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行合一

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业务,要求完善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用假设及结构,并强调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用要做到“报行合一”。

2024年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提出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

2024年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较于此前的监管要求,《通知》最大的调整就是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报行合一”主要是针对保险产品的销售费用这一因素来做要求的,因为整个保险行业在过去经营比较激进的年代,都采用了一种“产品定价的费用假设和实际费用支出情况大幅偏离”的方式,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客户购买保险产品,交给保险公司100元保费,扣除掉5元的费用成本,剩下的95元才会按照约定的预定利率去累积投资收益。

如果一个产品在定价的时候,100元保费只需要花2元的成本,那么就可以用98元来给客户累积投资收益,那么这个产品给客户的现金价值、保险利益就会明显提升——这些数据,是保险公司给监管备案时所使用的数据。

但现实情况是,假如一家保险公司只给销售渠道支付2元的费用成本,这个产品是卖不出去的,一方面是因为销售费用太低不足以激励销售队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渠道竞争很激烈,只给2元的肯定比不过给10元的。

所以,过去那些比较激进的保险公司,通常采用的方式就是,给监管报备一个只需要2元费用成本的产品,给客户的产品利益也是按照98元来算的,但在实际销售过程当中还是给渠道支付5元甚至是10元的销售费用,这就是监管部门所谓的“报行不一”。

“报行不一”带来的后果就是,保险公司要自掏腰包去补贴这额外的销售费用,这就是“费差损”。但如果保险公司长期在经营费用方面持续亏损,那么就有可能会给行业带去巨大的潜在风险。

一、《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

2023年8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保渠道严格执行“报行合一”政策。此次监管力推“报行合一”,要求险企严控负债成本,给人身险企面向银行业重新谈判乃至降低手续费率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通知》的核心内容有五大要点,关系到银行代理渠道的费用问题。首先,《通知》要求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应审慎合理确定费用假设,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发展水平、盈利状况、管理能力等,细化完善费用结构;

第二,《通知》要求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在产品备案时,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

第三,银保渠道佣金费用“报行合一”的要求被强调。《通知》要求各公司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第四,《通知》要求各公司对产品开发和使用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产品使用行为的管控,防范不正当竞争;

最后,《通知》要求各公司已备案的银保产品,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补充报送费用结构和佣金上限等内容。

二、《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年10月,监管部门在产品备案系统发布《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备案的银保渠道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与后续单独报备的银保渠道总费用要一致,否则监管部门会按照“报行不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文件发布后,保险公司纷纷重新对银保渠道产品进行了备案,同时与银行重新签约,银保渠道手续费率得以回归合理水平,“报行合一”真正成为了行业行动准则。

三、《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1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首个关于银保渠道强化“报行合一”的监管文件,围绕银保渠道实施“报行合一”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一、《通知》进一步予以明确,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在备案时,应当在精算报告中明确列示各交费期附加费用率和附加费用率结构,规定“附加费用率即可用的总费用水平”,包含向银行支付的佣金率、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的固定费用等,其中佣金率应列明上限。而不是险企理解的实际总费用水平,可以超过备案产品时所注明的附加费用率。

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列示的佣金率上限,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出单费、信息费等名义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银行代理渠道的业务、财务、内控及预算考核机制,确保下属分支机构有效落实“报行合一”要求。分支机构应当按总公司要求严格落实“报行合一”工作。

四、《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主要有以下内容: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未来,保险产品未来是保险业务单一的载体。“保险+”已经是目前的趋势。保险公司需要更加细分的市场定位,在服务方面找特色。例如,保险+养老社区,无论是自建或者是合作模式,部分保险公司已逐渐走出一套自己的经营模式。

二、对销售渠道的影响

监管要求“报行合一”全渠道一视同仁,但不同渠道的发展阶段和业务模式不同,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会有所不同。

1、银保渠道

监管在2023年三季度的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提到,银保的手续费预计平均下降30%。总对总、分对分协议的销售费用水平下降,“小账”管得更加严格。

2、经代中介渠道

对于中介渠道,预计“报行合一”下整体佣金水平将大幅下降,甚至有人预测将减半。

未来能够长期发展的经代机构,一定是运营效率高的,尤其是大中型经代机构。在整体佣金减少的情况下,分摊固定成本的能力愈发重要,内勤成本、销售支持、IT系统费用、职场成本等对整体盈利性提升具备一定空间。利用科技赋能是方向。

