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一位狗主人遛狗时不系牵引绳,让其爱犬自由奔跑,却不料狗狗跑入了马路上,被一辆车辆撞倒并当场身亡。
此后,狗主人要求肇事方赔偿3万元,而交警也采取了严厉措施,暂扣了肇事方的车辆,并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不过,肇事方却不乐意了,一肚子“苦水”没地说,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隐情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撞狗后,车主遭遇肇事逃逸指控
湖州市一位女车主吴女士在正常开车行驶时,突然从旁边窜出一条狗,由于反应不及,她无法避开的撞上了小狗。
吴女士检查了车辆损坏情况后,她发现车子的前保险杠被撞掉了,令她不得不将车开到修理厂进行维修。
等到去取车时,她却被告知她的车已经被交警拖走,原因居然是她被指控肇事逃逸。这消息让她大吃一惊,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怎么会这样?
吴女士很困惑,因为她自认为一直都遵守交规,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款。
但她到了交警队才了解到,这一切都是因为狗主人向警方举报。
据狗主人称,吴女士的车在撞击了他的狗之后没有停车检查,而是直接开车离开了现场。这种行为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吴女士深感不解,她并没有想要逃避责任。但是交警支队依然认为她没有下车检查狗的情况,确实是肇事逃逸。
对于这一结果,吴女士感到非常无助和困惑。她从未想到,撞狗也有这样严格的交通法规要求。
但她认为即使这样她也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事故发生后她并没有逃走,而是小狗自己跑走了。她总不能下车去追一条狗吧。
但警方说,当时没有人看到小狗自己跑开,只有狗主人看到了撞击的过程。
随后,狗主人出现了,她看到自己的爱犬被撞倒,情绪十分激动,称吴女士根本没有停车检查,直接开车逃逸。
她提供了小狗被撞后的照片,可见小狗的确受到严重的伤害。
面对狗主人的气愤,吴女士十分愧疚,但却认为赔偿三万元对自己来说很不合理。
由于狗主人不停地恐吓她,说如果不签协议就准备吃官司坐牢,甚至还对她进行推搡。在被恐吓之下,吴女士不得不签下了协议。
后来,吴女士却不愿意履行之前签订的协议。
原因是事后,吴女士越想越觉得不解,明明是狗撞到了她的车,导致车辆受损,而她却要赔偿狗主人。
吴女士的弟弟也极其气愤,要求狗主人提供买狗的发票和养狗证,但狗主人却无法提供。
由于狗主人意识到自己理亏,提出要对赔款进行一定的让步。
然而,吴女士只愿意赔偿3000元,远低于之前签订的协议金额。面对这样的情况,狗主人拒绝了吴女士的要求,两人最终也没有达成共识。
到底应该谁来负责
吴女士与狗主人之间产生了深深地分歧。
吴女士坚称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狗主人在事发时没有遵守牵狗绳的规定。
吴女士表示,她的车只是与狗轻微碰撞,而狗既然还能跑着离开现场,说明这次撞击并非致命伤。
此外,横穿马路的狗可能在之后被其他车辆撞击,最终导致死亡。因此,她认为自己不应该赔偿狗主人。
而狗主人则强烈表示,她的狗是一种名贵品种,当年花费了一万五购买,之后又养育了三年。可是有深厚的感情。
因此,她认为三万元的开价不仅不过分,还十分合理,因为其中包含了她的许多精神损失费。
根据她的说法,狗在被撞飞出去后,吴女士并未进行任何查看,狗也没有逃走,而是躺在地上失去知觉。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为狗的伤势负责。
双方各执一词,说法也各有不同,使得这场争端陷入僵局。
双方对狗的死亡原因和责任归属存在分歧,也各有各的道理。
狗主人则对吴女士的想法非常不满,认为动物也应该享有自己的权利,狗也应该受到保护。不少人都养有自己的宠物,将宠物视作家中的一份子。
在争论中,双方的观点各执一词,但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赢家,只有无数的伤害。
遛狗不牵绳害人害己
吴女士的例子也引起了人们的反思,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大,更多的人选择在城市中养宠物,其中最常见的宠物是狗。
遛狗已经成为了犬主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在遛狗的过程中,许多人可能非常自信,不给狗系上绳子或者不好好掌控绳子。
