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了财政支农理念和方式。一是投入理念发生变化。涉农部门由各显身手、分散出击变成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二是支持方式实现转化。农口资金由各自为政、分散使用,变成了统筹协调、集中投入。三是管理机制得到深化。由各管一段、单骑独进变成了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
(二)放大了财政资金引导效应。2008―2011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以中央财政11.61亿为引导,共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38.33亿元,带动企业投入、信贷投入及农民投资投劳75亿元,引导和引出比例分别达到1∶3.3、1∶6.5,带动了社会资源向农业农村配置,发挥了资金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
(三)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通过优化配置支农资金,集中支持主导优势产业,优质稻、生猪、油茶、柑橘、蔬菜等大宗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农民增收效应突出。据初步统计,2011年,项目区有效扩大水稻种植面积105.34万亩,新增粮食产量33.77万吨,生猪项目县新增出栏生猪58.66万头,新增油茶种植面积14万亩。
(四)提高了现代农业示范效益。以优质稻、生猪、油茶、柑橘、蔬菜5大主导产业为平台,以农业科技为支撑,按照集中连片、滚动开发、集约经营的原则,积极探索技术组装、成龙配套、综合治理模式,大力推进区域优势资源的规模开发,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逐步成型。
(五)推动了管理机制创新。通过规划先行,专家论证,项目立项和决策更加科学;广泛采用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验收考核制,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更加严格;普遍实行专账制、政府采购制、县级报账制、集中支付制,资金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规范;通过实行立体监督和绩效评价,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基本做法
(三)创新整合机制,统筹协调投入。根据现行管理体制的特点,实行预算编制源头整合、项目县对口申报整合、现代农业和小农水项目联动整合,拢五指握成拳,聚碎银办大事。一是推行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省、市、县财政在预算编制环节对现行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归类,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二是农口项目联动。按照“资金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协调衔接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等项目,以项目县为单元,分片推进,联动发展,建设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辐射一片。三是对口向上申报。项目县按照年度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内容,自下而上对口申报相应专项资金,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的整合,定向集中投入。四是吸引多元投入。采取以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
三、存在问题
(一)现代农业理念仍需提升。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有的项目县对现代农业的重要地位、科学内涵、主要特征认识较为模糊,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主旨精神、设置目的、具体要求不太明确,造成项目推进的工作力度不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力度分散,现代农业开发和建设层次不高。
(二)项目实施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编制细化程度不够,方案设计不够严谨科学,其中规划布局、建设方案、概预算、结算等环节有待加强,工作流程、建档备查资料等方面不够规范,工程参数、技术规范、考核验收等量化程度仍需加强,执行力度尚需强化,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三)支农资金统筹力度不大。近几年,我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断增长,资金统筹协调集聚效应明显,但仍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一方面,支农资金设置繁杂、渠道各异,多种相同性质、相同用途的资金仍然处于互不联结、分散投入的状况,以县级为主的整合空间较小、范围较窄、层次较低,项目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较难落实。另一方面,财政杠杆作用需要加强,社会投资渠道有待拓宽,引导性投入增长仍有空间。
(四)专项资金管理应予加强。部分项目县在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建后管护制、财政报账制等项目资金管理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工程建设地点和工程量发生变更,项目资金超范围列支设计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决算资料、工程监理记录、项目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缺失的现象。
(五)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队伍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扎实推进的重要载体。目前大部分项目县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和项目协作机制,但由于没有固定的机构和编制,岗位和责任不匹配,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代农业项目建设的进程、质量和效益。
四、几点思考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贯彻落实十精神,支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应将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作为重要平台和抓手,为促进“十二五”时期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要深化认识,科学规划。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深化认识是前提。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它是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用现代管理模式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产业体系;其主要特征是科学化、集约化、商品化和市场化;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中央设立这一专项资金,主要是突出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路径,以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农民明显增收目标的实现。各地要从贯彻落实十精神、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学习领会现代农业的深刻内涵,积极提升现代农业理念,同时发挥好规划的引导和统筹作用,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产业化集约的原则,制定完善5―10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资金,打造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农业板块经济带。
(二)要竞争立项,抓好实施。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落实项目是核心。一是要竞争立项,择优支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申报指南的要求,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县申报、市推荐、省评选、竞争立项、择优支持”的方式,重点遴选地方领导重视、特色优势明显、发展规划完备、建设方案可行、资金整合到位、群众筹资积极、保障措施有力的项目县。二是办点示范,辐射带动。省里选择1―2个项目县作为联系点,按照切合实际、取得实效的原则,加大资金倾斜、政策帮扶,鼓励制度创新、典型引路,为现代农业发展累积经验、探索路子,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省推开。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加强制度建设,要制定从项目申报管理、资金管理到绩效考评、检查验收等一系列办法,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制和政府采购制,普遍采用专家评审论证制、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督制、验收考核制、建后管护制等。
