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盘:在法律上又称要约,是拟交易的一方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在受盘人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2.加工贸易:所谓加工贸易是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料、零部件或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然后再将产品销往国外的贸易做法。加工贸易可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基本形式。3.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4.票汇: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的、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5.共同海损: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时,船方为了保护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的合理的采取挽救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6.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的提单。
7.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8.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的申请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书面文件。
9.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10.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11.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按买方的来样复制或提供品质相近的样品,寄请买方确认后,即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12.品质公差:是指在工业制成品中,国际同行业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
13.溢短装条款:即数量增减条款,是指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它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之中加订的。溢短装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幅度的百分比,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以及该部分的作价方法。
14.唛头:又称运输标志,即指在运输包装上面书写、压印、刷制简单的图形、文字和数字。
15.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无需保证到货。
16.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18.空白背书:是指示提单背书的一种方式。指由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
19.仓至仓条款:简称W/W,仓至仓条款是保险责任的起讫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排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内未完成最后交货,则保险责任以60天届满终止。
21.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称,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22.托收:是指出口人依据买卖合同发运货物后,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其在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方式。
23.贴现: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贴现的银行或金融公司,由它们将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后的票款付给汇票持有人,这种做法叫贴现。
24.交易磋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就买卖商品的有关条件进行协商以期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贸易谈判。
25.询盘:是指为了试探对方对交易的诚意和了解其对交易条件的意见。因多数是询问价格,故通常称之为询价。
27.国际保理: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和追账、贸易融资及信用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
28.海运提单:是指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所签订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29.议付:是出口方银行买进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及所附单据并将票款付给受益人的过程。
30.开证申请书:是开证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必须填制的文件,是开证银行对外开证的条件和依据。包括开证申请人的承诺和付款保证(正面)及开证内容(背面)。
四、简答题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答:(1)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2.销售代理和独家经销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答:(1)经销商和供货人之间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购进货物后转售,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担风险;(2)在代理方式下,代理人只是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行为,二者建立的契约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同,只据间介绍,收取佣金,并不承担履行买卖合同的责任,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双方是委托人和当地客户。3.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答:(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且不得向法院起诉;(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凭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受理;(3)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4.简述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答:(1)共同危险确实客观存在,而非主观臆测;(2)为消除船货共同危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是主观行为直接造成的;(3)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4)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5.简述FOB、CFR和CIF的异同点。答案:相同点:(1)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2)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限;(3)都适合于水上运输;(4)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区别:在运输和保险上存在差别。FOB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无责任;CFR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
6.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答案: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3)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
7.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是什么答:(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2)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3)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
8.简述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答:(1)备货,报验;(2)催证、审证、改证;(3)租船订舱,改证,报关,投保;(4)制单结汇。
9.简述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答:(1)开立信用证;(2)租船订舱;(3)投保;(4)审单,付汇;(5)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10.何谓凭样成交凭样成交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是以样品作为成交和交货依据的,即称凭样成交。采用凭样成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注意选择适于凭样成交的商品。(2)必须注意样品的代表性。(3)对货物和样品难以达到一致的商品,应在合同中订明“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其他类似条款。(4)寄出样品时,应留存复样(DuplkateSample),供日后查对和验证货物之用。(5)在不是凭样品买卖的情况下,若寄送样品供洽谈时参考,则应标明为“参考样品”,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11.何谓出口盈亏率为什么在出口贸易中要重视出口盈亏率问题答:出口盈亏率是出口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出口盈亏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在出口贸易中,应以出口成交价为基础,认真核算出口换汇成本和出口盈亏率,切实纠正不计成本、不算盈亏的偏向,高度重视出口盈亏率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出口贸易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12.租船方式主要有哪几种试具体说明。答: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如通过海运,一般采用包租整船运输。包租整船的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和定期租船(TimeCharter)两种。前者,是指按航程(或航次)租赁船舶,船方必须按约定航程完成货运任务;后者,是指按一定期限(如一年或数年)租赁船舶,在租赁期限内,租船人可在约定航区内使用和调度船舶。关于租金的支付和船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分别在租船合同中具体订明。
15.简述信用证业务的一般程序,信用证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以及其作用和特点是什么?答:(1)一般程序:信用证业务大都需经申请、开证、通知、议付、索偿、付款、赎单等环节。(2)内容:①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②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③对货物的要求;货物的价格;④对运输的要求;⑤对单据的要求;⑥其他事项。(3)作用:①基本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②便利了进出口人向银行融通资金,有利于他们的资金周转,扩大贸易额。(4)特点: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②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③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
五、计算
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CIF=CFR+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20%)×0.6%CIF=CFR+CIF×(1+20%)×0.6%CIF=CFR÷(1-120%×0.6%)=250000÷0.9928=251813.05美元答: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六、案例题1.我国A公司以CIF汉堡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A公司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a)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食品细菌含量超过进口国标准;(b)收货人只实收995箱,短少5箱;有10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千克。试分析上述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
答:1.第一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为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2.第二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3.第三种情况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2.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15分)
