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怕有“坑”,今天详解十大“时间坑”

现在大家的保险意识提升了,类似支付宝等各种APP上购买保险的渠道也越来越多,有大量的产品可供大家自由选择。很多朋友喜欢亲力亲为,希望自行挑选和投保,这当然也是可以的。

不过一份保险合同少则十几页多则几十页,各种细节都需要完全理解和确认,对一些投保新手来说可能是不小的挑战,一个疏漏就可能成为将来理赔时的一个“坑”。

所以我平时会给大家梳理一些知识点,帮助大家更了解保险合同,以便将来挑选产品的时候能够看懂条款、清醒投保。

1、合同生效日期

消费者提出投保申请,保司同意承保,合同成立,成立日期在保单上载明。

自合同成立,保司收取保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合同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会在保单上载明。自此日起,保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犹豫期

犹豫期也称之为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内可以退保,保费没有损失。

犹豫期相当于给消费者一个反悔的机会,比如买完才听别人说自己买的这份保险不如某某性价比高,不想要了想换一个,那就可以没有任何损失地把这份保险退掉。

犹豫期从自签收合同次日零时算起,不同的产品犹豫期时长不等,多在10-15天左右,需要自己看清楚合同条款。一旦超过犹豫期再退保,只能退回现金价值,一般是非常低的,损失十分巨大。

举个例子:30岁的女白领小丽,买了一份50万保额的某重疾险产品,缴费期间为30年,首年保费为2746元,对应的现金价值只有175元。如果犹豫期退保,小丽可以拿回2746元;然而一旦过了犹豫期才想退保,哪怕只晚了一个钟头,她也只能拿回175元的现金价值了。

3、等待期

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或免责期,这条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防止一些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就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额的行为。

比如,老王觉得最近肠胃不太舒服,想到家族有胃癌史,连忙在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单明天生效,然后他也明天去医院,结果确诊为胃癌。有了等待期,就可以阻止类似的骗保行为。

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一般是无息退钱,合同终止。这里需要额外注意的是:等待期内出险,是退还保费还是退还现金价值?

上一个例子我们已经看到了,现金价值比保费低很多,如果只退现金价值会损失很多钱!

有些险种等待期长,所以强烈建议大家在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的时候提前投保,等待期没事别总去体检,顺利度过这一阶段。不要平时觉得自己身强体健就犯拖延症,觉得情况不妙才想起投保。等待期内查出病,被终止合同就白折腾了!

4、宽限期

宽限期,就是如果没有准时交纳保费,可以补交保费的期限。

分期支付保费的,合同上载明约定的保费支付日,支付日次日零时起为宽限期(一般60天)。

通常,宽限期内出险,保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欠缴的保费。

5、复效期

如果宽限期结束仍不交保费,自宽限期届满日期的次日零时合同效力“中止”。“中止”不是“终止”,合同暂时处于失效状态,这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也不会赔钱。

然而,两年没交钱还想复效是需要付出代价和有风险的。

所以,如果不是铁了心打算退保,最晚一定要在“宽限期”结束前续交保费。切记!

6、保单周年日

赔付条款里经常有“年满XX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表述,这里的“保单周年日”是指保单生效日之后每年与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如果保单年度的该日期大于当月天数,则将该月的最后一日作为当年的保单周年日。

7、不可抗辩期

《保险法》为了防止保司明知道保单有问题,依然收取保费(不出险稳赚,出险拒赔),所以设置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成立起超过2年的,保司不能主动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司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虽然法律设置了两年不可抗辩,但一些消费者隐瞒健康告知,企图利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钻空子的行为依然非常不可取。一旦被认定“故意隐瞒”,保司不但不赔,还不退保费,并有权解除合同。(被认定“重大过失”未履行健康告知,不赔,但会退保费并解除合同)

8、诉讼时效

出现保险争议的诉讼时效,涉及人寿的,一般需要在被保人身故5年内申请理赔,其他的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产品,一般需要在发生事故后2年内申请理赔。具体还是记得看条款确认。

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小李给自己父亲购买了一份身故赔钱的寿险,结果突然有一天老李失踪了,生死不明,如何计算时效?

