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一些区域接连发生的“怪事件”背后,是如火如荼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一些基层城市管理部门的做法,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质疑——这是要提升城市形象,还是在抹黑城市形象?
清华园路上艺茂国际仓临街商店也在拆除门头。河南商报影像新闻部/摄
乱象1
乱象2
设计方案还没影,沿街商铺连夜被“剃光头”
7月13日上午,惠济区英才街沿线,和周边多条道路两侧一样,这里的沿街商户门头也被“剃光头”。
英才街金河路口附近一商户赵女士说,7月8日晚上,办事处20多人紧急通知各商户,当晚就要把门头拆掉。很多商户表示,办事处只是提前2个小时下了通知,根本不留任何商量的余地。“我的店3个多月前刚弄好的门头,花了四五千元。补偿方案、什么时候更新门头到现在也没说。”她说。
奇怪的是,同一片区域,虽大部分门店被“剃光头”,但英才街文化北路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底黄字的门头却安然无恙。
乱象3
审批过的阅报栏被拆
7月10日一大早,钱塘路路东人行道上,大河全媒体工作人员发现两个阅报栏消失,地面只剩下被切断的阅报栏柱子。因为不清楚是谁拆掉的,他们只得报警。
该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阅报栏都经过了审批。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公共阅报栏(屏)是公共文化设施,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此外,河南省委办公厅此前下发通知,要求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在各地城镇主要街道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广泛设立方便阅读的电子阅报栏。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省还有政策支持,但有些地方为什么还是容不下这样的文化设施。”工作人员称。
乱象4
回应
强拆、强撤被指涉嫌违规违法郑州市城管局这样回应
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中出现的乱象,不少市民质疑,城市管理人员的做法是否依法依规?
观点
基层城管执法者行使权力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对于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和各办事处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表示,基层的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考虑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遇到重大活动时,加大整治力度,很多人是支持和理解的,但是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应该有统一的标准,而不是每个区有自己的标准和细则,这些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做法,会造成社会矛盾。”
张少春称,以门头整治为例,商户接到通知后被要求立刻撤下,这明显不符合规定,“如果觉得商户门头有问题,可以下令整改,但是这个整改一定是有期限的。而且商户也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如果商户不服行政复议的结果,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这种要求立刻拆除的行为,已经涉嫌违规、违法了。”
疑问
在英才街及附近,大多数商户的门头被拆,但银行、知名品牌等店面,门头却安然无恙。在河南商报记者连日来的探访中,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郑州各个区的门头整治工作中。有商户抱怨,政府这种行为就是“欺软怕硬”,更有多位市民表示,这其中很有可能存在包庇甚至利益输送的行为。
声音
强拆有损城市形象,或影响营商环境
张富禄称,省里有关部门以及郑州市方面,一直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而努力。而郑州市基层这样的强拆行为,不沟通、不解释、一刀切,很容易引起大多数企业在情感上的不理解,只会为河南的营商环境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