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方案的批复
海水务[2011]83号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海水资字﹝2011﹞04号文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制定的《海
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方案》。请你们按方案
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竞岗组织工作。
竞争上岗结束后,请将人员备案和总结及时报局机关、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此复。
附件: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海口市水务局办公室2011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发8份)
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口市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05]21
号)、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节水
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8]8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
(海府办[2008]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此实施方
案。
一、关于内设机构及编制配备
经批准,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节水办公室)在职能
调整的基础上,内设机构核定为4个,即:综合科、工程技术科、
计量征管科、水文监测科。
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节水办公室)财政全额预算管
理事业编制17名,其中,领导3名,综合科、工程技术科各4名,
计量征管科和水文监测科各3名。
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节水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
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综合科和工程技术
科各2名,计量征管科和水文监测科各1名。
目前已配备11个编制,分别为七级管理岗4名,八级管理岗1
名,九级管理岗3名,十级管理岗1名,十级专技2名。剩余6个
编制,分别为:综合科报账员1名、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员1名;工
程技术科技术员1名;计量征管科征管督查员1名、票据管理员1
名;水文监测科统计员1名。
二、岗位报名条件
(一)综合科报账员1名
持有会计证;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
面的基本知识,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熟练掌握财务软件操作;
胜任本单位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综合科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员1名
中共党员;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有工资人事
档案管理经验,从事节水工作10年以上。
(三)工程技术科工程技术员1名
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节水“三同时”报建验收、节水设
施改造、节水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从事节水工作10年
以上。
(四)计量征管科征管督查员1名
中共党员;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有节水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熟悉“两费一税”征收程序,从事节水工作10年以上。
(五)计量征管科票据管理员1名
熟悉票据管理工作规范和程序;从事节水工作10年以上;熟练
掌握财政票据软件及“两费一税”征收软件操作。
(六)水文监测科统计员1名
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数据库应用、统计业务及网上申报
流程;从事节水工作10年以上。
三、人员定岗程序
(一)竞争上岗程序
竞争上岗实行量化评分制,按照公布岗位、个人报名、资格审
查、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聘前公示
及聘任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公布竞争上岗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
程序等事项。
2.个人报名。符合竞争职位条件者到综合科报名,填写《海口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节水办公室)内设机构竞争上岗登记(资
格审查)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根据竞争职位的条件,由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对每位竞职人选的基本情况以
及该职位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是公共科
目和《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公共科目包括政治
理论和时事政治,政策和专业基础知识等,采用全部客观题,满分
100分。主要考察竞职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
力。笔试完成后由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考核小组(下称
考核小组)集中阅卷评分。
5.竞职演讲。由竞职者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主要
内容是介绍本人工作经历,担任现职近两年主要工作成绩回顾,竞
争该职位的有利条件,重点是对竞争上岗后的工作设想。每人限时
10分钟。竞职演讲后由考核小组评分,满分100分
7.考核。工龄每年加0.5分,不封顶。
8.确定拟聘人员。将参加竞争人员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
得分加权(比例分别为40%、40%、20%),考核得分作为附加分计入
最后总分。领导小组根据最后总分确定拟聘人员。
9.聘前公示。将集体讨论决定的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
10.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群众没有异议或者异议已经得到澄
清的拟聘人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异议而
且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得到澄清的拟聘人员,暂不聘用,待查清后再
行决定。对匿名的检举信件不予受理。
(二)总结备案
在完成人员定岗任务后,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人员定岗
情况(附定岗人员名册和辅助人员名册)报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成立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蔡火才,副组长:杨兹坤、郭家骏,成员黄好颖、谢玉虎等。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并参与定岗程序中的资格审查、确定拟
聘人员等环节。
(二)成立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机构改革考核小组。考核小
组负责定岗程序中的笔试、竞岗演讲等环节。
扬民主,严格按组织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掌
握用人标准、任人唯贤。对人员评价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得
借机构改革之际进行打击报复。
(五)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认清形势,端正
态度,掌握政策,沟通思想,服从大局。
(六)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听取
群众的意见,通过思想交流,化解矛盾,推动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
行。
(七)全体职工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定岗分
流,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按有关规
定予以处理。
(八)在改革期间,全体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机关
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心不能散,劲不能减,程序不能乱,工作不能
懈;在改革之后,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
服务意识,上岗人员更加自觉地把主要精力用在学本领、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