(三)要加大投入,形成合力。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加大投入是重点。一是要扩大项目县资金规模。按照竞争立项、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全省122个县市区范围内,确立60个左右的项目县,每个项目县的资金规模由400万元扩大到800万元,避免“零打碎敲”、“遍地开花”,增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二是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在预算编制环节进一步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逐步建立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在内的大专项体系;协调衔接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土地整理项目等,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对口向上申报项目,统筹协调各项投入,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政策合力。三是要加大引导社会投入力度。继续优化投入方式,推行以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同时建议中央针对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农业大省的现状,逐步增加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投入。
根据农业部(农办经2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领导班子,落实专门人员,开展详实调查。现将监测调查情况简要分析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缘,距省会二、发展现状
(一)公共服务机构末,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批准编制数为351人,在编人数261人、占批准编制数的74.4%,实有人数290人、占批准编制数的82.6%;在所有机构中,除15个乡镇级畜牧业服务机构为差额拨款外,其余县、乡(镇)两级机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此外,县乡(镇)两级均配备了相应的仪器、办公用房、交通等基本办公设施,种植业系统还建立了15000亩相对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
(二)农业龙头企业(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外,有种植业、畜牧业等各类专业协会46个。
(四)其他农业服务组织三、主要工作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在稳定和巩固公共服务机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职能的前提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我县依托县农业局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分别于8月和3月在眉山市率先成立了县和乡(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农户0.85万户,占总农户的9.5%。流转土地中,以茶叶、蔬菜、饲草为主的规模经营达到0.9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0%。如:柳江镇天禾茶叶专业合作社,采取与农户入股、租赁方式,种植浙江安吉白茶余亩。
(二)着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着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发展,据统计:,全县6个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采购量达到4万余吨,采购额达到14150万元,全县农民户均1600余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带动农户1.41万户,占总农户的15.7%。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市场竞争力四、存在问题
从监测调查情况看,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共服务机构由于人事体制及经费原因,人员断层现象突出,加之财政保障工作经费不足、管理体制不明,严重影响服务和管理职能发挥。
(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国家政策性支持、扶持力度不够,其服务职能、经营优势受到制约,影响其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三)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农业专业服务、农机专业服务、农产品销售市场、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等发展严重滞后,多形式生产经营服务网络格局未形成,农产品生产保障机制不健全、市场营销不畅通。
五、几点建议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成套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它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农业生产单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克服自身规模较小的弊端,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建立和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一个体制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体制,多年来,对于县以下基层来讲,其管理体制均不明,多头管理、各行其事、相互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明确其管理部门及职能职责,有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第一、服务第二,管理促进规范、服务促发展。
(二)建立一个机制
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依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其管理、服务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应当在进一步明确其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职能的基础上,有效落实好人才、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其管理、服务等公共职能。
(三)推行一个政策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联系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应当建立和推行包括国家农业项目、国家贴息贷款、金融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扶持政策,推进发展。
促进新疆农业跨越式发展,必须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新疆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充分利用新疆跨越式发展有利环境,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着力加大农产品市场开拓,做强新疆优势产业,全面提升新疆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经营组织方式转变。
加快新疆农业市场化条件成熟
以市场开拓为龙头,推动新疆农产品疆外营销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重新疆产品市场话语权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新疆名牌产品
以农业标准化为抓手,推进绿色新疆品质农业建设
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以农业信息化为引领,建立新疆农产品生产销售监测预警体系
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推动新疆农业创新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是指在产业技术体系研发、推广、培训、示范的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和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及其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
