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受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全国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与之而来的保险欺诈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保险欺诈行为,不仅使保险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了投保人和被保人的正常保险利益,扰乱了整个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那么,如何防范保险合同诈骗风险。什么是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
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引自《反保险欺诈指引》法律链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应该怎么做?
一看
要仔细核对保费收款账户是否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开设的企业账户有“××保险公司”等字样,若发现收款账户与签发保单的保险机构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账户名称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时,坚决不能划转保费。
二查
三防
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承诺的高收益率和高额回扣,防范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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