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不仅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有助于建成覆盖全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落实《意见》要求,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二、《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三、可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有哪些?
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均有较高要求。《通知》确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在1000亿元以上、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
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账户性质是什么?
为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特殊需要,《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并就与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
五、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超额缴费吗?
《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意见》要求,不允许超额缴费。对于有进一步养老产品投资需求的个人,可通过其他账户自行购商业养老金融产品。
六、参加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哪些个人养老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