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各类报刊系统之中,无论是地方报刊还是全国性报刊,是专业报刊还是综合性报刊,是公开出版的还是内部流通的报刊,都包含有大量的地方文献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极高的信息价值和史料价值,是其他类型的地方文献无法替代的,但是由于数量庞大,要想迅速的查找出有关资料,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就是为能在如此众多的报刊中,迅速查找出有关地方文献信息的一种检索工具。
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区别于其它报刊索引,在于它是地方文献信息的基础篇目索引,而不是象一些综合性报刊或专业报刊索引那样是重要篇目索引。虽然这种索引的主要目的仍然是指向和示址,但就索引系统的整体而言,它对于地方事物的揭示作用,较其他形式的索引要明显得多。
建立地方报刊索引系统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制约着地方文献索引系统的整体质量,是关系索引的信任度和权威度的重要问题,笔者将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对问题的思考拟就此文,不足之处还望同道师友给予斧正。
1.工作人员的条件
在诸多条件中,工作人员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是建立索引系统的首要条件。工作人员的素质应包括下列两个方面:
在熟练掌握图书情报工作知识和技能外,地方文献知识是报刊索引工作人员主要掌握的知识内容。地方文献知识的内容应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知识,包括本地区的地理、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有条件时,还应对其中某些方面的知识做尽可能深入的了解。除此之外,报刊索引人员还应对报刊索引的使用对象有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在这个基础上,工作的针对性就会更强,服务效果就会更加贴切,从而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和影响。
1.2敬业精神:地方文献工作者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地方文献报刊索引人员来说,更应具备高度敬业精神,这是由于它的工作性质所确定的,索引工作永远是跟在报刊发行的后面,不会有提前完成任务一说,在你面前是源源不断的报纸期刊.等待着整序加工进入索引系统。工作需要及时地把握社会发展的动态,并及时主动的为社会提供服务。这种枯燥、周而复始的工作没有崇高的敬业精神是难以胜任的。
2.建立核心报刊检索群体
解决好人员问题之后,建立核心报刊检索群体便是当务之急。从理论上讲,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的品种越多,对本地方的报道覆盖率越大则越好,以求最大限度地将有关本地方或与本地方有关的报道给予收录。然而限于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做到这点是有困难的。所以选择一些恰当的、能充分反映本地方各方面情况,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有一定的专指性;既能为地方文献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能接受,又不失地方特色的报刊群体,从而确立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的收录范围。当然这个收录范围不能是凭空臆造的,而应该从实践中来。有一个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3.编制分类表
优质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是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的终极目标。科学、系统、有明显地方特色,为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特别是地方社科研究提供信息检索保障和地方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由于地方文献报刊索引所收集信息的范围涉及社会的各方面,信息内容繁杂多样,基本上以社会信息为主,直接采用一般图书分类表,有诸多不便,既不能突出地方特色,也不便分编加工及检索使用。在这方面,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参考和借鉴了《中国图书分类法》之后,根据北京地方的特色及社会使用习惯,编制了《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表》(草表)。
编制原则以服务北京地方各项建设事业为编制依据,类目的设置及其序列安排,不仅要从科学概念出发,同时要考虑地方各项事业的需求。
在类目安排上和标记符号的设置上,要简明易懂,操作性能好,以适应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工作需要。
关于分类表的体系和结构,我们试图使它既能符合知识分类的科学体系,又能适应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编工作的情况,尤其是突出表现本地方的特点。根据这一特点,本分类表将类目设置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地方经济”、“‘地方事业”四大部分,十七大类,类目次序如下: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历史、人物、社会生活、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与管理、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文学、艺术。
4.工作内容及步骤
凡报刊所载有关本地区一切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信息,无论是现实和历史方面,还是自然和人文等方面的资料,都属报刊索引工作检索内容范围。工作步骤分为标引工作、著录工作和分编工作。
4.1标引工作:将报刊文献中有关本地区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标引,标引的范围宜尽求广泛,以求充分反映社会的全貌,不能把它做成主要报刊的重要篇目索引,即使是对于同一事物的报道,只要报到的角度不完全一样,也应一一标引,使之成为真正的基础篇目索引。标引工作关系整个索引系统的的信誉和权威度,走马观花和似懂非懂的认识都会影响索引的整体质量,不负责任的标引会造成索引标目的冗杂或大量文献信息的丢失。
4.2著录工作:将标引过的信息按一定的格式进行著录,其款目的内容包括篇名、著者、人名、地名、年代,主题词、刊名、出版日期、版次、卷期、页码和提要等。这项工作要求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的遗漏,特别是刊名、出版日期和卷期版次等项出现错误,则导致这些款目失去了使用的价值。
建立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系统程序大体如此,编制索引的终级目标是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每一道工序都要求有认真负责、深入理解、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任何一点的疏忽都会给索引系统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5.探索与实践
在开展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方面,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自六十年代起,从北京图书馆等十几个大中型图书馆所藏的清末至1963年的2800余种报刊中检索出有关北京信息条目七万余条,编制成大型题录卡片式索引《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
三十多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建立起一个合理运行,有一定的权威度和知名度的地方文献报刊索引检索系统,《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已经累计成为一个拥有20余万条数据的检索系统,并且每年还以二万余条的速度增长,在北京社科研究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1996年以来,首都图书馆投入大量人力和经费将传统手工处理工作模式向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工作模式转移,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将20余万条数据全部输入数据库系统,使北京地方文献报刊信息计算机自动化检索成为现实,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6.认识和思考
从这个角度上看它具有双重意义。
其一: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是地方文献重要的基础建设工作之一,地方文献是一个地区的信息宝库,管理好这个宝库是地方文献工作者的责任,而这个责任的重要涵义更应体现在开发和利用地方文献所蕴藏的宝贵信息,变静态信息资源为动态信息资源。
