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省保险业确认案件41件,涉案金额2025.15万元,案件多集
中于保险金诈骗及信贷领域。
此外,2022上半年山东银保监局及下辖分局对人身险行业开出罚单45张,
累计处罚金额453.1万元,其中机构罚金377万元,个人罚金76.1万元,行政处罚
事由多为“欺骗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给予合同约定外利益”。
01保险公司涉刑案件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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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保险销售宣传合规要点
第一部分
常见案件类型
职务犯罪案件挪用、侵占、截取保费案件
伪造印章案件诈骗案件
假保单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01职务犯罪案件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
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
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常见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
二是滥用职权;
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01职务犯罪案件--贪污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量刑标准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
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
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金额过高的还可能判处无
期徒刑、死刑或没收财产)
01职务犯罪案件--挪用公款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构成要件
①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②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③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
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主观特征
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2006年10月22日,某保险公司向检察院反贪局报称,
该公司出纳员杨某挪用公款74万元与他人做生意,公
司在督促杨某还款时,杨某于10月19日去向不明。接
到报案后,检察院反贪局立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
查。经查,杨某从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先后
16次从保险公司账户挪用资金750.57万元给别人做生
意,破案后尚有269万元未归还。
法院认为,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6次挪用公司公
款达750.57万元,并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其
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
02伪造印章案件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