答: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3.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15分)
答案:从交货方式上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还需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因此,本案中,买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卖方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可以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一、名词解释(20分)
1、共同海损2、清洁提单3、追索权4、信用证5、还盘
二、简答(20分)
1、简述FOB、CFR和CIF的异同点。
2、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三、案例分析及计算(60分)
1.某货轮在航运途中货舱起火并蔓延到机舱,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往仓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货轮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轮拖到附近港口修理,检修后再驶往目的港。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有:①8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5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造成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并简要说明理由。(10分)
4.我某出口公司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2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我方按时交货。我方无奈经多方努力,于2003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问:
(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10分)
5.我国某公司以每箱50美元CIF悉尼出口某商品共一万箱,货物出口前,由我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串味险及淡水雨淋险,其保险费率分别为0.7%、0.3%和0.2%,按发票金额110%投保。试计算该批货物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费各是多少?(10分)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国际贸易实务试题(答案)
1、共同海损: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时,船方为了保护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的合理的采取挽救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2、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的提单。
3、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4、信用证: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5、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答案:相同点
(1)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
(2)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限
(3)都适合于水上运输
(4)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区别:在运输和保险上存在差别
FOB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无责任;CFR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输费用,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
答案: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
1、答案:本案例①、③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具备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属单独海损。②、④、⑤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2、答案: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3、答案:从交货方式上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港,买方仍有权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还需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因此,本案中,买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卖方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可以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4、(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虽然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遇不可抗力导致一半左右出口家具烧毁,但这种不可抗力并没有使我方到达不能履行合同的程度,所以我方不能要求免除全部交货责任,但可以延期履行交货。
(2)美方的索赔要求不合理
理由:我方遇不可抗力事件后,虽经多方努力仍造成逾期交货,对此,我方不负责任,可以免责。
5、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保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在本案中,保险总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10000箱=50×(1+10%)=550000美元;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50000×(0.7%+0.3%+0.2%)=6600美元。
2005-2006年第1学期国际贸易实务试题(答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年级:03专业:国际贸易)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评卷人分数155401525100得分
一、名词解释(共15分,每题3分)
对开信用证:是指在对等贸易中,交易双方互为买卖双方,双方对其进口部分向对方开出信用证,这两个信用证被称为对开信用证。寄售:是指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代销的所在地,由代销人按协议规定,参照当地市场价格代为销售货物。索赔: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和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海运提单:是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折扣:是卖方按原价格改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
二、填空(共5分,每空0.5分)交易磋商的形式分为__口头磋商__和____书面磋商___两种磋商的一般程序可分为四个环节,其中___发盘___和____接受_是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按其损失情况的不同可分为__实际全损____和__推定全损___两种。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損失的程度,它包括___单独海损____和__共同海损_____两种。___即期____汇票采用付款提示,____远期___汇票采用承兌提示,汇票到期再作付款提示。
三、简答(共40分,每题8分)1.FOB术语与CIF术语的区别?1)术语的名称不同2)其价格构成不同3)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的责任不同4)办理保险和支付保险费的责任不同
2.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的区别?1)三种提单的概念;2)可否转让;3)风险的情况。3.按“件”为单位成交可否利用增减5%的惯例?为什么?不可以。根据<UCP500>的规定,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以包裝单位或个数计数時,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4.买卖双方发生争议,经仲裁裁决后,败诉方不服可否上诉法院?为什么?不可以上诉法院。因为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构提出变更裁决的要求。如果一方上诉法院,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不与受理。而法院如果审查,也只审查其程序。
5.包销与代理的区别?包销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包销方式下,由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他赚取的是利润;而代理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和代理之间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故代理商不必垫付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同时,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四、论述(共15分)试述托收的含义与特点,采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含义:指出口人于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有关单据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方式。特点:(1)以进口人为付款人。(2)在付款交单的情况下,进口人没有付清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出口人。应注意的问题:(1)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资信好的和经营作风正派的国外商人作为采取托收方式的交易对象。(2)采取托收方式时,成交金额不宜过大,特别是不能超过国外商人的支付能力。(3)要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理制度。(4)按照CIF价格成交,如有意外,凭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5)最好采用“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五、案例分析(共25分)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大米1000包,计100万公斤。合同规定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后应买方请求加贴了罢工险。船抵达目港卸至码头后,适遇码头工人罢工与警方发生冲突。工人将大米垒成掩体进行对抗。罢工经历30天结束。事后,当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这批大米已损失达80%,因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对此损失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8分)答: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虽然战争险的保险期限仅限于水上,但是罢工险的保险期限遵循“仓至仓”条款。战争险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水上,即保险责任自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時为止。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长至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而罢工险的保险责任为“仓至仓条款”,即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中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2.我某公司与澳大利亚商人签订小麦进口合同200万吨,交货期为下一年的5月份,合同签订后澳大利亚在交货期年度遇到干旱,不少小麦产区欠收20%,而当年由于世界市场小麦价格上涨,澳商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推迟到下个年度履行合同,中方是否同意?请说明理由。(8分)答:本案尚不构成不可抗力,澳商如不能供应可从其它国家购入,不能因世界市场价格上涨,而拒绝这样做。因此,中方应坚持澳方履行合同,否则要求损害赔偿。3.我方出口企业对英国某商发盘,限12月10日复到有效。9日英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以前已获悉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8分)答:本案为逾期接受,根据<公约>的规定,逾期接受的概念、法律效力。因此,我方可不同意此项交易,并立即回复对方:我方原发盘已失效;或鉴于其他原因,我方也可按原发盘达成交易,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