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条款中,对“每次住院”的定义有这样的解释说明,“如果因同一原因再次入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30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前一次的出院日期,与后一次的入院日期,两次日期的间隔不满30天,因此属于同一次住院。
没住院能做工伤鉴定吗
没住院能做工伤鉴定吗?只要是受伤,所有的医疗结束,并且认定为工伤,那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和是否住院无关!
必须要有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可以确认工伤的。确认工伤之后,才能进一步做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在工伤认定中,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1、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是否符合工伤的标准的举证责任。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核准可享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病情痊愈,终结医疗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或者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负伤治愈后,经医院检查证明,确系旧伤复发,可按因工负伤的规定处理。
《平安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2.2保险责任
一、基本部分:
各项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责任的份数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保险金责任仅可投保一份。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根据与您的约定,承担下列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一)疾病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
符合以下情形的无等待期:
您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申请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经我们同意并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8.2)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对每份疾病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责任,按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日数扣除约定的每次疾病住院免赔日数后的日数乘以10元给付疾病住院医疗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我们承担给付该项保险金的责任。疾病住院医疗津贴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累计给付疾病住院医疗津贴的日数达到180日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