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地铁、高铁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共113个)
本附加险为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地铁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地铁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高速铁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高速铁路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
1.空运费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2.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第一部分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
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但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导致的后果损失予以赔偿。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除外。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总保险金额:
年费率:
保险期间:自至。
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3.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项下保险财产施工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
4.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第二部分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本公司申报,并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
5.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损失造成污染的保险财产进行清除的特别费用。
清除污染费用包括:
(一)为修理受损物件必需发生的清除污染费用,例如:对在正常操作过程中暴露于离子辐射的部件进行清除污染的费用;
(二)为接触受损物件而发生的费用,例如:卸去及重新放置护罩和防护墙的费用;
(三)为防护受损物件的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例如:防护服,为避免辐射而设置阻隔物的费用;
(四)受损物件因正常操作过程中无法修理,只能重置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五)受损物件修理后,根椐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试验、检查、验收而发生的费用;
(六)转移和处置放射性残骸的费用。
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但本保险单第一部分承保的财产,其通常的修理费用不受限额的限制。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6.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
7.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地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
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9.灭火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保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
本保单对财产和灭火费用的责任不应超过每次事故。
灭火费用不应计入本保单项下财产的重置价值内。
本保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0.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
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
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保证期:个月
1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1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
保险财产总价值:
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
12.内陆运输扩展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扩展赔偿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承保的由本地供给的物资在保单限定的地域内,运往建筑工地的陆上运输途中,而不是水上运输或空运途中,由于碰撞、冲击、洪水、地震、水灾、地崩或山崩、地陷、盗窃或火灾引起的损失。
13.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下列项目:
(一)流体静力试验后的查漏费用(包括特殊设备的租用费、运输费和操作费)
(二)为查寻及修补漏点而产生必要的土方工程费用。例如,对未受损壕沟的开挖,管道覆盖层的剥离和复原。但上述泄漏必须系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事故,或由工地的施工错误所造成,并且%的焊缝已经×光检查,所有发现的缺陷均已排除。
本条款不负责赔偿焊缝的错误修理造成的费用。
每一流体静力试验段的赔偿限额:
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限额:
14.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一部分除外责任”第一款项下的措辞修改为:
“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
但是,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
15.核燃料组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根椐以下条件扩展承保燃料组件的损失。
(一)定义
核燃料组件包括:
1.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
2.燃料包层;
3.支撑结构。
(二)承保期限
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限内,本条款承保期限自燃料组件在安装工地卸下起,至每一燃料组件置入压力反应堆的位置后止。
(三)一旦发生损失,本条款负责赔偿扣除免赔额后的所有损失修理费用,该费用包括:
1.从损坏的燃料组件中提取燃料,并对此检查和储存的费用;
2.修理或重新放置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的费用
3.重新加工处理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4.重新放置受损核燃料的费用;
5.将核燃料、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组装成燃料组件的费用;
6.运输和保险费用,包括为获得必要的进口和运输许可而支付的费用。任何受损燃料组件的赔偿金额都不超过该燃料组件在保额中所占的比例。
附加保险费:(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年度)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日期燃料重量(吨)实际金额:。
16.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被保险人应根椐本公司要求提供:
(一)工地外储存的地址:
(二)储存物的最高金额:
(三)储存期限:
被保险人应保证:
(一)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
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7.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
18.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单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扩展承保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
保险财产:
保额:
上述财产必须是开工前状况良好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
由于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保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倒塌,对于不损伤其稳定性和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
与工程性质或施工方法有关的可以预见的损失。
保险期间内,为预防损失或缩小损失程度而发生的费用。
免赔额:
19.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20.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压力反应堆及内部物体(燃料组件及吸收器成份除外),对通常修理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不作区别,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
压力反应堆的外部范围根据附件第号图纸所示确定。
21.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火灾和其它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22.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
