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辩论的规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足球运动的起源
足球运动的特征变异与规则演变的辩证关系
2.1足球技战术与足球规则辩证关系的具体体现
足球比赛中,球队技战术的运用是根据双方的客观情况而采用个人的行动和集体配合的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战胜对手。而规则制定的目的就是保证足球比赛合理顺序的进行。如果比赛中出现不平衡的情况,赛后,就需要通过修改规则、附加条件使之平衡。规则中“越位”的产生,就是随着场上球队使用的战术而产生的。1862年,对采用“九锋一卫”之阵型,也就是进攻队员大大多于防守人数,造成攻守的不平衡,严重阻碍了足球技战术的健康发展。为了达到攻守的平衡,限制进攻队员的进攻,这样“越位”规则应运而生。
足球比赛中点球规则的制定和金银球制胜规则的实施也都是为了有效的实施足球技战术,而进行的规则演变。
2.2裁判员与足球规则辩证关系的具体体现
现在足球比赛中增补了比赛监督和第四官员,就是为了适当的控制裁判的执法尺度的水平,维持公平,公正,合理的执法原则。另外国际足联又规定执法国际A级比赛的裁判必须在45周岁以下,就是考虑到足球是一项体能消耗很大的运动,执法一场好的比赛需要强大的体能作保证,这样可以减少误判和漏判的产生机率。
2.3运动员的体能与足球规则辩证关系的具体体现
足球规则还规定,足球比赛时,每队只能更换三名队员(除友谊赛,特殊比赛外)。在第14届意大利世界杯赛上,由于许多场次进入了加时赛,最后又进入残酷的“点球大战”这样国际足联又作出了一项新规则:规定互罚点球的队员,只能是在加时赛结束时还在场上的球员,其中包括守门员。这样对运动员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科学技术发展与足球规则辩证关系的具体体现
足球比赛中最主要的用具就是足球,起初的足球比赛对球的重量、大小、材质等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是能充气的囊就可以,但是随着足球比赛的不断发展,球已经成为比赛的焦点。因此,在规则中规定足球的规格也就成为必然。所以,为了适应比赛的需要,就必须对球的重量、周长、压强进行有效的规定。目前,比赛的用球具备了不吸水,能在强大外力的作用下不易变形的特点,更能使球产生强烈的旋转有利于进攻。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运动员的自身装备也不断发展,比如:球鞋、球袜、护腿板等,这些物件既能有利于运动员技术的发挥,又能对运动员起到保护作用,但同时也对对手形成了一定威胁。
同样现代的高科技产品也用到了裁判的执法当中,比如:裁判的耳朵上戴有耳机,其主要目的就是可以及时与边裁交流,对于一些主裁看不到的“盲区”,边裁可以给予提醒,有利于主裁的正确判罚。
结论
任何一项运动都有其特有的规则和运动特征,只有遵循了它的比赛规则和运动特征,才能使此项运动得到长久发展。足球就是遵循了它自己独特的专项特征和游戏规则,才成为“世界第一运动”,为世人所爱戴,所崇尚。从古代“蹴鞠”运动是为宫廷官员享乐,而组织的活动,到现在为全球人类都带来欢乐和激情的比赛,足球无不把其自有的特征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参考文献:
[1]卢元镇.体育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关键词:不可抗辩规则;适用范围;除外情形
一、概述
(一)不可抗辩规则的含义:
(二)不可抗辩规则的源起与发展
不可抗辩制度初现于英美,最初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不可抗辩条款的形式出现,见于人寿保险中。依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如有任何不实告知,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在实务中,由于过多强调此义务往往导致保险人的"逆选择"②: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极为罕见,往往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权利人请求保险金赔付时,保险人才会积极进行风险调查与核实,进而援引告知义务规则主张解除合同或提出拒赔抗辩。投保人告知义务成为保险人逃避保险赔付责任的借口与避风塘,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与信赖利益,对欲依靠保险金维持生计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造成生活困顿,影响了社会对保险业的信用评价,继而有损于保险业发展。为了挽回行业信用,1848年英国伦敦信用人寿保险公司在其保单中添加了一项条款,规定公司主动放弃任何保单抗辩权利。1906年美国纽约州Armstrong法案中则将这种条款上升为强制性的法定规则,其后为美国各州所参考、采用,不可抗辩规则逐渐成为人寿保险中的普遍规则,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及各国立法的完善,其适用范围也渐渐放宽。
(三)不可抗辩规则的意义
