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1: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
累计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费率℅,每年保费6000元
方案2: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累计限额100万元
费率1℅,每年保费10000元
建议方案:
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
累计限额1000万元
费率‰,每年保费21000元
以上方案不扩展停车场责任、电梯责任责任;
如扩展停车场责任、电梯责任
停车场按照25元每个车位、电梯200元/部收费加在主险中。
四、保险期限:
自2016年1月日00:00时起———2017年1月日00:00时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区除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
款
五
、
司
二、理赔服务
就贵司公众责任险项目,我司承诺提供以下理赔服务:
(1)接报案
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同时指定
(2)现场查勘时限
承保人负责保险事故的现场查勘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查勘费用。
承保人接到报案通知后,应在20分钟内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
质的公估公司人员赶到损失现场,进行现场查勘。查勘人员应做好现场查
勘记录,参与查勘的各方人员应对现场查勘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查勘结束
后承保公司(或公估公司)应向参与查勘的各方分别提供一份完整的现场
查勘记录,以备留存。
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及受损财产实物等。
(3)索赔单证审核
承保公司应在现场查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投保
人或
其他被保险人此次索赔所需的材料清单。承保人按照索赔材料清单准备索
赔材料,受理、审核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索赔单证和资料。
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按本保险有关规定以EMS、邮寄或其他方式向保险人提交必须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索赔单证和资料。保险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投保人或其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若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书面审核意见,则视为承保人各成员认可索赔资料完整。
(4)赔案处理及赔款支付
承保人按照下列约定核定保险事故的赔付金额,并支付赔款。
①赔款核定
一般情况下,承保人应在被保险人索赔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
核定,并与投保人达成赔付协议;如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承保人应在被保险人索赔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并与投保人达成赔付协议。
②赔款支付
承保人在与投保人达成赔付协议后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赔款:
赔偿额度在10万以内(含10万),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赔偿额度在10万以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理赔流程图
6)理赔服务小组
姓名
职位
本项目职责
联系方式
巫红斌
太平洋湖北分公司重大客户部高级经
理
总体负责
徐颖太平洋湖北分公司理赔部科长理赔管理
(7)聘请公估公司及其费用
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协议各方对于损失金额或责任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
或发生超过50万元的损失事故,由承保人聘请合同三方认可的保险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公估,聘请公估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保人承担。
(8)预付赔款支付
公众责任险
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损失事故,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根据投保人要求,保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定数量的预付赔款,最高金额为初步核损金额(扣除免赔后)的50%。
(10)定期提供理赔统计报表
保险人承诺将对每一索赔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并负责
原因、估损金额、定损金额、赔款等与赔案处理有关的信息。
(11)回访制度
期或不定期的客户回访,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听取客户对服务工作的意见
和建议,及时改正和完善服务工作中的失误及不足之处。对回访中发现的
问题,保险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12)保险法律服务
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协助
拟定有关保险法律的文件、文书、合同等。
(13)建立重大灾害预警服务
我司与气象台签订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随时撑握近期天气趋势及气
象状况,密切注视灾害动态,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防汛、暴风、暴雨等灾
害气象状况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人身事故。
(14)业务咨询服务制度
我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财产险、人寿险、金融证券、信托理财、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方面,贵司及各参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