其二:信息用户对地方文献信息的强烈需求,这种社会需求表现为,人们获得信息的手段己从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事必躬亲发展到向有关信息服务机构查询,对地方文献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所需信息的针对性越强越好,迫切希望地方文献工作者能够迅速地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信息,从而免除复杂、繁琐的信息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关键词:自来水,流量计,检定,诚信
一、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计量检定,诚信为先自来水企业的计量检定工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出厂水量计量、原水来量计量和营业结算水量计量。论文写作,流量计。。我们在完善计量仪表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通过实践不断摸索,总结出一套简单、实用的流量计检定程序。采用至今,效果良好。论文写作,流量计。。
(一)统一使用计量仪表为了计量准确和检定方便,我公司范围内包括原、供水计量和营业大口径用户(供水管线超过DN200),统一采用日本富士固定式超声波流量计。论文写作,流量计。。经过与本市两家原水供应单位协商,也采用这一型号流量计作为原水结算表使用。作为标准表使用的便携流量计同样统一使用富士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保证了计量器具的兼容性。
(二)因地制宜,诚信互助我们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与外单位发生贸易关系的结算表安装运行后,除了定期检定以外,当事双方任何一方对计量数据产生疑问,随时都可以要求对流量计进行检定。根据检定结果重新修正结算流量计的修正系数。在与原水供应单位和用户建立一定信用关系的前提下,经过反复实验和摸索,我们根据不同的测量环境制定出两种检定方式:瞬时法和累计法。
公式(1):P修正系数=[1-(S便携-S固定)/S便携]*100%。论文写作,流量计。。
公式(2):P新=(1-P平均)*100%*P原。
其中:P——修正系数
S——瞬时流量
最后在取两组新修正系数系数的平均数作为本次流量计检定的最终修正系数,并将其输入固定流量计,检定结束。
A——固定式流量计探头B——我方便携流量计探头
C——对方便携流量计探头
检定超声波流量计探头安装示意图
二、应用效果在原水计量这个问题上,我们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进行流量计的在线检定,收到了很大的成效。以前,各水厂仅靠目测来水堰口水流高度估算水量,弄不清来水多少和水量变化情况。使用新的计量系统和检定方法以后,准确的计量数据已成为准确投药、投氯量的计算依据,通过合理控制净水药剂投加量,降低了成本,取得了最佳的制水效益;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与原水供应单位资金核算的依据,避免了与原水单位因水量不准确造成的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通过供、需双方数据的比较还可以及时发现管道途中漏损,节约能源。论文写作,流量计。。
三、适用范围及推广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的这两种大口径流量计在线检定方法非常适合供水企业的原、供水和贸易结算水量的计量检定工作。它具有适用范围广、精确度高、操作简单等特点。能够满足各种测量环境的要求。精确的检定结果可以为供水企业的领导决策提供原、供水量的综合分析,为优化生产调度提供决策依据。对外,能够避免由于营业结算所引起的贸易纠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论文关键词:保险;监管;制度
1我国保险监管的基本原则
1.1法制原则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就是政府对市场活动的干预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我国保险监管作为政府活动的重要内容,就必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杜绝超越法律规定的监管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行政性手段仍然是重要的监管手段,但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一定的准则进行。
1.2市场化和效率原则
我国保险监管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保险市场的市场化不断深入,因此,保险监管就要强化市场对保险经营活动的约束,有利于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首先,监管部门要推进市场竞争,为保险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只有实现充分竞争,才能保证市场的高效率。其次,监管部门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杜绝对保险企业进行不必要的干预,为保险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后,监管过程本身要讲效率,要努力降低监管成本和费用。
1.3适度监管原则
适度监管原则是指监管措施不能影响和抑制保险业务的正常发展以及创新活动的进行,也就是政府在监管活动中要逐步放权和还权,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鼓励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保险业管理事务;在监管手段上,弱化行政强制色彩,用怀柔手段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1.4公众利益原则
保险是一种信托关系,消费者购买保险就以牺牲当前利益来换取对未来的保障,也就是说,公众将未来的福利和保障托付给了保险企业,一旦保险企业破产,丧失偿付能力,就会使客户未来利益全部受到损失,导致社会福利也就是公众利益的损失。因此,政府必须通过保险监管来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失。
2我国保险监管的基本目标
2.1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这与国际通行的保险监管目标是一致的。相对而言,我国保险消费者的专业知识、利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以及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动性都较发达国家差,这就更加要求保险监管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放到特别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大的力度和措施,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地发展。
2.2保证保险企业偿付能力
这是保险监管的核心,没有充足的偿付能力就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保险公司的发展,最终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尤其是在放松管制的大趋势下,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成为监管部门最后的“堡垒”。我国保险监管必须将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多方面、多维度地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对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更大的风险。
2.3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我国保险市场由于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受保险公司发展模式同质化的影响,市场竞争行为的不规范性相当突出,要求保险监管将制定公平、透明的竞争规则,保证保险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以规范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作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和任务,既要防止出现市场垄断,又要防止出现过度竞争。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促进保险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
(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
从目前看,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