(四)不可抗辩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我国2009年对保险法进行了全面修改。针对实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此次修改着重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的保护。全面引入了不可抗辩规则。修订前的保险法中,只有第五十四条有规定,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对投保人年龄申报不实的情形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则不得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不可抗辩规则,但其适用范围过窄,对投保人的主观状态等规定亦未加以详述。新修订的《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一条款便明确设定了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不实告知行为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行使之期限。依此,我国《保险法》确认了不可抗辩规则之余,且从字面表述来看也并未局限该规则仅适用于人身保险。
二、我国不可抗辩规则的适用范围
如本文第一部分中所提及,不可抗辩规则在我国修订前的保险法中的适用范围,即只适用于人身保险中保险人对投保人年龄申报不实的情形,规定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则不得解除合同。据前文所引2009年修订后的《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结合法条完整原文可以推知不可抗辩规则在《保险法》全面修订之后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条件
(二)不可抗辩规则涵盖的险种
从第十六条第三款所处的位置看来,该条位于"第二章保险合同"的"第一节一般规定",既是一般规定,表明立法者所持观点是认为不可抗辩条款不仅仅适用于人身保险,也应适用于财产保险。
三、不可抗辩规则的除外情形
依据我国新《保险法》的规定之原文可见,我国现行保险立法并未对不可抗辩条款在现实中的应用提供任何例外的规定,而这会造成实践中某些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不具备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条件下,利用可抗辩期间的经过而取得保险金,会对保险人的利益造成重大的威胁。因此,以保护保险人利益和鼓励投保人如实告知为出发点,在我国保险立法与实务中均应考虑到不可抗辩条款的例外情形。
(一)未告知事项影响合同的效力
不可抗辩规则限制的是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及其相应的拒赔主张,其前提是有效存续的保险合同。因欠缺法定要件自始不成立和无效的保险合同,可依法以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处理,与不可抗辩规则一般不存在冲突。
理论和实务中探讨的较多的是保险利益欠缺对不可抗辩规则的影响。如果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隐瞒欠缺保险利益的事实,使得保险人误以为保险合同具有保险利益要件,那么,在两年可抗辩期满,保险人发现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能否以解除合同为保险金请求权之抗辩呢?英美法上对此讨论较多,通说观点认为,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是强制性要件,保险利益与不可抗辩条款冲突时,不可抗辩条款排除适用。也就是说,不可抗辩条款所能阻止的仅仅是使得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对于自始无效的合同则不产生作用。而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三款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第四十八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金"。这两个条款分别作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理应优先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中的不可抗辩规则。此外,与各国无异,保险利益亦是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对投保人无保险利益而虚假告知有保险利益的不实告知,应作为不可抗辩规则的适用例外。
(二)在可抗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
四、结语
注释:
①范建,王建文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10月第3版,第513页。
③梁鹏著:《保险人抗辩限制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20页。
[1]范建,王建文著:《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10月第3版。
[3]梁鹏著:《保险人抗辩限制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徐振增.新《保险法》不可抗辩规则的解读与适用[J].中国经贸导刊.2009(24)。