专利权:主要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专利权。
商标权:主要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著作权:包括以多种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署名权。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
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第三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法律手段和自我保护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四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国家授予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承担、依托单位可以依法协商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收益根据作价入股及合同约定分配。
(1)商标权、商业秘密归属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承担、依托单位所有。
(2)专利权归属执行承担、依托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承担、依托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承担、依托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承担、依托单位为专利权人。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认为专利权人。
(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研究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立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5)以单位的名称、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其它标记,单位享有所有权。
第五条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授予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我省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权利的,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不可擅自决定将该项科研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实施、转让和作价入股。
知识产权归属由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在项目合同中约定。对合作研究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从其合同约定,并依据合同对履行义务情况组织检查和验收。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
第七条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为各机构负责人所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各机构负责人无单位的,合同中必须明确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依托单位负有承担单位的责任。
第十条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验收时,必须同时提供知识产权专题报告,对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合同约定等情况如实总结,此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利用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等法律手段维护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知识产权,通过自我保护的方式维护商业秘密等智力成果。
第十三条农牧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知识产权管理中涉及到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工作,并协助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权和保护工作,将审批完的专利、商标报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第十四条建立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内部秘密保护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合同手段、内部保密等制度进行管理。
(1)承担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研究单位、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之前,要与参与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签订科研成果、商业秘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的保密协议。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研究、推广、培训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者在不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公开内容。
第十六条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必须由农牧厅及其委托人签署,擅自签署的,不予承认并将追究签署者的责任。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的转让,必须经农牧厅技术开发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政策法规处等部门会审同意,报农牧厅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转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时,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力。
第十九条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形成成果取得知识产权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根据合同约定,对承担、依托建设任务的主要人员和为获取知识产权作出贡献的人员及知识产权实施单位的有关人员的合法收入予以保护。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条农牧厅每年末对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或有关人员对知识产权培育、管理、保护等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表彰和奖励。对由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知识产权的丧失或保护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追究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负责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工作之便侵犯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知识产权。对于违反本规定而使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权益受到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甚至除名,并责成当事人及时改正、挽回影响,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未来,LED照明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浪潮。有数据显示,一个具有智能化控制功能的LED驱动电源成本不超过5元,搭配了此类电源的照明灯具出厂价却比普通灯具高出了20%~30%。仅上述一项智能化配置就可以给灯具至少增加20%的毛利润,而一些高端的可调光产品甚至可以达到30%以上。当光亮不再只是满足人们基本的照明需求,更将成为一种服务时,如何让消费者快速接受这一节能产品,厂商和供销商依然需要下一番苦功夫。
据了解,由厂商将LED照明与智能技术相结合,打造出一种LED智能家居照明、LED智能办公室照明等一系列特色照明服务,帮助LED行业开启更为广阔的市场。有实力的LED企业更是开始纷纷自建渠道,但因为照明产业的主要渠道依然掌握在大型传统照明企业手上,如雷士照明全国拥有11个运营中心,将网点铺设到县镇一级,数量达到1万多个;欧普照明在全国拥有1万家直营店或加盟店,几乎已经将全国三四级市场覆盖,而在设计师、设计院、大项目工程的合作方面,也占据独特优势。
