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记者董柳报道:每年都有恶狗伤人事件,每年都有大量案件产生。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广东法院共公开了2011年以来作出的近300份因“被狗咬”引发的民事纠纷裁判文书,特别是2014年以来至今,每年都有数十宗案件产生。有法律专家表示,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问题的往往是协商无果的较严重的案件,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也只是部分已判决案件,这两大因素预示着现实中“被狗咬”的事件数量远高于上述数据。一位案件当事人更是无奈地称,当前恶狗咬人事件屡禁不止,主因是对养狗人的制裁不力以及赔偿不足。
有被狗咬者因未及时注射血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这些案件中,有的当事人被狗咬后注射了后被行政部门认定为“假疫苗”的药品而死亡,其家属最终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温某的儿子温某曦在韶关乐昌市坪石镇坪石工务段附近被犬咬伤前额及眼皮部位,该坪石门诊部为温某曦做了伤口清洗和彻底消毒,并为其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干扰素各一支。但因当时未备有抗狂犬病血清,无法注射血清。当日,坪石镇政府、坪石门诊部及时组织人员外出采购抗狂犬病血清。
事发后第三天,温某夫妇带儿子去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医护人员按抗狂犬病血清注射量标准作了伤口及周围局部浸润注射,余下的血清作肌肉注射。虽经常规治疗,温某曦仍于10天后狂犬病发并经抢救无效死亡。
部分案件狗主不承认是自家狗所为
被狗咬本就烦心,更闹心的是狗主人还矢口否认——不少案件中出现了这一情形。
林某与朱某同住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一天上午,7岁的林某在小区玩耍后,跑回家向母亲刘某哭诉称被狗咬伤,刘某于是带林某下楼,林某当即指认是被坐在小区花园椅子上的朱某所带的狗咬伤。
一、二审法院均推定林某被朱某的狗咬伤的事实,判决朱某赔偿1462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几乎所有案件都存在狗主违规行为
近300宗案件中,狗咬人引发的纠纷占绝大多数,但也有因狗咬狗引发的人诉人纠纷。不论如何,绝大多数案件特别是城市中发生的“被狗咬”案件,狗主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办养犬证、没上牌、没打疫苗、没栓狗绳、没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等。
其中一宗案件中,广州市花都区的叶大爷带着未拴狗绳的贵宾小狗在小区散步,突然被迎面冲来的边境牧羊犬及萨摩耶犬扑袭,贵宾小狗惨被萨摩耶犬咬死。因协商无果,叶大爷把“肇事”狗的主人告上法庭。事发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王某名下已登记一条边境牧羊犬,但其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一户限养一犬的规定,借用邻居陈某的身份资格为多出来的萨摩耶犬办理养犬证,王某实际上违规养了两条狗!广州中院终审判决萨摩耶犬实际饲养人王某承担70%责任,萨摩耶犬的登记犬主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贵宾小狗的饲养人叶某因携狗出门未栓狗绳被判自负30%责任。
有受害者更是称,恶狗咬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对养狗人制裁不力以及赔偿偏低。
在广州的一宗案件中,张某某被他人饲养的狗咬伤,认为一审判赔金额1072元过低而提起上诉。他在上诉中颇有些无奈地说:“当前我国发生很多恶狗咬人事件,且屡禁不止,有的案件甚至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以至于民怨沸腾,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对非法养狗伤人制裁不力、对受害人赔偿不足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