[5]王冠华.保险法上不可抗辩条款适用问题三论--对《保险法》第16条的目的限缩解释和文义解释[J].暨南学报.2013(3)。
[6]邱华睿.保险法不可抗辩规则的适用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2013。
[7]罗秀兰.论保险法上的不可抗辩条款及其修订[J].法学杂志.2009(12)。
[8]刘雨竺.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研究[D].吉林大学2010。
关键词:《鹿特丹规则》《海牙规则》《汉堡规则》承运人义务
一、《鹿特丹规则》产生的背景分析
1999年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CITRAL)召开的第32届大会上,UNCITRAL将统一国际海上货物立法的前期工作交给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担任;2001年UNCITRAL成立了“运输法工作组”即第三工作组,以酝酿拟订运输法公约草案;2001年底,CMI小组委员会完成运输法框架最终文本草案,并将有关工作转交UNCITRAL继续进行;2008年在UNCITRAL第41届大会上,全称为《联合国有关全程或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公约文本得以通过,并在其后的联合国大会上获得批准。历时近十年的起草和制定工作终而让这一成熟的文本呈现在国际视野面前,公约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港举行供成员国签署的开放签字仪式,因而一般将该公约称为《鹿特丹规则》(RotterdamRules)。
二、《鹿特丹规则》涉及的承运人义务新规定
(一)责任期间扩展―“门到门”
从《海牙规则》规定货物运输期间为“钩到钩”,到《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港至港”,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呈逐渐变大的趋势,而《鹿特丹规则》进一步明文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承运人或履约方为运输而接收货物时开始,至货物交付时终止[1]”。同时规定“本公约适用于收货地和交货地位于不同国家且海上运输装货港和同一海上货物运输卸货港位于不同国家的运输合同[2]。根据上述规定,只要采用了跨国的海上运输方式,即使货物的接收或交付采用了非海运方式,依然可以适用《鹿特丹规则》,可见该规则已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扩展至“门到门”。
(二)适航义务加重
随着海上运输朝着简约、统一的模式发展,集装箱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海上运输,且一般由承运人提供,为了避免因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存在问题导致不适航从而给托运人造成损失,《鹿特丹规则》因此增加了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应当适航的新规定;同时,《鹿特丹规则》继承了《海牙规则》有关承运人开航前和开航时应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还将这一注意义务的期限扩展至整个“海上航程”,相对于前三个公约,这一扩展规定加大了承运人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适航义务的扩展有其合理性,因为当今承运人的航海技术已经得到空前的进步,相对于货方,在专业技能甚至资金上有自己的优势,公约在此对货方进行合理的倾斜是必要的。但公约同时又允许承运人与托运人自行约定由托运人履行管货义务,在此情形下,承运人的适航义务贯穿于整个航海过程,可能造成与管货义务的重叠,当发生货损时,双方极易对承运人的适航义务和托运人的管货义务产生争议,从而给纠纷的解决增添技术上的难题。
(三)取消过失免责和火灾免责
在新的归责原则下,承运人对于自身过失和火灾造成的损失不能主张免责,反而应当负担因此给船方造成的损失,无疑加大了承运人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在此情况下,承运人应作何对策?除了进一步提高船舶性能、选择和勘测安全的航线以及对船长和船员进行更严格的选拔和训练,承运人可以通过光船租赁的方式降低风险、向互保协会投保分摊风险或提高运输价格转嫁部分风险。
(四)责任限额提高
《鹿特丹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为每件或每货运单位875SDR(比《海牙-维斯比规则》提高了31%,比《汉堡规则》提高了5%),或者每毛重公斤3SDR(比《海牙-维斯比规则》提高了50%,比《汉堡规则》提高了20%),以较高者为准;对迟延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相当于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得超过所涉货物全损时所确定的限额[3]。
《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责任限额已经涵盖了全部货损的90%,《鹿特丹规则》将这一限额再次提高,使得承运人几乎没有机会援引责任限额,或者援引责任限额已经没有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要对货方的损失予以全部赔偿。
[1]《鹿特丹规则》第12条第1款.
[2]《鹿特丹规则》第5条.
