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渭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1
2.听取关于《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1
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4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14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3
7.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2018年政府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8
8.关于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参阅文件)………………………………………………………………………………………………30
9.关于对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参阅文件)…………………………………………………………………………………………………32
10.关于渭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参阅文件)…………………………………………………………………………………34
11.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参阅文件)……………………………35
12.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参阅文件)……………………………38
渭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2019年8月29日)
1.审议《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渭南市2018年政府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翰林
(2019年8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将第三条(保护方针)中“文化遗产”修改为“文物”,在表述上更准确,修改时采纳了该意见。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第四条第一款中“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的“并”字删除,同时在该款中进行顺序调整,修改时采纳了该建议,理由是:避免在理解上缩小“经费投入”的适用范围。将“仓颉公祭活动”,修改为“谷雨祭祀活动”,理由是:“公祭”字样与当前国家对“公祭”活动规范的政策不符,用“谷雨祭祀”更为精确,修改时采纳了此条意见。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第五条(县级职责)第一款中的“并将”删除,为了在表述上更规范,修改时予以采纳。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删除第七条表彰奖励方面的内容。鉴于表彰奖励是政府工作的具体措施,修改时予以删除。将《条例(修改二稿)》第九条规定的保护对象进行分类,在表述上更加科学、清楚。
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预审时认为,《条例(修改稿)》第十一条(环境治理)规定的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建议完善有关内容。修改时对其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后位于《条例(修改二稿)》第十二条(保护区划内的环保要求)。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将《条例(修改稿)》第十二条(保护范围禁止)和第十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在表述上合二为一,修改为一条,修改后位于《条例(修改二稿)》第十条(保护范围禁止工程)。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将《条例(修改稿)》第十四条(建设控制地带禁止)第二款、第三款予以合并,在表述上更规范完善,修改时采纳了此条建议,修改后位于《条例(修改二稿)》第十一条第二款(建设控制地带工程管理)。
二次审议后,根据征集来的意见,将第十八条(价值传播)中“仓颉传说”改为“仓颉文化”,理由是:尽管“仓颉传说”属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仓颉传说”这一表述,显然没有“仓颉文化”在表述上内涵丰富、外延更广。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中“工作”删除,表述上更规范、更精确,避免实际操作中有多种解释。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将第二十条(旅游管理)第二款与第一款合并,将第三款“加强专职讲解员培训,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删除,修改时采纳了该意见,将第一款修改为“仓颉墓与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旅游管理,在显著位置设置游览导向、服务设施等标牌和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科学核定游客承载量,控制游客数量,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同时删除了第三款。
根据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对第二十六条(规定适用)进行了修改,修改后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删除了第二十七条“政务”字样。
此外,根据立法技术规范要求,还对《条例(修改稿)》中的部分条款顺序、文字表述作了修改、完善和调整。
现将《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连同审议结果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建议通过。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陈广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海洋、森林、湿地被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其中湿地生态系统更是被誉为“地球之肾”。我市湿地面积达8.12万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2%,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26.3%,居十地市之首。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已建立以1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1个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载体、生态功能齐全的湿地保护区。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于2016年启动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同年11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设区市人大被赋予立法权后我市通过的第一部实体法。两年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中省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规划要求,坚持“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条例》,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强化。
一、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
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法工委和农工委于去年12月组成调研组赴合阳县和大荔县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紧密结合《条例》的规定和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六项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双年和郭永峰同志担任组长,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农工委和环资工委委员以及有关湿地保护方面专家参加检查,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7月1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邀请专家就湿地保护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任务逐项细化到人。7月18日至19日,执法检查组分为2个小组,赴临渭、富平、白水、蒲城、合阳、大荔、华阴、潼关等8县(市、区)和卤阳湖开发区开展执法检查。此外,还委托韩城市、澄城县、华州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条例》颁布两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和新发展理念,认真宣传贯彻《条例》,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得以较大恢复和提升。
