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两项行业重要服务规范发布!

11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在京正式发布《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车险服务规范》)和《人身保险理赔服务规范》(以下简称《人身险服务规范》)两项标准。

我国保险业在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保障功能,但多年来行业仍缺少统一的服务标准,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理赔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高质量理赔服务。

《车险服务规范》标准基于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理赔服务特点和建设的需要,对车险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场景、投诉处理等内容进行了统一,有利于保险业协会指导各主体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带动车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该标准通过对车险理赔服务的规范化,明确了车险理赔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服务要求、服务流程和投诉处理,以及接报案、查勘、定损、人伤、赔款支付等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对保险机构如何开展车险理赔服务建立了统一标准,为保险机构合规、科学、有效地推动车险理赔服务升级提供具体指导和技术依据。一方面通过统一行业车险理赔服务规范,实现统一标准、保障客户权益、提升行业形象、加强监管和促进行业发展;另一方面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有助于减少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人身险服务规范》标准是保险行业总结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人身险”)理赔服务经验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也是保险业首个人身险理赔服务方面的全国性行业自律规范。

该标准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人身险理赔服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把保险消费者对理赔服务工作“满不满意”作为检验自身理赔服务的“试金石”,遵循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理赔理念,切实维护客户正当利益。在理赔流程上不断优化提高理赔效率、简化理赔流程,优化线上化工具等措施,提高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的服务体验。

二是面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布保险机构人身险理赔全流程服务规范。标准主要围绕保险消费者关键服务触点,细化了报案、索赔、理赔审核、结案支付、理赔查勘、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理赔纠纷多元解决方案等内容。针对保险理赔中的痛点和问题,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寻求对策,探索高质量理赔服务模式,努力提升保险消费者服务体验,带动保险行业理赔服务升级。

三是首次建立人身险理赔服务评价管理体系。从“管理体系”“服务便捷性”“服务时效性”“服务获得感”“权益保障性”等维度对保险机构服务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技术依据。一方面规范保险机构的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理赔便捷性和获得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为评价保险机构理赔服务质量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人身险服务规范》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统一人身险理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鼓励保险机构全面提升理赔管理水平,更好引导保险机构人员开展理赔服务,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持续完善构建行业理赔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推动服务标准在保险行业中的落地和应用。近日,保险业协会在京发布《人身险服务规范》和《车险服务规范》。在这一背景下,保险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马晓伟近日就保险行业《人身险服务规范》《车险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工作有关情况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

Q:目前,车险理赔服务整体上有什么特点?

马晓伟:随着人民群众对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车主、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精准解决消费者诉求,已成为全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共识。针对金融监管总局反复提出的“车险理赔难”治理问题,保险业协会主动作为,积极制定服务规范标准,旨在提升服务供给端的效率效能,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Q:多年来,车险理赔服务一直是保险机构日常经营中的重要一环。请问,行业开展车险理赔标准化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在哪里?

马晓伟:一是车险存在“重发展、轻服务”现象,车险销售端“抢市场、比速度、争规模”现象依旧,理赔端“拖赔惜赔”甚至“少赔不赔”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服务标准不够规范。目前行业正在制定统一的理赔流程、时效、定损等服务标准,以及与车辆维修、配件供给等有关行业的联动机制,统一保险主体间理赔服务标准,以有效遏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三是理赔投诉处置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行业主体普遍理赔投诉治理基础较弱,理赔人员主观服务意识、投诉处置能力等非技能类建设较为滞后,难以满足当前市场环境下社会对理赔质量的需求。

Q:《车险服务规范》有何重要意义?未来有何计划?

《车险服务规范》规定了理赔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和投诉处理,以及接报案、查勘、定损、人伤、赔款支付等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对保险机构如何开展车险理赔服务建立了统一标准,为保险机构合规、科学、有效地推动车险理赔服务升级提供具体指导和技术依据。

一方面通过统一行业车险理赔服务规范,实现了统一标准,保障客户权益,提升行业形象,加强监管和促进行业发展;另一方面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风控措施有助于减少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未来,保险业协会将持续完善构建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推动服务标准在保险业的落地和应用。

马晓伟:我国保险业在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保障功能。但行业在发展理念、公司治理、经营方式等方面距离行业高质量发展仍然有一定差距,多年来以规模为导向发展所积累的服务能力偏弱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理赔纠纷是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影响了保险业形象和保险消费者体验。

而理赔是保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理赔服务标准是保险业服务标准体系的核心部分。通过制定理赔服务标准,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理赔服务的所盼、所急,提升行业理赔服务水平,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Q:《人身险服务规范》在体系和内容方面有哪些特点?

