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作为中部农业大省,自然条件恶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亟需农业保险的支持和保护,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农业保险的实施力度不够,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理论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者以支付小额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一种制度安排。农业保险就是以农业为对象的一种保险。
二、山西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山西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山西省自2007年恢复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以来,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11年,全省农险保费收入达到4144万元,较2007年增加了39.16%,受益农户43498户次。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开办为稳定山西省种植业生产,分散和降低种植业生产的自然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在商业性农业保险方面,山西省积极探索各种经营模式,相继开办了林木火灾保险、小麦种植、玉米种植、收获期农作物火灾保险、塑料大棚蔬菜种植保险、烟草种植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为各类经济种植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支持。总之,山西省农业保险的深入开展,对于稳定山西省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有效需求不足,阻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概括地讲,造成山西省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民保险意识较为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农民家庭收入偏低,难以支付相对较高的保险费用,导致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成为有效需求;三是保险金额较低,与农民期望有差距;四是承保品种少,保险覆盖面不够宽;五是保险责任范围与农民要求有差距。
(2)农业保险高成本和高风险,制约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高成本主要表现在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畸高。由于山西省农业生产分散,土地小规模经营,开展农业保险的情况复杂,同时也会增加理赔成本,导致农业保险经营成本高;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和不可预期性,使农业保险的超赔风险始终存在,导致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高成本和高风险使承保机构亏损严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受挫。
(3)政府扶持农业保险的效率低、配套措施未到位,影响农业保险有序推广。如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即可用少量的保费调动比自身大数倍的资金,参与灾后重建。假定农业保险费率为12%—16%的财政补贴率,如果能够达到40%,就能够调动48—64倍的社会资金参与救灾,从而既可减轻政府救灾压力,又可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即“乘数效应”。但是伴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一系列问题也接踵而至,由于山西省大部分的县(市、区)还是属于吃饭财政,财政无力承担中央要求配套的保费补贴,同时也未出台优惠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来鼓励开办农业保险,严重制约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序推广。
三、加快山西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策略
(2)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以险养险”新模式。对经办农业保险的主体,应免除所有业务的营业税与所得税,减免的税收用于补充农业保险经办公司的费用不足以及充盈超赔风险基金,实行“以险养险”。
(3)给予经营费用补贴。为降低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率,减少保险费中经营费用的支出,保险公司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应由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分散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参考文献:
[1]李军.农业保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庹国柱,李军.农业保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农业产业;技术成果;推广转化;建议
1引言
依靠技术进步等非物质因素的农业经济增长则是具有新型农业的内延式增长特点,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物质资源进行生产,还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相比,等量的资源可以生产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产品,对环境造成的亚力及污染程度远小于资源密集型的传统增长方式。在我国各个产业经济发展遇到瓶颈,依靠技术进步的内延式增长成为必然选择,也农业产业转型的发展方向。
[1]张莉侠,张睿,林建永.1990-2009年三大都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及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12(11):104-109.
[2]周兵,冉启秀.科技进步对西部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7(8):24-26.