而销售人员直佣调整的水平可能会少一些。基本法利益也许会重新回顾并调整。

类似保险公司,保险+服务也会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这对于中介渠道,可能意味着,拓宽产品销售品类,例如有些经纪公司已经具备基金销售资质,或者往保险金信托发展等。抑或者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形成MGA模式,即囊括更多保险产业服务链条,包括产品开发、定价、理赔等传统上属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范畴,而这一切的基础仍是建立在运营效率的提升上。

3、个人代理人渠道

代理人渠道有别于其他中介渠道,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保险公司自营的,至少保险公司对其费用水平更有掌控力。

执行“报行合一”,整体渠道利益会下降,长远的影响和中介渠道类似,运营效率的提升非常重要。可能基本法利益调整的动力更大一点,毕竟代理人渠道的营销金字塔结构更加显著。

独立代理人也是潜在的发展方向,或者是聚焦高客,在佣金比例下调的情况下,增大业绩基数。

三、对消费者的影响

短期,定价激进的产品可能会停售、更新。如果应用简单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当供需曲线发生变化时,市场会重新找到一个均衡价格。整体价格在这样的情况下预计会有一定上涨。不会仅仅是渠道让利,消费者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价格上涨的影响。

长期来看,如果保险公司有更加稳健的经营基础,在产品选购时常见的对保险公司安全性的质疑,可能也会少一些。而摩擦成本下降、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长期还是能为消费者带来更有性价比的产品。

1.明确报行合一的目标和意义:首先,要明确报行合一的目标和意义,即通过实现银保渠道业务信息的透明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增强银保合作渠道的竞争力。