23.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单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的代位权,但须以本条款的所有被保险人都遵守本保险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
24.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
(1)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a.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
b.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
c.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己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
d.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拆除、重建。
(2)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它地点重建、修复时,本公司亦可赔偿,但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
(3)若在本保险单下保险财产受损,但因保险单规定的赔偿责任减少时,则本扩展条款责任也相应减少。
(4)本公司对任何一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25.急救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急救费用。
每次事故免赔额:。
26.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扩展条款B
(6)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
保险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7.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B
28.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B
29.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B
1.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二)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升值条款
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合同的实际合同总价值将超过原先估计的合同总价值,则本保险单第一部分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增加,但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保险金额的%。
3.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
(一)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二)因受损部分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造期内的施工原因引起,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限:个月
4.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
保证期限:个月,自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
5.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一)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
(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本公司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
(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本公司根椐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3.本公司可随时注销本保险,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届时,本公司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6.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机器设备的试车,但为期不超过(由第一次试车开始起计)。
若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本公司概不负责(但因机器安装时的错误除外)。
对于部分投入使用或交接完毕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对于未投入使用或交接的,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期限,保险仍然有效。
如使用二手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从试车开始起即告终止。
7.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
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1。
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2。
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
每次事故免赔额1: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免赔额2:。
8.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一)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
(二)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如经本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
(一)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
(二)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
(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
9.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保险工程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内未结束,本保险单的原保险期间将自动延长天;同时,在扩展承保保证期的情况下,保证期相应顺延,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单原保险期间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书面通知本公司。
1.工棚、库房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内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最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库房、工棚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直接、或间接造成工棚、库房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双方同意,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工棚每次事故限额为;每一独立的库房每次事故限额为。
2.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直接或间接造成农作物、森林以及养殖类的损失或责任不负责赔偿。
3.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在建造过程中,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三)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四)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
(五)基础不实造成地陷引起的损失;
(六)裂缝和渗漏。
4.钻井工程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钻井工程的责任范围将限制在下列风险引起的损失:
(一)地震、火山爆发、海啸;
(二)暴风雨、龙卷风、洪水、滑坡;
(三)井喷或形成坑状;
(四)自涌水流;
(五)火灾、爆炸;
(六)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泥浆损失;
(七)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洞孔塌方或由于异常,或页岩膨胀导致洞壁塌方。
本公司的赔偿以导致弃井后果的上述风险出现时已发生的钻井费用(含材料)为限。被保险人应承担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特别除外条件:本公司不负责赔偿钻机及钻井设备的损失(钻井商可为此安排其它特殊的保险)、各种打捞费用以及为恢复钻井状态而进行修正、研究检查(包括酸处理、断面切除等促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5.地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6.防火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仅在下列各项要求均得以满足时才对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负责赔偿:
(一)工地上应始终配备足够的和有效的消防设备以及充足容量的灭火用具,并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
(二)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员受到使用该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能随时进行灭火工作;