【关键词】BP制辩论赛文化因素思辩能力
引言
辩论赛是辩手们思想的碰撞,语言的交锋,赛场上的辩论体现辩手的团队合作以及辩手的思辩能力、语言表达,更体现辩手的文化素养。BP制辩论赛是BritishParliamentary(英国议会制)的简称,是仿照英国议会开会议事模式而设计的一系列辩论赛规则的总称,是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辩论规则。目前,国内很多大学生英语辩论赛采用的都是英国议会制辩论赛规则。
英语语言文化与BP辩论赛
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在1967年哈佛的讲座中指出,谈话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辩论赛是围绕某一话题展开辩论的一种特殊的谈话方式,同样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NancyV.Wood在其著作《辩论面面观》中,提出辩论需客观上的满足以下6个条件:“1)anarguableissue,2)apersonwhowillargue,3)anaudiencethatwilllisten,4)somecommongroundbetweenthearguerandtheaudience,5)aforuminwhichtheargumentcantakeplace,and6)somechangesintheaudience.”同樱在英国议会制的辩论赛中,也需要满足以上六点;1)一个可辨的话题2)辩手3)听众4)辩手与听众之间的共同背景5)辩论的平台6)听众的变化。可以看出,必须与对方辩手或听众之间存在共同背景,这样双方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才能更加有效的进行思想交流。共同背景的实现首先是依赖于语言表达,双方需要一种共同语言来传达自己的信息。遵守相应的辩论规则,对辩题中或者辩论过程中的专业术语有基本的了解,对相应的文化背景,有基本的理解和尊重,也就是说辩手之间或是辩手与听众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共同的“知识背景”。
由于地理方式、生产方式等因素的不同,导致东西方的文化不同,因而思维方式不同。思维方式直接体现在语言表达方面。中国人谈话习惯于铺垫;而后讲出重点,而操英语的英美人,谈话习惯于开门见山,直抒观点,而后给予论证。在辩论的过程中,遵守操英语的人们的思维习惯,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英语思辩能力,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国际视野。当然,为了更好地实现BP辩论赛中,还需日积月累英语国家人们的生活习惯、人生观、价值观等等文化常识。这些文化常识无论在辩论赛中还是日后的工作协商中,都能让对方感受到被了解和被尊重,这些因素也是辩论和协商中重要的因素。
结语
语言的积累,尤其是语言所承载的文化的累积,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长期积淀的过程。为了通过英语辩论赛更好地发挥辩论的本质,达到辩论的目的,需要教师的正确指引和学生的积极投入。本文阐述英语语言文化的重要作用,论证、展示了英语思辨能力的核心作用,旨为引起英语辩手及指导教师的注意,以期培养出具有语言素质过硬及思辨能力出色的辩手。
[1]NancyV.Wood.PerspectivesonArgument.PrenticeHal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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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淮艳梅,袁庆峰.基于内容的英语思辩能力教学模式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
地点:机电楼、多媒体报告厅
三、主办: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承办:机械工程系演讲协会
四、活动具体安排:
(1)、10月27日晚自习,在学生会的带领下,由宣传部王慧进系各班宣传此次活动,并向班级发此次辩论赛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机械工程系
第二届“风采杯”辩论赛的通知
机械系专业以理工科为主,学生往往以严谨务实见长,羞于张口,不擅表达,为了提高大家的表达能力,提高大家的思辨能力,挖掘和培养优秀辩论人才,培养团队精神,促进系学生间互动,我系特决定举办机械工程系第二届“风采杯”辩论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机械工程系学生
二、参赛要求:(1)、每人自备一份关于“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稿件以便在选拔赛时读稿或演讲进入预赛;
(2)、表达流畅、说理透彻,有一定的辩驳能力;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质、音色较好;