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但是,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异,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收益。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与本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
从目前情况看,欧洲经济及保险一体化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实例。为了推动欧洲共同体保险市场一体化进程,1994年7月1日,欧洲第三代保险决议生效。决议的主要内容是:(1)统一欧洲共同体保险业执照、确立本国控制的监管原则和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2)统一执照将允许共同体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本国注册,在欧洲共同体的任何地方从事保险业务;(3)由保险公司注册国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偿付能力的执照由保险公司的注册国来颁发,但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必须认可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费率和条件,监管局的监管目标只限于保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通过这次改革,过去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中实施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需获得保险监管部门事先批准的要求已不再存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次管理制度的改革几乎是一场革命,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立法者必须处理好以下主要问题:
1.必须克服各国过去不同的保险监管方式所形成的障碍。长期以来,不少成员国一直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文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认为这样具体的监管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并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保险准备金,虽然所有的成员国都分析保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但各国对如何平衡指令性的调控和精算师的职责有很大的分歧,这一分歧在人寿保险中最为明显。还有些国家一直通过法律和监督人的方式,对保险准备金的具体细节加以规定。在这些国家里,批准保险费的同时一般也要批准技术性指标(预定利率,死亡率)。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这些技术性指标都被用来计算保险准备金。在投资方面,许多国家规定了投资范围,并且规定在一定类别内最大的投资限额。由于各个成员国对监管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各个成员国一般都不愿支持彻底提供服务的自由。
2.事后控制。有些国家的监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每个保险产品和费率的事先批准。有些国家规定,每个保单用语都必须事先和监督机关达成协议。新保单形式的提议需由一些主要保险公司成员组成保险管理理事会传阅。提议被批准后,任何希望销售这种产品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使用。但是,欧洲委员会指出,事先批准的程序不适合开放的竞争市场的要求,因为事先批准措施是为了减少竞争,并很可能给地方保险公司带来优势。因此,成员国必须废除事先批准的规定。
3.共同认可。为了开创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性的市场,保险产品和保险费率的事先批准,甚至备案性通知的要求都被禁止。从现在开始,着重于统一执行的标准及对保险准备金、资产的充足性与最低偿付能力差额的监管。保险公司即将有选择在哪个国家设立总公司,在哪种监督制度下开展业务的自由。
二、国际保险监管总目标的调整与监管发展趋势
保险国际化的发展使全球保险市场逐步融为一体,本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独立性相对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保险业的发展不仅要受本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要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影响的程度将越来越大。
由于一国保险市场同时受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影响,所以,可以预见,21世纪,各国保险业波动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加大。为了熨平保险波动周期,促进本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相应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总的来看,宏观保险监管目标主要有四个:一是保持社会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在适当程度上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犯罪。在实现上述宏观监管目标时,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做到:(1)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2)依法监管,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3)平衡消费者和保险行业间的利益,以及加予保险机构的负担和限制;(4)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5)在保险国际化形势下,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6)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
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要求的指导下,各国保险监管发展趋势表现为:
1.混业监管体制将全面取代分业监管体制。20世纪末,金融业发展的新动向就是混业经营。在保险方面,这种混业经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寿险业采用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渗透,并存在一种产、寿险公司交叉经营的第三保险业务领域;二是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之间相互渗透。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之间的互动效应将越来越大。为了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解决混业经营所产生的问题和新的需要,不少国家都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进行了修订,对保险监管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目的在于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波动对保险业造成的风险。
2.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明显。产品的市场化突出表现为保险合同自由和保险费率市场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认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产品价格(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事情,应由双方自行解决,政府不应过多干预。同时认为,政府应该通过让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来实现自由竞争和保险产品创新。从目前看,大部分国家已不再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在实行产品市场化的同时,各国仍保留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否决权,即如果保险监管部门认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标准,或有不公平行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予以纠正。在放松保险产品监管的同时,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保险投诉的监管,注重研究网络经济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加大了对网上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