马晓伟:一是突出人身险理赔服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各保险机构要深刻认识到理赔工作天然具有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要坚持把保险消费者对理赔服务工作“满不满意”作为检验自身理赔服务的“试金石”,遵循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理赔理念,切实维护客户正当利益。在理赔流程上不断优化提高理赔效率、简化理赔流程,优化线上化工具等措施,切实提高保险消费者对保险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的服务体验。

二是首次面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布保险机构人身险理赔全流程服务规范。《人身险服务规范》主要围绕保险消费者关键服务触点,细化了报案、索赔、理赔审核、结案支付、理赔查勘、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理赔纠纷多元解决方案等具体服务触点的标准,并针对保险理赔中的痛点和问题,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寻求对策,探索高质量理赔服务模式,努力提升保险消费者服务体验,带动保险业理赔服务升级。

三是首次建立人身险理赔服务评价管理体系。《人身险服务规范》从“管理体系”“服务便捷性”“服务时效性”“服务获得感”“权益保障性”等维度对保险机构服务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和技术依据。一方面可以规范人身保险机构的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理赔便捷性和获得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为评价保险机构理赔服务质量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人身险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统一人身保险理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鼓励保险机构全面提升理赔管理水平,更好引导保险机构人员开展理赔服务,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理赔服务,充分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来,保险业协会将在《人身险服务规范》实施后开始试点探索工作,并持续将试点经验总结深化,将可执行、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推向保险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中去,建设更加完备高效的保险服务标准体系,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Q:《人身险服务规范》发布后如何落地并发挥作用?

马晓伟: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服务标准,要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细则和释义,组织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

具体包括: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建立保险服务标准培训机制,培养一批保险服务标准化专家,加强保险业从业人员学标准、用标准、做标准的意识;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全行业标准化意识,提升消费者标准化服务体验。

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保险产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品牌效应。我们也建议保险机构在理赔服务环节参考此标准规定的要求,并以此标准为基础要求,规范保险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各方应共同努力,做好推广及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协会、行业的宣贯会,广泛宣导和组织培训,使各成员单位以本标准为规范,积极推进落地工作。

THE END
1.岗前培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课件,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第四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前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第五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http://m.zhuangpeitu.com/article/252646069.html
2.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使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经其...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使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经其授权的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统一印制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不得设计、印刷、编写或者变更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 参考答案:对 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https://m.ppkao.com/tiku/shiti/3aaad16b3db9462d9d4d7c6ab6bcb23b.html
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第十九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出示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还应当告知客户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名称。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07932&page=3
1....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 )A.正确B.错误的答案解析,刷刷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考试题库练习。一分钟将考试题Word文档/Excel文档/PDF文档转化为在线https://www.shuashuati.com/ti/a25bf4c775fe4aaf821449da73af8411.html?fm=bdbds88ce7caada2a695a5908c170ccd4526c
2.保险专业代理公司5类股东禁入,可从事代售保险等四类业务所谓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今年2月,原保监会召开2018年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识到保险中介服务发展要围绕创新...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63361
3.安徽省人身保险公司招募同业代理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自律公约第一条为有效保护人身保险代理制销售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全省人身保险公司招募同业公司代理制销售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令)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经缔约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协商一致,特制定《安徽省人身保险公司招募同...https://www.whbxxh.com/news/details/1224.html
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insurance sales personnel 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从事保险产品介绍、招揽、销售的人员,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和其他用工形式的销售人员。 http://www.xminsuber.com/article_1655707674000011.html
5.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百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或者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考试简介 保险代理人考试 2006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进行了修订,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两本...https://www.dby.cn/detail-103773.html
6.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已废止)法律条文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四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前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 第五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https://www.fadada.com/notice/detail-8293.html
7.保宝网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D、均衡保费定期保险的退保率等于或低于保费递减定期保险的退保率 2、在财产保险中,通过保险人的补偿,恢复的是( ) A、被保险财产的费用 B、被保险财产的期限 C、被保险财产的价值 D、被保险财产的使用价值 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执业之前取得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实则是取得了( ) ...https://www.oh100.com/kaoshi/peixun/203031.html
8.2021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洞察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条例详情: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https://www2.deloitte.com/cn/zh/pages/risk/articles/2021-insurance-regulation-insights.html
9.重磅!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本规定所称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勘查、理赔等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法人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国...http://www.51maipai.com/page25.html?article_id=117&pagenum=2
10.《保险销售行为监管办法》3月1日起实施保险热点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中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个人保险代理人及纳入销售人员管理的其他用工形式的人员,保险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代理的人员,保险经纪人中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 http://www.bebxdl.com/zixun/show-2413.html
11.《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012141735652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