三、活动方式:(1)、比赛分为选拔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选拔赛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为主题朗诵或演讲;
(3)、预决赛前一周,以抽签方式决定正、反方以及辩题;
地点:机电楼508
六、报名方式:在各班班长处报名,留下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由各班班长在10月30日(周五)晚自习后将名单交到系团总支。
比赛完后,由秘书处赵曼曼负责统计此次比赛分数并排出名次。结合各评委意见,选出前16名同学作为此次辩论赛选手以及选出10名朗诵较好的同学参加全院的朗诵比赛(注:辩论选手和朗诵选手可重复)。
(5)11月13日在机电楼508举办辩论赛决赛。分为两组,以抽签方式决定比赛出场顺序!邀请系老师、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人当评委。当场选出获胜组。
注:根据各组情况,如果各组实力均衡
并较强,获胜的两组进入决赛,不对辩手进行调动;如果获胜组中有辩论能力较弱的人,挑出前8名进入决赛。
三,活动地点:__
四,主办单位:建筑工程系学生会学习部。
五,活动目的:(1)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2)组建建筑工程系辩论队选拔辩手,并准备参加集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
六,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学习部成员、各班级代表队、观众
七,主席:建筑工程系团书记。
场上秩序维护人员:学习部副部长__、__,部员__、__。
九,前期准备:
(1)辩题与正反方的确定:20__年__月__日由学习部组织各班负责人抽签决定。
(2)部长__向各班宣传,并要求大一每班至少组织一个4人的辩论队。
(3)为决赛准备获奖证书。
十,活动程序:
(1)学习部全体成员提前40分到场,由副部__负责带领部员__、__负责布置场地。
(2)各班负责人及辩论队提前20分到场,并由负责人抽签决定出场的先后顺序。
(3)各班报出辩论队员名单。
(4)评委于提前10分到场,由学习部副部__、部员__负责接待并将参赛人名单发放于评委,并向评委说明评判标准。
(5)主持人宣布辩论赛正式开始。
(6)按抽签的顺序依次出场辩论,评委在辩论进行时对各位辩手评价和打分,当场评出获胜队与最佳辩手,并由一位评委讲评。
(7)比赛结束,各班退场。
(8)在第一轮结束后由评委共同决定人选,组成辩论队,学习部负责在13日前通知各辩手。
(9)活动结束。
十一,附:辩题:第一组正方,用人不疑
反方,疑人不用
第二组正方,代沟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
反方,代沟的责任主要在于子女
第三组正方,法律有情
反方,法律无情
第四组正方,文凭能够代表能力水平
反方,文凭不能代表能力水平
第五组正方,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反方,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十二,比赛规则:见附录
十三,经费申请:普通获奖证书五份,授予决赛胜利代表队及四位最佳辩手。
附辩论赛比赛规则
辩论赛比赛规则
一、总述
1、本赛制参赛双方每方上队员共4人,称为一辩、二辩、三辩、四辩。
2、本赛制设陈词、攻辩、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共计4个环节。
二、比赛流程
1、陈词阶段:(共4分钟)
2、攻辩阶段:(共8分钟)
(1)正反方的第二、三名辩手进行攻辩;正反方的第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为攻方;攻辩由正反方的二辩开始(先正方后反方)交替进行。辩方可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2)正反方选手必须站立完成每一轮攻辩,攻辩双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
3、自由辩论阶段:(双方各4分钟,共8分钟)
4、总结陈词阶段:(双方各2分钟,共4分钟)
三、评判
(一)评分标准
1、团体分,共100分
陈词:20分攻辩:20分自由辩论:30分
总结陈词:20分团体配合、临场反应:10分
2、辩手个人得分,每场总计60分。每场比赛的最佳辩手由得分最高者获得。
语言表达:10分整体意识:10分辩驳能力:10分
临场反应:10分逻辑思维:10分综合印象:10分
(二)胜负判断
1、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依据评委所打团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总和的平均分来判断,如得分相同则由评委另行投票决定本场比赛胜负。
2、辩手个人得分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
四、注意事项:
