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由个人自愿选择档次参保:
1、一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2、二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1%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具体标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公布。
1、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
2、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3、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个人医保参保流程:
2、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辖区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医保参保缴纳方法:
1、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继续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个人社保查询方法
社保中心查询
社保卡信息可在市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的触摸屏进行查询,触摸屏分布在市各区劳动保障局服务大厅、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就业管理局服务大厅以及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通过触摸屏,可查询个人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3]
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以当地社保局的以公布为准),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个人账户查询密码统一被初始化(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