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传统线下渠道,电商渠道在推广上更省钱、更直接。电商模式不但为大多数高知识分子接受,省去开店成本,而且还能免除大量渠道成本,终端售价可以更低。通过线上充足的流量,来扶植线下渠道,逐步开拓民用市场。”故而具有创新性的电商模式介入后,因其模式新颖、渠道成本低的优势很快获得了大批企业的青睐。如深圳洲明科技,在今年1月4日正式进驻天猫,当月销售额即达到了7万元,2月销售额为9万元,3月实现爆发性增长,达到20万元。
让农业进入科技时代
LED的飞速发展带火了渠道商的同时,也带动了其他产业的繁荣。光电科技的发展促成了现代农业的推进,人工光照已经成为植物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之前在植物领域使用的人工光源主要有高压钠灯、荧光灯、金属卤素灯、白炽灯等传统光源,这些光源的突出缺点是能耗大、运行费用高,能耗费用约占全部运行成本的50%~60%。同时,这些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是依据人眼对光的高效需求原则而设计生产的,因此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很小,光效很低。
随着新光源的使用,我们在某大型现代农业实验基地中看到,大型植物工厂的层架内装有植物专用的LED灯,与一般LED光谱不同,为配合光合作用,植物灯频谱偏蓝光与红光,且根据个人需求不同,也可调成冷、暖白光,配合手机App遥控,操作十分方便。多层架型植物工厂配备水循环流通系统,经测试可种植百余种植物,适合量产需求者使用。该基地负责人表示:“LED光源不仅能够为农业生物的生长提供合理的光环境条件,减少农药、激素等化学品的使用,确保食品安全,而且还是低能耗的绿色光源,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是未来植物照明光源的重要发展趋势。”
而特定的LED频谱和管控系统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培育生长条件较苛的季节性作物,为植物工厂带来了数倍于以前的利润:一是叶菜类的大量量产,如小白菜、青江菜、莴苣等十字花科植物;二是种植难度高的人参、牛樟芝等高经济价值作物。这在以前都是很难实现的。随着这套系统的不断完善,也将因LED让农业投入产出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未来的农业借助LED大大提高产量和缩短生产周期,也因此将做为新的投资蓝海进入投资者视野。
LED板块迎来黄金买入时机
光阴荏苒,时光流逝,2018年瞬间已去。自2018年8月23日举行揭牌仪式以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农服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努力推进各项目进行,为农服公司起步踏出了坚实的一步。回顾2018年,虽然我们没有骄人、优异的成绩,但是我们能平安、顺利的过度、在项目中获得宝贵的经验是最大的收获。展望2019年,坚信公司会有更大的发展前景。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厘清土地流转思路
2018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土地流转任务目标,经前期充分考察筛选,农服公司选定拟流转地块分别为位于400亩农地。
在600亩土地流转的协商过程中,由于该地块现有经营者种养殖合作社无法拿出前期投入凭证,且在流转费用问题上与永丰村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慎重考虑,暂时暂停此地块流转事宜,将全部工作重心放在地块流转事宜上。
(二)明确公司发展方向
2018年,为落实“项目优先”的发展战略要求,农服公司先后考察多个农业项目,考察确定了嘉年华项目,并与有限公司就合作展开了深入的沟通。
其中,嘉年华项目已经完成前期概念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根据报告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各级政策及公司战略要求,建设方案可行,布局合理。下一步将继续跟进此项目,积极推动规划落地。
健业方面,在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和深度沟通之后,农服公司最终明确了获得海鲜菇产品独家经营权的合作方式,但由于在尽职调查问题上与健业方存在分歧,该项目暂时停止,但仍继续跟进联系。
经过对农业项目的接触和深入了解,农服公司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先行”的工作思路,肯定了“独家”的营收模式,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有了清晰的构思,确定了公司业务发展从项目营销、农产品销售、专业农业服务以及争取政策扶持四方面开展。
(三)园区基建项目稳步推进
2018年,农服公司先后承担了园区内“智慧农业展示厅”及“果蔬花卉试验园”的建设任务。
其中,果蔬花卉试验园项目已经进行多个品种的试种植,产量及质量均可,在此基础上联合公司食堂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进行售卖,反响较好。下一步将对更多优良果蔬品种进行种植,并尝试多种销售模式扩大影响,打响品牌。同时对试验田的土壤成分及农残情况进行检测和分析,根据结果对试验田的种植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根据试验园种植需要,拟将平房进行温控室改造,进行花卉种植。目前已经进场施工,年内完成此工程。
智慧农业展示厅项目已与设计方确定内部布局方案。拟建“展示厅”分为三个部分。前区为农耕文化、企业文化及农资产品展示厅。中区为阳光房,进行无土栽培展示,后区为农资超市。目前设计效果图已经制作完成,下一步将开始投招标等建设前准备工作。
果蔬花卉实验园及智慧展示厅项目是公司转型发展的试验田、公司形象展示和后期品牌打造的重要载体。2018年,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农服公司稳步推进两个项目的建设,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企合作初现雏形
2018年,公司与农科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通过整合双方人才、科研、技术、资金、平台、渠道等优势,建立长期稳定、深层次的“产学研”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更高的站位开展务实合作,共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器”、农业种植养殖和科技研究的“试验田”、农业科技人才交流的“实战所”。合作内容包括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和加工技术培训、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现代农业生态项目合作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相互宣传、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
计划等流转地任务完成,进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五)积极推动品牌建设
根据农服公司业务开展计划及发展要求,品牌建设与推广至关重要,2018年,公司先后完成了包装袋、包装盒的设计工作,品牌logo及商标注册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当中,并作为参展商参加了于11月17日至11月20日举办的第十五届武汉农业博览会,展会上,公司集中展销集团特优农产品,和同行企业、单位交流,展现了地区带头形象,达到了很好的品牌推广效果。
二、2019年工作安排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与农服公司发展规划,结合2018年工作经验,2019年,农服公司将以项目基地为载体,从项目营销、农产品销售、专业农业服务以及争取政策扶持等四方面开展工作,并分为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黄陂1400亩种养示范基地落地实施。
2)探索公司内部试验园、展示厅与种养殖基地的联动机制。试验园进行前期种苗试验,预种植,同时对消费者偏好进行摸底,展示厅进行宣传推广,最后根据实际摸底及宣传情况确定种养殖基地种植方案。
2)引入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商进行合作,对其产品进行销售,获取利润。
3)针对种养殖基地特色创立农产品品牌。
4)推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农家店,并使用其标识创立渠道品牌,开设农产品直营店。集中售卖自产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及合作商优良产品。
5)农产品品牌和渠道门面品牌进行统一设计与宣传,形成产前农资农家品牌,产色农产品品牌,产后渠道品牌“三位一体”格局。并通过报刊,展销会,自媒体等形式扩大影响。
6)以三农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并推广农机具、田间指导等农业服务项目。
7)初步建立起公司包含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
第二阶段
1)进行有机认证、初步建立公司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有机农产品可持续生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