1、辩论赛过程中,双方言论、行为均不可涉及个人隐私,也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人格批评。
2、攻方在提问时,应提出与题目有关的合理而清晰的问题,不得有自行陈词或就攻辩所获结果进行引申,否则视为违规。
3、辩方应回答攻方所提的任何问题,但涉及个人隐私或违反规则的,辩方应简要说明理由,可不予回答。
4、辩方在未听清楚时,可要求攻方重述其内容,但不得恶意而为之。
5、辩论赛进行期间,辩手必须服从主席的安排。
附:辩论赛比赛程序及用时规定
1、正方一辩发
言2分钟2、反方一辩发言2分钟
一、活动主题:“思辨青春,筑梦独秀”系列辩论之“爱国心重于行/爱国行重于心”辩论赛。
二、活动背景:XX级同学刚刚进入大学,摆脱“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窘境,思辨意识不够强烈,对大学自主探究式学习模式还颇感陌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促使同学们尽快融入大学,我年级各班委员会特合办此次辩论赛,普及辩论知识,并希望借此营造青年学生勤于思辨,主动学习的良好理论学习氛围,从而推动同学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活动目的:普及辩论知识,营造青年学生勤于思辨,主动学习的良好理论学习氛围,推动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举行“思辨青春,筑梦独秀”系列辩论主题团日活动。
四、活动对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XX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形式:一共组建的4支辩论队之间进行班级赛辩驳,同学们作为听众提出意见、质疑,发表感想。
七、活动地点:物理实验楼101阶梯教室。
八、活动内容:班内选拔赛:
1.各班根据通知安排进行简单测试考评,自行开展辩手选拔工作,最后组建成正、反2支各为4人的辩论队参与班级赛。
2.组建的4支辩论队进行班级间比赛,最后累计各队得分和各班得分。并为得分为前三名的辩论队分发奖品。
九、活动开展:
(一)、活动前期准备:
1.各班文艺委员负责绘制宣传海报。
4.各班组织委对有意参加比赛的同学进行训练后,按计划公正公平地进行选拔,务必组建正、反2支各为4人的辩论队。
5.各班组织委员组织已组建的辩论队进行精心准备。
6.各班班长互相协商组建评委席(一组)和主持人。
7.年级长负责编制辩论赛展示需用的ppt和准备辩论席、评委席木桌。
8.生活委员负责购买比赛用品。
9.团支书代表借团旗。
(二)、活动期间流程表:
奖品:笔记本/笔数量
8/16开支预算75(元)负责人
各班生活委员
长木桌/小红凳/木凳/名牌5/20/9/150(院办借)陈南煜
“思辨青春,筑梦独秀”主题辩论团日活动总结
在XX年11月16日下午两点半,我们14物理班级联合14科教和14测控班在物理实验室101阶梯教室开展了第一团日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思辨青春,筑梦独秀”。
通过辩论“爱国心重于行,还是行重于心”这个辩题,同学们能更为辩证地去看待爱国心和爱国行动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其有更深地了解。14物理班的团干以及各位班干部都十分积极主动地去筹划以及为这场活动做准备,辩论赛的队员们认真准备材料,同学们按时到场,班干们在场上认真地为这次活动留下精彩的瞬间等等都是本次活动的闪光点。
关键词:品德与社会;教师;小学生
教师的教学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科目学习的效果好坏,作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师,应该重视学生对课文内容的掌握,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提高品德与社会教育的有效性。
一、扮演教材中的典型人物角色
在小学品德与社会教材中,有很多内涵丰富、情节非常吸引人的课文,这些课文之所以故事动人,是因为课文内容由一个个各式各样的人物组成,这些人物在不同的课文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因而师生在阅读的时候可以感受到内容的生动性。小学教师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扮演书中的典型角色,然后组织一部分学生将书中的故事表演出来。通过这种扮演的方式,可以让学生对课文的内容有一个深刻的认知,并且由于是亲身体验,学生会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例如,在四年级《品德与社会》中的一课“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出现了各行各业的工人,教师可以让小学生扮演这些角色,如:工人、电脑工程师、农民、销售员等。通过扮演不同行业的角色,可以让学生体会到不同行业职工对于社会的贡献,这样学生能够很快地明白课文表达的含义。
二、结合生活实际,开展实践教学