(三)若建筑、安装工程需设材料仓库、则库存物应分置若干库存点,每一库存点的材料价值不得超过金额。每个库存点必须至少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所有易燃物(例如不适合混凝土浇筑的模板材料、枯枝落叶层等),尤其是所有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放置地远离正在进行建筑、安装的财产或任何明火作业区;
(四)易燃物附近动用明火,或进行烧焊、切割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受过消防训练并配备灭火器材的人员在场;
(五)试车开始时,所有为设备运行而设计的消防设施必须安装就绪并能使用。
7.洪水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洪水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8.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1
兹经双方同意,以下条件适用于本保险条款
(一)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将为,该免赔额也适用于因火灾及爆炸引起的损失;
(二)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
2.由于任何管道过热或断裂引起的重整装置的损失;
3.由于放热反应引起过热或断裂并导致机器设备的损失;
4.由于故意未按技术规范操作,或切断安全装置引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
本条款对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第三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9.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单特别条款项下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二)下第1条“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的措词改为“催化剂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是由本保险单予以赔偿的机器设备的损失造成的”。
10.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但对滑坡造成工程地区重新开挖的费用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的范围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斜坡腐蚀的修补费用不负责赔偿。
11.洪水特约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由于暴雨、洪水所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在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这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是指依据气象部门统计资料,充分估计到保险工程地点10年来以及整个保险有效期内的暴雨、洪水情况及所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
若被保险人未能从水道中清除障碍物(如沙石、树木等)以保持水流畅通,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本公司不予赔偿。
13.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一)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超过图纸规定的开挖以及因此而增加的回填费用;
(三)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
(四)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
(五)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
14.旧设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被保险的旧设备的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可归因于该设备在本次安装之前的运行;
(二)可归因于该设备的拆卸(若本保险单未承保该拆卸工程)
(三)任何非金属部分。
15.沉箱基床施工特别条款
16.船舶碰撞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由于船舶(包括施工船舶)的碰撞或船舶缆绳影响,而造成被保险工程的损失,在本保险单下不予赔偿。
17.打桩及挡土墙除外责任
18.堤坝抛石施工特别条款
19.地下工程条款
20.非规范施工除外条款
21.工程施工防灾特别条款
22.工地内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特别条款
23.工棚、库房特别条款B
每一独立库房、工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4.洪水特约条款B
25.滑坡特别条款
26.涉水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本保险工程的合拢和渡汛工程结构施工内容,必须按拟定的施工进度表实施和完成,并在汛期前必须达到渡汛断面结构,否则由于工期延误,未完成拟定的工程内容,或者在汛期前未达到渡汛断面结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予负责赔偿。
27.疏浚施工回淤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本工程航道疏浚后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航道回淤均不属于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单下不予赔偿。
28.台风特别措施条款
29.文物艺术品保护建筑等类似物品特别约定
30.信息技术明晰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下的财产损失指财产实质性的物质损失。财产实质性的物质损失不包括对数据或软件的损坏,特别是数据的有害变化,由于删除造成软件或计算机程序的损坏,对原始结构的阻断或破坏。对以下责任不予赔偿:
(1)数据或软件的损失或破坏,特别是数据的有害变化,由于删除造成软件或计算机程序的损失或破坏,原始结构的阻断或破坏,以及由于这类损失或破坏造成任何营业中断损失。但本条款对因数据或软件的损失或破坏直接造成的财产的实质性物质损失予以赔偿。
(2)由于数据、软硬件或计算机程序功能、有效性、使用范围或转换的损坏引起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营业中断。
31.养殖业及资源损失特别条款
32.战争及恐怖活动除外条款
33.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
本条款“2000年问题”系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问题。
本公司对由于下列原因,无论计算机设备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直接或间接导致、构成或引起保险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能正确识别日期;
(二)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日期,以读取、存储、保留、检索、操作、判别、处理任何数据或信息,或执行命令和指令;
(三)在任何日期或该日期之后,由于编程输入任何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命令引起的数据丢失,或不能读取、储存、保留、检索、正确处理该类数据;
(四)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而不能正确进行计算、比较、识别、排序和数据处理;
(五)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对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程序、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进行预防性的、治理性的、或其他性质的更换、改变、修改。
34.风暴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由于风速达到或超过(蒲福)8级(平均风速超过62千米/小时)的风暴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损失、损坏或责任不负责赔偿。
35.隧道、坑道、临时或永久地下建筑安装工程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于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改变施工方法或地质条件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地质障碍所增加的费用;
(二)为改善或稳定地质条件,或封闭入水口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但为修复受损保险财产所必须采取的措施不在此限;
(三)清除挖掘物,或者清除超挖物及由此产生的回填费用;
(四)排水费用,但为修复受损保险财产所必须采取的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在此限;
(五)使用备用设施本可以避免的排水系统损坏;
(六)放弃或恢复隧道挖掘设备;
(七)为挖掘进行支撑或加固地面所需的膨润土等任何媒介物。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应赔偿金额以将保险财产恢复至受损前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费用为限,但不超过损失发生区域原挖掘费用的百分之(%)。
36.水平钻探损失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责任不负责赔偿:
--直接或间接由于水平钻探造成的损失;
--水平作业区内管道自身的损失。
37.沉降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对于地基、道路、桥梁由于下列沉降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未进行足够的加固或改良所引起的沉降;
(二)可预见的沉降;
(三)与所用的材料或施工方法有关的沉降。
