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称,短期来看,《销售办法》的正式实施,可能造成中低端保险代理人产品销售范围收窄,收入下降,但有利于保险业加速出清落后产能。中长期来看,可进一步改善行业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各保险公司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加强合规培训,积极推进《销售办法》落地实施。
销售乱象屡禁不止
对于“炒停售”现象再现,业内人士分析称,在当前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以增额终身寿险、分红险、万能险为代表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受到低风险投资者的追捧。与此同时,去年8月以来,监管部门引导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压降负债成本。15家保险公司因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的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等问题被点名“批评”。在产品下架前,一些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炒停售”来完成当期的销售任务。
事实上,因保险销售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不在少数。监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保险消费投诉总量11万件。其中,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为7.1万件,财产险公司投诉总量为3.9万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保险销售不规范。2023年一季度,销售纠纷在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中的占比超过50%。
为何保险销售乱象屡禁不止?
全面规范销售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炒停售”这一违规行为,《销售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在官方线上平台显著位置和营业场所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的保险产品名称、停止销售或者价格调整的起始日期等信息。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销售办法》将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业的发展,对保险销售乱象起到很好的治理作用,有助于提升保险销售行业的声誉。保险公司应对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保险销售培训,优化公司和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
记者注意到,进入2024年,多地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对保险销售行为的规范管理。
1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销售管理,促进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将《销售办法》列入本公司和从业人员今年年末和明年年初的重点培训内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照《销售办法》全面梳理,对保险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各环节操作流程,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完善,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2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信息称,该局指导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指引,按银行、产险、寿险的8大类产品的产品设计、营销材料、业务规则等方面编制百余个审查要点及典型案例,确保产品上市前对可能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环节全面、规范开展消保审查,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险企做好充分准备
在保险销售监管不断趋严的环境下,各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规培训频率逐渐加强,并推动保险代理人分级管理制度进入实操阶段。
“《销售办法》的基本理念,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保险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管理,明确销售适当性原则和禁止性要求,是构建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人寿总裁程康平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以队伍为核心转向以客户为核心,主要有两个发力点,即销售规范化和销售专业化。销售规范化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其中的重中之重,是销售适当性,销售专业化则是销售团队的发展趋势。
据了解,目前,泰康人寿已完成产品分级和客户分级标准的制定,确保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销售人员提供给适当的客户。在宣传教育方面,公司开展常态化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讲解保险知识、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等。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依托全新信息披露系统,保证披露时效,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程康平介绍,泰康人寿通过“支付+服务+投资”三端协同模式拓展行业边界,拉长代理人的销售与服务链,增加代理人获取收入的渠道。这一举措有利于队伍走向专业化、职业化,为客户提供涵盖保险销售和健康养老、财务规划的全面服务,真正满足长寿时代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为确保销售行为专项风险排查的长期效益,今年1月,瑞众保险烟台中支开展“合规在心,销售在行”专项培训,各条线、各部门全面学习《销售办法》内容,了解各自工作领域的监管变化,为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对照《山东省人身保险业销售宣传行为负面清单》加强业务团队日常管理,全面规范前端保险销售行为,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实现源头管理。
保险代理人规模从巅峰时期的912万人降至如今的约291万人,保险销售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是大势所趋。有业内人士预判,目前,人身险业代理人的规模远未止跌,随着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报行合一”的实施,保险从业者的数量或许还会继续缩减,但质效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