关键词农业保险;scp范式;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scp范式是产业组织理论的主体理论框架,主要用于揭示企业之间关系变化的规律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即市场结构制约市场行为进而决定市场绩效,其中市场结构中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行业进入退出壁垒。市场行为主要涉及价格策略、产品策略和排挤竞争对手策略。市场绩效主要包括产业的资产配置效率、生产规模效率等[1,2]。笔者将从对农业保险的scp范式研究,结合我国现行农业保险的特点,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业提供建议。
1我国农业保险的scp范式的市场结构分析
1.1市场集中度
1.1.1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按农业种类的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养殖业如生猪保险、养鸡保险、养鸭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淡水养殖保险等,种植业如水稻保险、蔬菜保险、林木保险等[3]。从1982年原
3我国农业保险的scp范式的市场绩效分析
3.1社会福利
2008年我国保险业承保了各类农作物3546.67万hm2,参保农户达9000万户次,为农民提供了2397.4亿元风险保障,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130.0%、80.7%和113.0%。涉农保险保费收入24.4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3万亿元,支付赔款19.2亿元。2009年1~9月,保费规模已超过2008年全年,全国农业保险签单保费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31%,为广大农民提供了3300多亿元的保险保障,承保种植业逾5333.33万hm2,承保畜牧、家禽5.1亿头,覆盖1.2亿户。
3.2保险深度
保险深度是指年保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数值越大表明保险发展越完善。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较为完善,保险深度约为4,但是农业保险作为其中一项,单独研究保险深度使得这一测算值偏低,因此采取将国民生产总值缩小1000倍的数值来计算保险深度(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截止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处于停滞期。2007年,随着“三农”问题的提出,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业保险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展现出积极良好的发展态势。
4建议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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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黑龙江。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成效。
目前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分别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承办。阳光农业、中国人保、大地财险等公司也开办了商业化农业保险业务。目前黑龙江省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中,种植业保险险种包括玉米、大豆、水稻和小麦;养殖业保险险种包括能繁母猪保险和奶牛保险。商业化模式自主推动的险种主要包括烤烟、林木、肉鸡等险种。截至2010年7月,黑龙江省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2.2亿元,承担风险保障128.86亿元。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民的认知程度不高。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边疆,多数地方地广人稀,大多数农民长期处于分散封闭的小生产状态下,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参加农业保险的主动性;大多数农民都存在侥幸心理,只有到遇到灾害时才央求政府。部分农民不了解保险,没有自愿参保的意愿;即使有些农民有投保意愿,但承受能力很弱,交保费的压力较大;少数投保农民对于自己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依存关系认识不足,骗保、冒保、虚保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让保险公司防不胜防。
2.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沉重。
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地方政府都需要配套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
由于保费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计算,因此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调出省市县的财政支出压力更为沉重。黑龙江开展农业保险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沉重,如某县级市全年财政收入只有1亿元,2008年分担的保费补贴支出达2162万元,如果再扩大承保面积,市财政将难以为继。
农业大省、大县往往是财政困难大省、大县,地方财政较为困难,主要是“吃饭”财政,地方经济建设主要靠中央转移支付,加之中央各个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均要求地方财政进行配套,如不进行配套就不拨付中央资金,这进一步加剧了收支矛盾。地方财政难以匹配农业保险的配套资金,致使有些县区根本不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有些县区选择那些承担县级配套资金的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造成农业保险畸形发展。
3.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业务普遍亏损。
由于农业保险同农业紧密联系,具有灾害发生频率高、损失大的特点。目前我省农业保险政策性支持业务经营模式为保险公司自办模式,一旦出险,只能由保险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赔付,会面临单险种核算亏损的情况。由于道德风险不易控制,农业保险需要较高的监督成本。为防止部分承保、选择性投保或投保淘汰或不够畜龄的猪只和奶牛,需要对投保能繁母猪和奶牛进行实地验标,承保工作量大、成本高。在理赔时同样要会同当地农业、畜牧部门一道进行现场查勘以准确确定保险责任、核定理赔金额。对于种植业保险,由于农作物在受灾后具有自我恢复性,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往往要进行二次定损;对于养殖业保险,只要有一头猪死亡就要进行现场查勘,工作量巨大,造成保险公司经营成本高,农业保险险种普遍存在亏损现象。
三、促进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在开展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黑龙江省农村地域分散、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等特点,又要考虑到农民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严重等特点。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可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宣传方式更要有针对性,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并认识到参加农业保险的好处。
[1]丁国光,吴孔凡,易.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农业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6)。
二、利用现代保险制度,开展管理制度创新
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型中,要求加强改革的协同性,改变原来部门“单打独斗”的思维定式,用一种整体合作的态度,实现一举多得的效用。而利用现代保险制度,开展管理制度创新,无疑是破解改革难题的重要模式。医患纠纷问题就是一个长期困扰社会的问题,医责险一直以来发展迟滞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医责险专业性强且经验积累不足、责任认定耗时耗力、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逆选择风险、保险赔付额被认为相对偏低等,导致医疗机构参保率过低,保险大数法则和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实践表明,单一手段不足以化解医患矛盾,政府综合治理与市场化补偿机制两种力量结合起来方能显效。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医责险业务,积极探索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相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体系,通过“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全省统保、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调援结合”的模式,将医患矛盾从“院内”转移到“院外”,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运行模式,通过制度创新,探索医责险发展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