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让小学生拥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小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因此教师不能够将教育局限在教材之中,而是应该适当地进行拓展。在品德与社会课堂之中,教师除了需要完成课内的教学之外,还需要结合生活实际,开展室外的实践教学。这需要教师组织小学生进行课文的实践活动,这样能够让学生的情感更加的理智,让学生能够有是非认识。例如,五年级《品德与社会》中的一课“红灯的约束与绿灯的自由”强调了规则在社会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小学生的认识能力并不强,教师在讲解这一课内容的时候,如果只是简单将课文叙述一遍,学生可能绝大部分对于“规则”只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此教师要想加深学生的理解,可以组织学生去室外亲身体验“规则”。例如,让学生感受一下马路的交通规则,或者让其在售票厅感受一下排队的规则。在学生体验完之后,教师可以进一步向学生提问如果生活中没有规则会怎么样,这样就能够引发学生的思考,学生通过思考能够真正认识规则的作用,并能在生活中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
三、安排小组辩论,提高思想认识
小组辩论的方式在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对于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而言,这种教学方式同样是非常有必要的。品德与社会教学不同于数学、语文,它探讨的是人的思想和行为举止,因此学生通过学习需要认识到对和错之分。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将学生分为两个小组,一方是正方,一方是反方,事先确定一个有争论性的辩论话题,组织学生进行辩论。例如,教师可以设置一个问题:一位小学生在放学的路上,一个陌生人突然过来,请求他帮个忙,这位学生应该帮助陌生人吗?教师提出问题后,将学生分为两个小组,让学生开展课堂辩论。通过辩论的方式可以让学生积极地思考问题,这样就能够提高自己的品德与社会。
总之,小学是学生品德与社会逐渐形成的阶段,因此教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通过开展实践教学、小组辩论和角色扮演的方式,让课堂的气氛变得活跃,让学生参与到学习中去,这样就能够提高品德与社会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了。
[1]颜振国.是什么影响了我们的幸福:初中社会·思品学科教师幸福感的现状分析与培养[J].科技信息,2010(5).
一、策划书名称尽可能具体的写出策划名称,如xx学校组织部辩论赛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举办辩论赛的目的、意义应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目的要点表述清楚;在陈述目的要点时,该活动的核心构成或策划的独到之处及由此产生的意义都应该明确写出。如:为了提高同学们的辩论技巧,培养同学的团队精神等。
四、活动名称:xx大学组织部第x届辩论赛
五、活动目标:此部分需明示要实现的目标及重点(目标选择需要满足重要性、可行性、时效性)。
七、经费预算:辩论赛活动中的各项费用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周密的计算后,用清晰明了的形式列出。
八、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内外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的会给方案的执行带来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当环境变化时是否有应变措施,损失的概率是多少,造成的损失多大等也应在策划中加以说明。
九、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标明组织者、参与者姓名、如果是小组策划应标明小组名称、负责人。
为指导同学们写出专业化、规范化的策划书,有效开展各项活动,现提供基本策划书模式如下:
注:1、策划书须制作一张封面,装订时从纸张长边装订;
2、系级以上的策划须按如上格式交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
以下是策划书范文:
一、活动目的:举办历届辩论赛既锻炼了机械系同学们的口才、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了校园气氛,又培养了机械系系优秀人才,同时也促进系学生间互动,使同学们更好的融入大学生活,举办比赛还提高了机械系在全院的知名度。
(1)、10月27日晚自习,在学生会的带领下,由宣传部王慧进系各班宣传此次活动,并向教室发此次辩论赛通知。通知如下:
第二届风采杯辩论赛的通知
