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中老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6.0版)
40-75周岁
终身
5/10/15/20年交
1、年龄宽泛,40岁可投
投保年龄覆盖40-75周岁,涵盖疾病高发阶段
2、慢病友好,三高不愁
三高人群贴心保障,心血管疾病也可投保
3、终身保障,晚年无忧
一份保单,长久承诺,若终身未罹患“恶性肿瘤——重度”疾病,还可为家人留取身故保险金。
4、三重可选,灵活保障
基本责任
保障详情
1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至少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2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至少赔付已交保险费
可选责任
原位癌及“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
30%基本保险金额,并豁免合同以后应交保险费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30%基本保险金额
3
“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
5、尊享护理,绿通护航
日常健康咨询,随时随地轻松解惑
康复护理服务,全程聚焦身体康复
大病健康管家,一站式就医协助
特别说明:
*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后,此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根据可选责任的不同分为下列两种情形:
(1)若您未选择可选责任三“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2)若您选择了可选责任三“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责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我们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的同时,豁免保险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付,我们不再承担“恶性肿瘤——重度”关爱金以外的其他所有保险责任。
*原位癌及“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医疗行为同时符合原位癌及“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仅按“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承担保险责任,不再承担给付原位癌及“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的责任。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我们仅按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