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有形状、结构的发明创造,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根据其技术方案自身的特点、重要程度、紧要程度及保密程度,选择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申请人选择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我们将这种申请专利的方式称之为一案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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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二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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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申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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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申的优点
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审查标准较低,有利于通过实用新型在前期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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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申的缺点
1
丧失申请快速审查的机会。当前专利的快速审查通道包括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而一案双申专利是不能通过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进行加快审查。
2
3
4
一案双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结论可能对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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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申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结论可能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结论造成影响。
一案双申的注意事项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相同范围的保护。也就是说,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不必完全一样,可以不同,但必须至少存在一项相同的权利要求。
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以获得发明专利权
在一案双申中,此种方式为目前最常用的操作方式。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之后,其保护范围并没有被过多缩小,且在发明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相区别的技术方案时,可以采用此种操作方式。
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
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使得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相区别,以同时获得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此种操作方式可以同时获得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之后,其保护范围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存在较大的实质区别,则可以采用此种操作方式。
主动撤回或视为撤回的手段
综上内容,申请人可根据需求,在对产品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保护时,应根据技术方案自身的特点、重要程度、紧要程度及保密程度,取一案双申之长、避其中之短,根据发明创造的高度、产品的生命周期以及创新主体的专利战略,合理选择申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