机械系专业以理工科为主,学生往往以严谨务实见长,羞于张口,不擅表达,为了提高大家的表达能力,提高大家的思辨能力,挖掘和培养优秀辩论人才,培养团队精神,促进系学生间互动,我系特决定举办机械工程系第二届风采杯辩论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参赛要求:(1)、每人自备一份关于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稿件以便在选拔赛时读稿或演讲进入预赛;
(2)、表达流畅、说理透彻,有一定的辩驳能力;
(3)、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音质、音色较好;
三、活动方法:
(1)、比赛分为选拔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选拔赛以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为主题朗诵或演讲;
(3)、预决赛前一周,以抽签方法决定正、反方以及辩题;
六、报名方法:在各班班长处报名,留下姓名、教室、联系方法,由各班班长在10月30日(周五)晚自习后将名单交到系团总支。
比赛完后,由秘书处赵曼曼负责统计此次比赛分数并排出名次。结合各评委意见,选出前16名同学作为此次辩论赛选手以及选出10名朗诵较好的同学参加全院的朗诵比赛(注:辩论选手和朗诵选手可重复)。
(5)11月13日在机电楼508举办辩论赛决赛。分为两组,以抽签方法决定比赛出场顺序!邀请系老师、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人当评委。当场选出获胜组。
注:根据各组情况,如果各组实力均衡并较强,获胜的两组进入决赛,不对辩手进行调动;如果获胜组中有辩论能力较弱的人,挑出前8名进入决赛。
(8)11月20日在多功能报告厅举办决赛。邀请院部分老师、院学联会、院团委、机械系部分老师做评委。邀请学院各系、各协会作为嘉宾。由院部分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2、在17日左右在学院拉各种条幅庆贺比赛圆满成功。
五、活动注意事项:
辩论赛心得体会(一)紧张而又精彩的辩论赛已经结束,现在还总感觉意犹未尽,回顾整个比赛过程,经过几场比赛,我们都收获了很多。
在辩论赛的赛场中,输、赢仅仅是一种形式,双方选手更看重的是比赛过程,在双方辩手的唇枪舌剑中,在激烈的思维碰撞下,是大家对辩题都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并且丰富了大家的知识面,这样的辩论赛中,正反双方的都是胜利者。
其次,在这次辩论赛中,我以为心态也很重要,在辩论赛的过程中紧张,可能大多数人都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在比赛之前都互相加油鼓劲,积极排除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相信我们是最棒的,所以在比赛中我们都表现的十分镇定,并且还有压倒全场的气势。我们用自信和微笑,将这份无形的压力巧妙的转交给了对方,这也是我们取胜的关键因素。
再次,细节方面,我们这次辩论赛有失有得,在着装方面,我们在几场比赛中都做到了统一服装,这一点评委给予肯定,但是在规则和动作上我们做的不够好,这是我们没能走到最后的重要影响因素,在第一次比赛的过程中,我们虽然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由于我们错误的理解了规则,导致攻辩环节出现了点问题,但是最后我们还是靠两位辩手的灵活应变,化解了危机,并且最终取得第一场比赛的胜利。但在动作方面是我们本次辩论赛中最大的失误,最后二场比赛,我们揽了一名辩手,但是我们没有事先明确告诉他动作需要注意的地方,导致我们最关键的一场比赛失利,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要抓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最后,团队精神,在这次比赛中,我们队的四名成员,从不抱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们一起准备,一起讨论,一起玩笑……,其中拥有的酸甜苦辣只有我们自己可以体会。虽然我们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我们懂得:失败有时比成功更重要。我们已经尽力了,我们给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辩论,我们是最棒的!
辩论赛心得体会(二)今天举行了别开生面的党校辩论赛,总体给我的感受是:慷慨激昂又斗智斗勇、争锋相对又充满欢乐。每组成员都经过了精心的准备,你来我往中为我们呈现了一场场精彩的辩论赛。
我们作为第一组首先上场,之前做的准备就在这时有了用武之地,怀着激动又紧张的心情,我们开始了辩论。作为反方,我们的辩题是“网络使我们更疏远”,我是三辩,主要负责攻辩和自由辩论环节。在接受攻辩的时候,由于是第一个,我以为不能对着资料读,所以回答的时候一直脱稿,有点磕磕绊绊的。不过在之后的自由辩论中,我一直踊跃地发言,积极向对方提问,感觉这个环节表现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