率计算的收益。

十七、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负债管理,投资组合收益水平应当体现保险公司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和养老资金安全、稳健管理要求。

十八、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其经营区域内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为有效履行对消费者的长期养老风险保障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代理销售服务合同中要求接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消费者信息。

十九、保险公司及接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通过官方线上平台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8号)关于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在线运营能力和在线服务体系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完整、客观记录在销售页面上呈现的营销推介、关键信息提示和投保人确认等重点环节,满足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要求。

二十一、保险公司应当履行销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和销售行为全流程管控。保险公司应当强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将其纳入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合规、积极妥善处理投诉。

保险公司通过本通知第十九条规定方式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应当在总公司专门建立或指定部门统一负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三、保险公司或接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通过本通知第十九条规定方式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应当使用简明易懂的文字向投保人提示以下信息:

(一)投资组合保证利率;

(三)投资组合转换安排;

(四)适用的转换表,以及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点、领取方式、领取期;

(五)初始费用收取标准;

(六)保险责任;

(七)现金价值规则以及特殊退保安排;

(八)对利益演示不确定性的说明;

(九)其他对消费者有较大影响的合同事项。

保险公司或接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获得投保人对上述提示信息的确认。

二十四、保险公司应当对账户价值变动和养老金领取金额进行演示,可以按照高、低两档收益率假设演示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情况:

(一)最高保证利率投资组合高档收益率假设不得高于4%,最低保证利率投资组合高档收益率假设不得高于5%;

(二)低档收益率假设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保证利率。

保险公司应当在演示过程中向消费者说明利益演示、转换表的不确定性。

二十五、保险公司或接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在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结算收益率与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比较;

(二)隐瞒合同限制条件或重要内容;

(三)作出虚假或者夸大表述;

(四)按照投资组合历史结算收益率对投资组合账户价值变动进行演示;

(五)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二十六、保险公司可以收取保单初始费用,消费者交纳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交费金额、账户累积金额、销售渠道等设定差异化的公平合理的费用标准,并在保险合同中列明。

二十七、保险公司应当在销售过程中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说明产品特点、保险责任、费用收取、各投资组合历史结算收益率查询方式等。

二十八、保险公司应当在其官方线上平台显著位置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投资组合当期和历史结算收益率、转换表及其变化情况等。

保险公司应当以消费者易于获取的形式,明示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每笔交费、相应扣费,以及扣费后进入账户金额等信息。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账户结算周期,提供账户价值查询服务,每年至少一次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账户价值变动信息。

二十九、对于投保人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且未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如其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等方式,将养老金领取条件变更为国家规定的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或在合同中增加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为领取时产品账户价值。

三十一、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监管,对于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将采取风险提示、监管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十二、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经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模、投资管理等情况。

三十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3号)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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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支付宝微信都可以投保。$...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支付宝微信都可以投保。$中国人保(SH601319)$app或者微信也可以投保,福寿年年民享福升级版最低100元投保,可以开通两个账户,其中一个是2.5保底的稳健账户和0.5的进取账户。推荐大家可以买10个分别是65.70.75.80.85,这5个年龄段的账户(分为投保时和到达领取时间的养老表)。 https://xueqiu.com/9079195617/287962082
5.万能账户的一种替代选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它就类似于目前销售的一般商业养老保险了,活得越久,领得越多,越划算,越早身故越不划算。 对于我来说,国民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最大吸引力,在于它那3%的保底收益,所以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把它当成一款万能账户来购买,在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前退保?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805212929130703
1.三面财经什么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三面财经】什么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00:00/00:00 今日节目单http://m.cyol.com/gb/baobao/articles/index.html?share_post_id=MadqoiZbA
2.商业养老保险可靠吗目前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保险业务,其中就包括有商业养老保险。很多人担心自己年老之后失去了经济收入后过得很不好,于是就会打算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那么,商业养老保险可靠吗?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商业养老保险可不可靠 只能说,买对了就是靠谱的,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你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所...https://m.66law.cn/laws/445213.aspx
3.平安富民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怎么样?可靠吗?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什么?前言:平安富民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导读:平安富民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账户式管理,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并且在领取期,您可申请定期或终身领取养老保险金,保障养老生活!那么平安富民宝专属商业养老保...https://www.shenlanbao.com/zhishi/11-507324
4.2022两会代表委员养老相关提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对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利好。 一方面,更加有效地提高消费者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进一步引导和培育他们的养老金融消费观念。 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试点的保险公司,深入地探索并积累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 https://hbsjzxh.hebtu.edu.cn/a/2022/03/11/2DC1FE0CAE53489E829F37AFABDE48B7.html
5.什么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普通商业养老保险有何区别?总的来看,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本质上是一款商业理财险,只不过它有“政府专属”的光环,让市场和群众更加安心。 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对比普通商业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相对普通商业养老保险而言的,之所以强调【专属】,是因为它是在2个指定的地区——浙江省和重庆市,由6家指定的保险公司——人保寿险、...https://www.naibabao.com/cms/show-17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