2.建立报行合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建立报行合一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银保渠道业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数据交换平台等手段,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信息质量: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报行合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信息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错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通过落实报行合一要求,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同时,通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可以增强客户对银保渠道业务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THE END
1.保险销售渠道有哪些保险销售渠道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途径。目前,保险销售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中间人,他们与客户直接接触,了解客户的需求,并向客户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保险代理人通常是独立的个体或公司,他们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可以提供多种保险产品选择。2. 保险经纪...https://www.xyz.cn/toptag/baoxianxiaoshouqudaoyounaxie-214375.html
2.保险公司有这四种销售渠道,你知道几种?很多人可能只知道保险公司就只有保险代理人来销售保险,当然了,各个渠道销售的产品一般是有些差别的,有可能保险代理人那里卖的和保险中介平台看起来是很相像的产品,也有可能电销的和银行的又很类似,但终归不是完全一样的。其实并不是的,他们有以下四种渠道。 https://m.sohu.com/a/593364284_121438190
3.2018级泛华金控——专业互联网保险中介商业模式案例分析从一开始互联网销售作为传统保险销售渠道的补充,发展到一系列始于互联网销售的保险创新产品,乃至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保险各场景和环节的效率提升、技术支持,对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各方的运作逻辑和价值体系进行重新构造,互联网保险依托的技术环境也在不断创新、优化和发展。http://fmba.pbcsf.tsinghua.edu.cn/info/1027/1260.htm
4.保险营销新渠道介绍.docx保险营销新渠道介绍.docx,保险营销新渠道介绍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整个保险环境的变化,保险营销 方式越来越呈多元化趋势。 一、保险营销的新渠道 保险销售的新渠道有电话营销、网络营销和引导业务三种。 电话营销, 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或使用合作机构的电话呼叫中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211/5041211203004141.shtm
5.#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新渠道事业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新渠道事业部#每年会给员工安排体检吗? 3359 阅读 2 回答 我要回答 @2024 职Q 智联招聘 《职Q社区规范》 《资质公示》 合作商务邮箱:sbyh@zhaopin.com.cn 友情链接 HR圈内招聘/ 同道问答/ 人资知识社区 51社保/ X职场/ HR Bar/ 中人网/ 研招网 京ICP备...https://zq.zhaopin.com/answer/1997961/
1.中小险企如何破局银保渠道现有银保业务模式的驱动力有两个:一是保险公司基于粗放发展思维形成的规模崇拜,二是银行基于业绩考核而形成的利润追求。在这种情况下,把保险产品销售出去的同时保证银行利润是第一位的,因此产品预定利率和手续费当然是越高越好,只要保费到手,剩下的问题都交给资产端,至于其能否解决就跟渠道部门无关了,这种资负脱节...https://jrj.wuhan.gov.cn/ztzl_57/xyrd/bxy/202406/t20240617_2416730.shtml
2.保险销售有哪些渠道?有什么优缺点?1、保险公司的个人销售渠道 优点:比较常见,也容易接触到,覆盖面最广的销售人群。 缺点:只能销售自己所代理公司的保险产品,产品选择相对单一。 2、银行渠道 优点:银行可以为大额保单需要财务证明的时候提供便利。 缺点:主要集中在理财产品这一块,比如说年金、分红、万能、投连险等,这些产品的复杂性无法在银行柜台的短...https://www.cpic.com.cn/c/2020-11-11/1611435.shtml
3.销售渠道都有哪些保险公司销售渠道一文详解我们大多数客户了解保险公司或者说了解保险产品,接触最多的就是一线保险代理人或者是保险销售人员了,不管是车险的销售,还是保险个人代理人。 其实从保险行业销售端来看,这只是一个销售渠道,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发展模式,其实还是有很多的。 今天来详细介绍一下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及其特点,以及第三方中介平台的销售模式趋...https://uuwangluo.cn/58011.html
4.封面文章:银保渠道助力人身险行业穿越周期(2023年第3期)混业经营和宽松监管是欧洲银保渠道主导的有利条件,混业经营使得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融合障碍变小,不仅催生了银行保险,同时也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而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模式比较简单,仅把银行当作一个简单的销售渠道支付佣金手续费。我国银保渠道要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必须突破目前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式,...http://www.cisf.cn/fxgc/zdtj/3777.jsp
5.常用保险术语256条combinedofratio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时,在费率表中的基准费率基础上对保险费率作的调整。 35、 纯保费 pure premium 净保费 net premium 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给付金额的期望值。 36、 附加费用 loading 在费率厘定中,在纯保费基础上附加用于支付保险公司营业税支出、营业费用支出、保险保障基金、利润及风险附加等的费用。 https://blog.csdn.net/caolaosanahnu/article/details/7335701
6.银行保险的销售模式(精雅篇)为适应不同的客户与销售渠道, 不同销售模式下提供的产品不尽相同。在电话销售模式中, 由于销售人员仅通过电话或邮件与消费者联系, 无法充分发掘消费者的需求, 仅能提供一些最为简单和标准化的意外险等产品;OTC模式中, 保险公司通过提供简单、便于理解的产品,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短时间内完成销售行为的目的。在这...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z6r61pm.html
7.保险公司营销工作(精选5篇)5.考核体系过分严格与别的销售人员相比,保险营销员承受更多的考核压力。首先,保险产品是“非渴求”无形商品,这意味着保险营销员在推销过程中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够让客户购买这种商品。其次,在现行的人制度下,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并没有提供给保险营销员基本的底薪,可以说,保险营销员的收入所得完完全全是依靠业务提...https://www.1mishu.com/haowen/6126.html
8.销售行为管理新意见下:个险中介线上渠道的转型分化不过销售管理规定一旦出台,低产能人员被迫退出保险舞台,从供给侧上来讲,未来拥有互联网产品开发资格的保险公司,或许会开放一定的中介渠道,但该中介渠道不会与现有个险发生太大的冲突和矛盾,会将简易性产品的市场份额通过中介渠道与互联网保险平台进行合作。其自身可能大部分都是提供第二、三、四类产品销售,且均以高产...https://insurance.hexun.com/2022-08-03/206496682.html
9.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三国时代事实证明,如果把水滴看作商业公司,那么绝对是一场误解。根据水滴公司的招股书显示,2020年公司营收为30.28亿元人民币,近9成的收入都是来自于保险佣金收入。 水滴筹确实不赚钱,但沈鹏发现,当参与到水滴筹的救助之中,人们通常会对疾病产生恐惧心理,利用这种心理向健康人兜售保险,转化率比传统销售渠道高。 https://36kr.com/p/1212752274394761
10.保险营销渠道分析11篇(全文)国内财险业务自恢复以来,一直习惯于依靠公司外勤直接展业,并辅之以兼业代理等简单的销售方式,缺乏系统完善的营销体系。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方式对传统营销渠道依赖性过强,而对新兴的营销渠道,例如:网络营销、保险社区营销、渗透营销运用很少,这样就很难从多渠道、多方位构建起复合型的保险营销方式。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wm4lpo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