法律规定,如果失踪满4年的,或因意外失踪满2年,就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布死亡,之后就可以申请理赔了。当然如果之后人又安全回来了,这笔钱还需要退还给保险公司。

9、间隔期

此外,一般合同里会载明,出险后需要在X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出险后没有及时通知,可能影响保险事故的认定、勘验、定损,直接影响理赔。合同内一般也会载明,X日内核定;确定赔付的X日内到账;不赔的X日内通知;60日内,不能完全确定的先行赔付可确定的部分。如果保司不按此执行,消费者可主张赔偿。

如果你急需有人帮你解读保险合同、制定保障计划,欢迎联系我们。作为中立的保险经纪人,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全面而客观的参谋建议。

THE END
1.保险等待期30天生效日算一天吗?保险等待期是指在购买保险后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暂时不承担理赔责任的期限。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立即发生事故或疾病,然后立即提出理赔申请,这样保险公司会面临较大的风险。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一保险产品的等待期为30天,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9月1日,那么等待期的最后一天就是9月30日。在这30天...https://www.xyz.cn/toptag/baoxiandengdaiqi-714208.html
2.保单生效日与承保日期有什么区别基础知识金投保险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等待期。在合同生效的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出险了需要赔偿,这时候赔偿是有特殊规定的,对此投保人应该先了解,正常来说结果都是不赔或者少赔。 而如果是意外险,因为意外险种类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的保障全年或者多年的意外险来说,生效时间一样是在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次日零点生效算起。 https://insurance.cngold.org/jczs/c6500560.html
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平安全球医疗保险本保险的最高年龄为74周岁,本保险合同将于被保险人75周岁生日后的续保日自动终止。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被保险医疗症状,并在承保地域内接受医疗必需的治疗和用品,对于因此产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以下简称“被保险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子保障计划相应的《保障明细...https://www.iachina.cn/col/col3889/index.html
1.保险中的几个“时间”及生日单保单的签单日期是什么意思签收日(在线签收或由保险公司客户电话回访,确认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开始计算 只有长险才有犹豫期,一年期的短险则没有。 等待期 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用承担保险责任。又叫观察期或免责期。常见的有 30 天、90 天等。 https://blog.csdn.net/kikajack/article/details/83187787
2.2024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规定的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建立保-险关系时签订的合同,保-险合同一般是属于格式合同,保-险人有对合同内容进行说明的责任,合同是有生效时间的,那么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如何的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https://mip.66law.cn/laws/574477.aspx
3.120急救指挥中心最新公告烟台市民降保政策介绍2021年首年购买“烟台市民健康保”及以后连续续保的,不设保险等待期;中断参保及以后各年新增投保的,自合同生效日起60日(含第6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http://emss.yantai.gov.cn/art/2021/12/10/art_4299_2898389.html
4.平安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适用条款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其患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二)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诊断于其保险期间开始且等待期满之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规定的特定部位原位癌(以下简称“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人按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对该被保险...https://baoxian.pingan.com/tiaokuan/chengrenzhongdajibingbaoxiantiaokuan0206.shtml
5.保险合同中的“五期”之约——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中止期和...各险种因其保险利益的不同,会有30—365天不等的等待期,相信不必小薛过多解释,大家也能明白等待期越短越好的道理。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对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保险事故,是不会受到等待期的限制。 https://www.douban.com/note/733182148/
6.法制盛邦律师说黄洁玲: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免责条款的识别...“王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①中,王某投保了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其保险条款第4条是关于保险人保险责任的条款,规定: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疾病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https://www.everwinlawyer.cn/lwzz_details/1644544359062913024.html
7.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等待期条款效力的认定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等待期条款效力的认定 【案情】 2018年10月,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每年10月11日交费;投保人未按期交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6/id/8002634.shtml
8.保险合同的各种“期”的解释一、缴费期:是指交保险费的期间,一般有趸交(一次性缴纳所有保费)、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年、三十年缴。 二、保险期:是指从合同生效日到合同终止日,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合同约定保障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约定的保障时间范围。 http://www.northnews.cn/p/2191033.html
9.客户购买了盛世福23重疾保险产品,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D、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则按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自首次投保《富德生命悦享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生效日起60日内(含第60日),或自客户非连续投保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60日内(含第60日),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本主险合同...https://www.youtibao.com/7jsx939t.html
10.日常医疗保险的理赔问题汇总商业医疗保险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客户购买最多,也是引发理赔纠纷最多的保险类型。下文针对实务中关于医疗险理赔最常见的5个问题:体检与如实告知问题、医疗费能否重复理赔的问题、自费药报销的问题、定点医院理赔问题和观察期内出险能否理赔的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给读者更多的实务操作意见和参考。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48791193026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