这种行为不仅会影响到他人的安全,也会对狗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牵绳是遛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三起遛狗不牵绳导致事故的新闻案例来说明。
第一起,2020年6月,上海市一位女士遛狗时没有掌控好绳子,导致狗儿子突然冲出去将一名骑车人撞倒。事发时,骑车人的车速较快,因此导致严重的损伤。
后来,经医院诊断,骑车人被诊断为骨折,治疗费用达到了几万元。该狗的主人为此支付了全部的赔偿金。
第二起,2021年4月,河南郑州市一位老人在路边散步时,遭遇了一只狗的攻击。
据目击者称,这只狗一直在主人身边乱跳乱动,并且主人也没有牵住它的绳子。不幸的是,这只狗在路边看到老人时,直接扑了上去,将老人撞倒,造成了老人严重的伤势。
第三起案例发生在2022年1月。福建福州市一位妇女遛狗时,想让小狗自由的玩耍,所以没有给小狗系上绳子。
在路上,这条小狗受到惊吓,突然跑到了道路中间。正在行驶的一辆车子由于意识不到小狗的存在,撞上了它。导致小狗受后腿骨折,并且这辆车的司机也受到了惊吓并受伤。
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如果你在遛狗的时候不掌控好绳子或者不给狗系上绳子,将使他人受到伤害,并对狗的生命也十分不负责任。
人类是有理智的,但是狗却不一定了,必须需要人为的控制,不然就容易发生伤人事件,害人害己。
第一例是发生在广东深圳的一起案件。2019年4月,一名女子在街头遛狗时,狗突然冲向路人并扑咬,将一名路人的大腿咬伤。
经过医院治疗,受害人伤势不轻,血肉模糊,需要进行大量缝合和治疗。对于这起案件,狗的主人被依法追究了责任。
第二例是发生在山东德州的一起案件。2021年1月,一名男子在晚上开车经过一个小区门口时,发现一只大狗在路口漫无目的地活动。
由于该狗不受控制,冲着男子扑了过去,将男子的腿咬了一口,导致男子不轻的伤势。随后,狗的主人被找到,被依法追究了责任。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狗咬人仍然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事件。而这种伤害的发生往往都和狗被放养、狗主人控制不当等因素有关。
因此,为了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减少这种不必要的伤害事件,狗主人应该在遛狗时牵好绳子,控制好狗的行动,同时加强对宠物的管教和培养,让它们成为温顺的、不惹是非的行为伴侣犬。
牵绳遛狗不仅仅是一种合法规定,更是一种道德准则。犬主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稳妥地行动,避免的悲剧。
在遛狗时请不要随意试图给小狗过大的自由,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社会准则,让宠物和社会协调共存。
除了吴女士是否违章驾驶,引发本案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狗主人是否妥善照顾好狗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家庭养犬管理办法》,狗主人必须为其宠物负责,包括在公共场合加牵狗绳,防止其伤害他人或被伤害。
如果狗主人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引发的事故责任同样应由其全权承担。
然而,无论责任最终在谁,这条狗的生命却已经无法挽回。
这也提醒广大养狗人士,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办证加牵绳才是对狗狗最好的爱与呵护。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吴女士和狗主人最终以八千元赔偿达成此事,因为此事给他们双方都带来了伤害和损失,所以警戒大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遛狗的时候,必须遵守规定。不仅仅是遵守规定,更应该有一种责任感。
无论是驾车还是遛狗,不要以为自己常年如此,就以为着万无一失。因为这种想法一旦付之于行动,就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或许只需要遵守规定,规矩驾驶,或者只是牵紧一次狗绳,便可以避免这种意外事故,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再去后悔,因为悔之晚矣。
无论我们处在什么位置,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