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在帮助企业客户科学规避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及信誉度,助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那么,什么是责任险?日前,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保险消费常识手册》,就保险知识进行科普。
公众责任险适用场景:公众责任险适用范围广泛,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经营场所。
险种介绍: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保哪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
保什么: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还保什么: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理赔案例:某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游泳池责任条款。某顾客在该公司所经营的场所内活动时,因积水导致该顾客滑倒,致使该顾客股骨骨折,在经过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扣除免赔额后,赔付34000元,此次理赔不仅为企业减少负担,也为受伤人员及时提供了保障。
产品责任险适用场景:产品责任险适用于生产商、制造商、零售商、出口商、进口商、批发商等涉及商品流通的企业及场景。
险种介绍:产品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责任险险种,旨在保护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企业免受因其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可能面临的法律索赔责任,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理赔案例:某电器制造企业,为其生产的产品高压锅投保了产品责任险。保单累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800万。每次事故免赔:RMB5000或损失金额的10%。某居民在家中使用高压锅时,高压锅突然爆炸,该居民被锅盖击中头部受伤,房屋内家具地板等财产损失。据负责高压锅质理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因设计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经过事故认定,属于产品缺陷,保险责任范围内扣除免赔后最终赔付住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共计10万余元。
①雇主本人的过失行为:如对有害工种未提供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②选聘管理人员不当:如聘用无工作经验人员担任生产线主管;
③工作环境不安全:如提供危险的工作地点、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
④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未要求仓库禁止明火;
⑤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对未执行者无处罚。
险种介绍: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人承保雇员在雇用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疾病时,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
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受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下列赔偿:
①死亡赔偿金;②残疾赔偿金;③医疗费用;④误工费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适用场景:《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规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险种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和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者的死亡、伤残,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理赔案例:某化工企业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死亡残疾责任限额为30万元/人,另附加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3万元/人。保险期内,该企业员工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因一氧化碳中毒住院治疗。出院后,李某被鉴定为颅脑神经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李某在投保名单中,企业为李某办理了工伤保险赔偿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保险公司核定,员工李某的损失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向其赔付工伤保险未赔偿的剩余医疗费18947.56元及60000元伤残赔偿金。
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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