1.建筑材料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的建筑材料不超过3天的用量,并将超过此量的材料放置在最近1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建筑材料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2.施工用机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于施工结束后,或任何施工中断时,都将施工用机具放置在最近20年未遭受洪水或水灾侵害的地方的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洪水或水灾直接或间接造成施工用机具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3.第一受益人条款1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应被保险人要求,为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公司应将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赔款先支付给。
4.第一受益人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应被保险人要求,为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公司应将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数额超过___________的赔款先支付给。
5.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作业井、沟、水管遭受水淹、淤塞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但每次开挖的长度,无论是部分或全部开挖均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长度。
本公司仅在下述情况下予以赔偿:
(一)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填实,以避免沟壕水淹后水管移位;
(二)水管铺设后,应保证立即封闭管口,防止水、淤泥等渗透;
(三)一旦压力测试结束,水管测试部分的沟、壕应立即填实。
每次开挖长度:米。
6.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要求:
(一)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三)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仍处于包装状态,直至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
7.不可控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因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任何场所无法履行保单或批单中规定的任何保证或条件而受影响。
8.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全部或部分开挖时遭受暴风雨、雨水、洪水而引起泥沙淹没、淤塞、腐蚀、塌方及管道、电缆、埋设物的浮起导致的损失。但每次开挖长度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公里数。
被保险人应保证管口处备有应急的封堵设备,并在任何停工期间诸如夜晚、假日等,封堵可能受到洪水侵害的管口。
每次开挖长度公里。
9.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如保险财产遭受保单项下承保责任的损失,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和理算师的建议,本公司可以同意%的预付赔款。
10.分期付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费按下列条件分期缴付:
分期数缴付保险费金额缴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被保险人未按上述缴付日期缴付规定的保险费,从应付日起至实际缴付日止的期限内,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在付清本保险单项下全部保险费之前,如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本公司应支付的赔款数额超过被保险人已缴付的保险费时,本公司有权在赔款中扣除被保险人尚未缴付的保险费。
11.分段开挖施工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无论被保险工程完工与否,在分段填筑、开挖、阶梯状开挖、明沟、管道施工中引起被保险财产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责任,只有当开挖不超过下列规定的长度时,本公司才负责赔偿,且每次事故的赔偿仅限于受损段的修复费用。
每次分段开挖最长不超过米。
12.连续损失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负责赔偿由于设计错误(如果批单扩展该责任)、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结构、结构部件、机器或设备的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前两次损失赔付100%
第三次损失赔付80%
第四次损失赔付60%
第五次损失赔付50%
超过五次损失,不负责赔偿。
13.地震地区建筑物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人能证明工程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建筑物结构均已符合有关当局对房屋建筑的抗震要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由于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予以赔偿。
15.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本保险单明细表第一部分项下列明的保险金额是在工程开始期间根据估算、概算、预算或者合同价格确定的预计保险金额。待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工程决算调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三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决算造价。
若本保险单项下第一部分被保险工程决算造价的变动幅度不超过预计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同意不再根据工程决算造价调整保险费。
如本保险单项下第一部分被保险工程决算造价的变动幅度超过预计总保险金额的±%时,双方同意对超出或低于第一部分预计保险金额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保险费率对保险费进行相应的调增或调减。
16.错误和遗漏条款
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可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
17.大型临时便道、便桥工程特别条款
18.地质灾害特别条款
19.恶意破坏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行为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20.工程变更告知特别条款
上述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调整是指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的重大调整,或指对工程造价、工期有较大影响的变更。
21.临时设施特别条款
22.碰撞事故特别约定
23.六十天注销保单条款
24.违反条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25.指定理算人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若估计损失金额超过(币种)(金额数值)时,本公司同意委请以下列明的公估行进行理算。
公估行:。
26.重置价值条款
27.桩基工程特别条款
29.盗窃险条款
30.不受控制条款
31.币种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如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款币种应与交付保险费的币种相一致。
32.违反义务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如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有任何欺诈行为、进行错误陈述,或采取欺诈手段或方式以图在本保单项下获取利益,保险人对其虚假的索赔不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如此,一个被保险人违反本保单约定的义务,并不影响其他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权益,但是,当其他被保险人获知违约行为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采取补救措施代为履行相应义务,否则,保险人依照合同拒绝赔偿的权利不受影响。
33.试车特别条款
试车和启动指每台设备通过通电或者锅炉第一次点火进行运行测试或负载测试。
以上试车和启动不包括任何水压、气压、电气、机械测试或其他检测。
34.诉讼及劳务费用特别条款
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为抗辩、保护或追讨保险财产而依法必须进行的诉讼,不应影响本保单条款的效力;同样,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追偿、保护或保存保险财产而采取的行动也不应视为放弃或接受受损保险财产残余部分的权利。
由此产生的费用按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各自利益的比例分摊。
35.临时通道特别条款
36.弃井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任何原因放弃竖井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损失或损毁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