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个人理财》章节考点(7)银行专业资格考试

考点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

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误导客户或夸大宣传。

(1)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②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③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④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⑤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2)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登载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该款理财产品或风险等级和结构相同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平均业绩及最好、最差业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②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理财产品业绩和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③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

(3)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名称及刊登或发布评价的渠道与日期。

(4)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

(5)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1)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2)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3)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4)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客户。

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商业银行网点或其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客户签名确认;未进行评估,商业银行不得再次向其销售理财产品。

(2)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3)理财产品销售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通过销售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

②将理财产品与其他产品进行捆绑销售:

③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

④通过理财产品进行利益输送;

⑤挪用客户认购、申购、赎回资金;

⑥销售人员代替客户签署文件;

⑦中国银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4.法律责任

(1)违规开展理财产品销售造成客户或银行重大经济损失的;

(2)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

(3)挪用客户资产的;

(4)利用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考点2基金代销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作出了多次的修改完善,2013年的更新版本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013年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将基金销售机构类型扩大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特定基金的宣传材料规定。推介货币市场基金的,应当提示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推介保本基金的.应当充分揭示保本基金的风险,说明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3)禁止性规定。①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②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③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用销售基金;④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⑤进行预约认购或者预约申购(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外),未按规定公告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⑥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⑦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禁止性规定的情形:⑧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1)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认定,擅自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

(2)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误导其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3)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的;

基金销售机构存在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基金销售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三万元以下罚款.

基金销售机构存在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基金销售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保监会于2000年8月4日颁布实施了《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最新颁布实施文件为保监发[2014]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1.保险兼业代理人的概念

2.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管理及业务范围

保险公司只能与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委托其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业务范围以《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核定的代理险种为限。

(1)销售前需要了解你的客户。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①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②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4.禁止性规定

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购买指定的保单:

(3)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人;

(5)对其他保险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宣传:

(6)代理再保险业务;

(7)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8)兼做保险经纪业务;

(9)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损害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考点4银信理财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银监会于2008年12月4日颁布实施《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1.银信理财业务的规范性规定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

(2)充分揭示理财计划风险,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度测试;

(3)理财计划推介中。应明示理财资金运用方式和信托财产管理方式;

(4)未经严格测算并提供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理财计划推介中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或意思相近的表述:

(5)书面告知客户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在理财协议中载明其名称、住所等信息;

(6)银行理财计划的产品风险和信托投资风险相适应;

(7)每一只理财计划至少配备一名理财经理,负责该理财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并于理财计划结束时制作运行效果评价书:

2.风险管理控制

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力相适应的理财服务。

银信合作过程中.银行、信托公司应当注意银行理财计划与信托产品在时点、期限、金额等方面的匹配。

考点5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银监会于2008年3月7日颁布实施《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1.从业资格规定

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通过我国期货行业认可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交易人员至少2人、风险管理人员至少2人。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从业记录。

2.禁止性规定

商业银行从事黄金期货经纪业务应取得相应资格,不得利用自有的黄金期货交易资格代理客户从事黄金期货经纪业务。

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制度.不得利用其黄金期货指定结算银行及指定交割金库的信息优势,为其黄金期货交易谋取不当利益。

考点6个人外汇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分类和管理: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2)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①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⑤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⑥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3)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①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境外个人购买B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①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③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⑤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个人外币现钞存人外汇储蓄账户步骤类似,不过当金额超出规定时.应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内容

(1)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规定。

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2)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①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③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④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⑤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⑥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⑦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⑧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①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

②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③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3)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①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④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4)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①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THE END
1.中国银行2021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三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业务角度,本集团主要通过六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 年末中国内地资产总额3 214,918.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375.77亿元,增长10.47%,占集团资产总额...http://yuanchuang.10jqka.com.cn/20220329/c637907694.shtml
2.附件:《广东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监管办法(试行)》.doc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不含深圳,下同)保险中介市场发展, 强化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险法》、保险中介监管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保监 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银保监 办发〔2019〕19 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https://www.chddh.cn/archives/73rxnk2jx6d00lep6ym4.html
3.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22期(总期22期)在线培训课程据悉,为加强和改进财险公司产品监管,夯实产品监管制度基础,根据立法计划和工作安排,银保监会财险部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日前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中。 https://www.zzqyj.net/?list_89/1226.html
4.2024年汽车金融市场行情分析与趋势预测五、加快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第三节 中国汽车金融政策及监管环境 一、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五大变化 二、政策助推汽车金融业发展 三、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监管分析 四、银监会强化汽车金融公司监管 五、建立汽车金融有限监管格局 六、中国汽车金融委员会介绍及其规则 第四章 2019-2024年中国汽车金融业分析 第一节 ...https://www.cir.cn/R_JiaoTongYunShu/69/QiCheJinRongShiChangXingQingFenXiYuQuShiYuCe.html
5.《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元渠道品质管理办法(2020版)》业务...《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多元渠道品质管理办法(2020版)》业务组所有组员的当季度累计扣分达到的,主管当季度不允许晋升;两个考核季累计扣分达到的,当季度予以降级处理;自然年度内(滚动计算)累计扣分的,由业务主管退任且一年内不得再任职管理序列()https://m.ycpai.cn/souti/9lzucweh.html
6.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新规:电话销售渠道业务需全程录音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保监会官网日前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当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 此次《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误导问题,从办法的名称“可回溯管理”...https://news.cctv.com/2017/07/11/ARTInXlbW6kUzL2UuqSSqOig170711.shtml
1.有志从事证券保险行业的你看准啦!广东金融高新区这些企业虚位以待...3、系列岗前培训,精英培训,业务培训及管理培训等 应聘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 gfzqfsfgs@163.com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型证券公司,2010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601377.SH)。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型证券公...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322814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第一条为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制定本办法。 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82274&itemId=928/
3.保险公司管理制度6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诉讼工作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诉讼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诉讼工作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以公司各级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保险类诉讼/仲裁案件和其他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以下统称诉讼案件)。 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0530152631_2915225.html
4.保险销售考勤管理办法(通用8篇)篇1:保险销售考勤管理办法 业务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和区域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各区域经理负责所辖区域销售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28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辖区域人员的考勤签到表及所在区域人员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vhdg1vva.html
5.行业监测保险行业监测月报新闻频道2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核心原则在于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 https://news.hexun.com/2019-04-03/196711604.html
6.保险公司综合部述职报告(精选18篇)进一步规范完善理赔中心车险分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同时,管理模式的.创新意识也逐步增强。今年初,为配合城区三家公司,从公司业务出发,管控方式从公司内部转移到协合作单位和个人,切实落实协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一切能够利用的资源,围绕着公司目标开展工作。是在市政两大班子的招、投标车辆以及重点客户的疑难处理...https://www.ruiwen.com/baogao/6736458.html
7.保险销售管理系统方案8篇(全文)营销团队是根据《**保险营销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建,经总公司营销管理部部审批确认的营销组织。 营销团队有三种类型:综合型营销团队、公司业务团队、高级营销经理制。本办法日常管理仅指综合型团队。 第四条 组建标准 1.团队标准: 分公司营业部所属业务团队实收标准保费计划不低于500万元; 三、四级机构所属业务...https://www.99xueshu.com/w/fileyamcy0m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