3.偿付能力监管日益成为监管工作核心。近年来,保险监管重点越来越偏重于偿付能力监管。而且,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偿付能力监管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监管方式也日新月异。尽管各国的监管方式不同,但毫无疑问,全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正在由传统的静态监管向现代的动态监管转变,正在由业务和财务分离监管向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监管的方向转变。
4.保险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日臻成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帮助投保人正确选择保险公司以转嫁风险,越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大部分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认为,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自律。基于此,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建立了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信息,以便于社会各单位和个人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5.依法监管走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监管也注定应依法监管。目前,各国都有保险监管法规,通过法规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这些法规同时也要求为保险监管部门错误的监管行为给被监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后,必须依法进行赔偿。在具体监管实践中,普遍增强了监管法规的透明度,大幅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行为。
三、我国保险监管政策建议
(一)现行保险体制评估
从体制方面看,我国保险业发展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有一些较为明显的区别:一是世界保险业正在走集团化、综合化发展道路,购并活动频繁;我国则在实施分业发展战略,这种分业不仅表现在银行、证券、保险间的绝对分业,同时也表现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间的绝对分业。二是世界上正在实施混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创新,而我国则在落实分业监管方案。近几年我国保险业的大踏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但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度的加深,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必然会被纳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之中。在未来开放条件下,现行的保险体制对21世纪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应从现在开始研究,适时提出完善方案,这样才能有备无患。
(二)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
开放性监管战略条件下保险监管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在国内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二是在国际上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采用市场手段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为达到监管目的,建议:第一,中国保监会应与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和他国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国际保险监管支持体系,通过该体系监管国内保险市场上的外资保险公司和国际保险市场上的本国保险公司,以及接受本国分保业务的国外再保险公司。第二,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通道,以监管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互动性。第三,加速本国保险业市场化的建设,适当增设中资保险公司,培育全国性保险市场,适当发展现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培育地区性保险市场;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通过发挥准入与退出机制的作用,建立适度竞争的完善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第四,建立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的新的监管体制,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的过程控制,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
(三)实施优质发展战略
(四)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
我们所处的时代已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和信息资源的利用不仅成为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而且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克“敌”致胜的法宝。对我国这样一个保险业发展落后的国家来说,保险信息化程度将是决定我国保险业在未来开放性中国保险市场上生存的基本条件。因为在未来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中,“本国”与“外国”不再是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参照条件,只依靠投保人的爱国热情是不能维护保险公司生存的。在未来保险竞争中,可以依靠的只能是投保人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选择。要创造品牌效应和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加速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当前,建议中国保监会牵头制定行业信息标准,提出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和目标,通过建设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并适当联结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的方式,建成中国保险业信息网。
(五)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使越来越多的保险从业人员认识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性。但从我国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历史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主要表现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估尚无成熟的方法。监管偿付能力不仅是维护保险行业稳定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只有及时准确地评价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才能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防范和化解保险市场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首先要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评价制度,正确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其次,建立保监会偿付能力行动标准和行动方法;第三,严格执法,将偿付能力达不到标准的保险公司清除出保险市场或进行资产重组。
近年来,世界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球化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领域本已淡漠的业务界限变得更加含糊不清,各国金融机构通过兼并、建立控股公司、附属公司、组建金融集团、合资等形式经营本领域外的产品已非常普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商业银行运用其庞大的经营优势,大举进攻保险领域尤其是寿险领域,抢夺市场份额。
