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是指以一张保险单为众多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是以集体单位作为承保对象,以保险公司和集体单位作为双方当事人,采用一张保险单形式订立合同,通常是以团体单位为投保人,单位内工作人员为被保险人。
团体保险的特点是:因身体不健康的逆选择因素小而免验体格;因一张保单为众多人服务而手续简化;因手续简化,逆选择因素小而保险费低廉的特点。但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在具体业务做法上一般有下列规定:(1)团体的限制。投保单位必须是法人组织,被保险人必须是单位组织的成员。(2)团体内必须要有75%的人参加保险。(3)在一个团体内,或按工龄、工资收入、职务等级分别定出保险金额,或是同一的保险金额。团体保险大都以一年为期限,每年更新保单,保险费可以由单位负担,也可以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率按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标准。
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缴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伤残的,由保险人按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为死亡残废保险,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死亡则给付全额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伤残则根据不同伤残程度按有关规定给付全额或部分保险金。
在恢复保险业务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团体保险占整个市场80%的份额,其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发文的形式,依靠行政力量的参与和推动。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的简易人身保险等更多的是采用这种方式。更有甚者,当时的个险也参照团险的这种方式做,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保费,如学生平安保险。由于大批销售的方式减少了营销费用和管理费用,加上特定条件下的行政介入,团体保险的费率一般较低,团体保险成为当时寿险市场十分重要的营销方式之一。
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上海市场后,个险代理人营销模式开始大行其道,似乎经营保险就跟保险营销划上了等号。客观而言,个人代理制度推动了个险的繁荣,中资寿险公司紧随其后,把营销制度扩展到全国范围;但也带来了团险市场的急剧衰退,团险比例下降到了20%。
健康险作为团体业务占比最高的险种,与养老保障体系类似,公共部门医疗保障只覆盖长者和低收入人群,2019年覆盖率为34.1%。而雇主发起的医疗保障计划由商业健康险公司发行和运营,覆盖人群广,2019年覆盖率达56%,占整体健康险的68%。
根据数据显示,在A股五大上市险企中,团险业务在寿险及健康险业务中的保费收入占比均不超过10%,最低的新华保险仅1.72%,最高的中国太保该比例为6.78%。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提出,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鼓励产品创新,更加注重发挥商业医疗保险优势,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完善创新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与服务能力。对于保险业而言,如何更好地融入“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国家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亦是时代向保险业提出的新命题。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未来健康产业的发展重点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全局,助力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完善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二是强化自身,以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重点,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三是开辟新局,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等重要领域,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统筹预防、诊疗、康复,优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特别是提高基层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已有17家保险公司的63款长期费率可调医疗保险产品上市。如人保健康在行业内率先推出费率可调长期医疗保险,积极积累经营数据和经验,满足老年人和带病体人群的长期保障需求。在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方面,保险业积极创新产品。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基金624亿元,年人均支出1.4万元。
团体保险行业报告对中国团体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市场供需形势进行了具体分析,并从行业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及技术环境等方面分析行业面临的机遇及挑战。还重点分析了重点企业的经营现状及发展格局,并对未来几年行业的发展趋向进行了专业的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