第二,人口老龄化不仅孕育了巨大的潜在保险市场,而且对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环境的恶化和巨灾风险显著增加。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度扩张,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使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不断上升,水土流失、气候变暖、地震、洪水、风暴等越来越严重。
以上述变动为背景,国际保险业加速了结构性调整。
(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进一步加速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下,保险业一方面通过行业内的兼并收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有效降低和控制生产经营成本,使集中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如银行、资产管理业、证券业的融合,增强竞争实力,对消费者提供包括建立附属公司,收购和兼并,进行合资经营,组建金融集团,组建持股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随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保险业的服务范围得到极大的拓展。大型保险集团都在朝着“金融超市”方向发展,它们既经营寿险业务,又经营非寿险业务,还可经营再保险业务,同时还能提供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证券经纪等服务。可以说除了存款业务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外,寿险公司已经涉猎了所有的银行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中,政府对分业经营管制的放松是重要的政策因素。出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保证充分竞争和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等考虑,传统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是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然而自70年代开始,上述严格分业的金融监管模式出现了松动。近年来随着事实上各种形式兼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政策层面分业监管的原则正在瓦解,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着手调整监管框架。如日本金融业严格分业的原则在新的金融法案中被修改。美国则已经通过新法案明确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可以肯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融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二)保险产品不断创新,险种结构调整加快
由于非寿险产品期限较短,不像寿险产品具有储蓄性,创新受到了客观限制。非寿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价格和服务品质上,而不是体现在产品差别上。但是随着巨灾风险的增加和随着科技进步伴随而来的新风险的出现,仍然有一些新的保险产品面世,如世界杯足球赛保险、疯牛病死亡保险、互联网保险等。
(三)保险组织形式的调整
(四)保险经营和管理方式的调整
保险营销方面另一个变化就是银行销售保险的大量增加。在保险业新的分销方式中,银行保险即通过银行销售保单的方式在欧美保险业发达国家中非常成功。在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通过银行销售保险实现的保费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60%,占非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5-10%。保险公司通过和银行合作利用银行强大的分销网络销售一般的保险产品,还可以将保险和银行贷款捆绑销售,将保险和信用卡业务捆绑销售,从而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在保险公司管理方面,高新技术的进步也带来了很大的变化。计算机网络为保险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经营和协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1994年,伦敦保险市场开始应用电子分保系统(ESP),大大提高了保险交易的运转速度。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率先建立的电脑增值服务网(PINET),促进了全球再保险交易的自动化。在内部管理方面,保险公司一般都实现了内部管理的计算机化和内部联系的网络化。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文档和数据的处理到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传递,从企业决策到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从保险营销到资金运用中的自动化处理,都离不开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可以说,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已经覆盖了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
二、对我国保险业的几点思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上述结构性调整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有的刚刚出现,有的还未见端倪。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日益临近,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将不断加大,国际保险业的上述调整必将对我国保险业发展构成冲击,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迎接挑战。
(一)放松管制,强化国内市场竞争
从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放松管制已成为主流。放松管制首先表现在保险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其次表现在保险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放宽,上文谈到的保险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融合就反映了这种监管的变化;再次表现在国际保险监管的核心已从全面监管转为偿付能力的监管,多数国家都在逐渐实现保险费率的自由化。这种国际性的放松管制意味着全球保险市场将更加开放,保险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和推进竞争。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过去对保险领域管制过严,造成保险数量过少,经营领域过于狭窄,经营手段欠缺,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过低。长此以往,我国保险业势必难以面对对外开放的挑战。为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对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和保险商品的管制,鼓励保险商品的创新,在保证市场秩序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企业的竞争。
(二)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在监管方式上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加快投资业务的发展,努力提高保险投资效率。
(四)鼓励兼并重组,支持经营机制完善、经营和管理技术先进的大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成长
一个国家的保险实力、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的实力上。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也是抗衡国外跨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力量。为了培育的保险业,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保险企业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和完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