(一)湿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条例》颁布后,市县两级湿地主管部门及时印发单行本,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以“世界湿地日”等系列湿地活动为契机,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图册等多种形式广泛科普湿地知识和宣传《条例》;积极开展《条例》学习“进学校、进社区”和保护湿地专题演讲、万人签名等特色活动;潼关、大荔、白水等县多次举办野生鸟类摄影展,唤醒群众保护湿地意识。通过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全民热爱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保护湿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三、《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湿地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对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高度认识不到位,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涵义理解不到位,对《条例》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还存在先发展后保护、重眼前轻长远、我的地盘我作主等错误发展观念。
(二)政府依法履职能力还需提升。市县两级政府都没有把湿地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都没有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滞后;湿地修复普遍缺乏政策规定;湿地生态指标和功能数据的完善和研究还没有有效开展;陕西黄河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措施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存在日常监管还不够经常等问题,沿黄公路沿途仍有在湿地放牧的牛羊群。
(三)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职责不清,监管重叠与监管盲区并存,统筹合力不强,部门推诿时有发生。市级和部分县级政府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权属复杂多样,市县管理部门都难以依法划定。华阴市罗夫河分洪区近些年形成的太华湖湿地,国土部门要求退湿还耕,林业部门要求退耕还湿。退耕还湿对群众生产的补偿目前只是解决当年费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合阳、白水等县林业局划转到自然资源局,湿地保护主管部门还需依法再次明确。
(四)对中省环保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措施还需完善。市县正逐步实施的整改工作方案没有明确的整改标准和技术做支撑,也缺乏相对应的上级部门或专业机构的认可,整改工作过程和结果难以把握。黄河湾的整改工作尚未完成,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产复耕反弹隐患依然存在。
(五)对《条例》的普及宣传做的不够。市县两级管理部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条例》不够熟悉,群众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意识还不强。湿地周边镇村群众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和污水收集处理、农药化肥造成的面源污染等问题突出。
四、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美丽渭南的高度去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坚持保护优先、规划先行的原则,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真正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的整体效应,走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二)加强领导,健全湿地管理的体制机制。市县两级都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尽快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湿地保护和利用的重大问题,按照条块结合划清县、镇、村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市级湿地管理机构应尽快成立,还没有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县(市、区),都应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县两级都要按照规定将湿地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退耕还湿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保护区人民群众利益和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三)认真履职,扎实做好湿地管理基础工作。市县要依据《条例》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统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完成本地湿地名录认定、湿地保护范围划界立标、湿地保护利用方案的制定;建立湿地资源管理档案和信息交流制度,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的调查监测数据和报告,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由目前的看管监管方式逐步向基础数据健全的生态功能监测预警机制转变。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湿地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条例》知晓率,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湿地保护的法治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审议。
渭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林斌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追赶超越目标,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项目为王”,积极应对错综复杂内外环境带来的挑战,聚力扩投资、稳工业、促消费、优生态、添活力、惠民生,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基本平稳态势。
(一)着力综合施策,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上半年,面对一季度良好开局、二季度压力加大、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的严峻形势,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研判,连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稳增长工作,以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工业运行、深挖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等为抓手,全力保增速、保位次、保过半,部分经济指标降幅收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生产总值实现790.24亿元,同比增长6.1%,高于全省增速0.7个百分点,居关中五市第3位,全省第6位,较上年同期提升2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39亿元,增长7.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7242元、6014元,增长8.1%和9.7%。
(二)坚持项目为王,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印发实施《渭南市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方案》,开展六大攻坚行动,36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312个,完成投资489.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9.7%,超序时进度5.9个百分点。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成立13个产业招商工作组,与江浙等发达地区、知名企业沟通对接力度加大。上半年,合同引资2492.25亿元,实现到位资金495.8亿元,增长8.01%。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合阳服装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喜忧参半。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加强PPP项目管理,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较上月回落3.3个百分点。其中,一产投资下降1.4%、二产投资增长27%、三产投资下降8.8%。从内部看,工业投资、民间投资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速,分别增长27.3%、14.2%,高于投资增速28.4和15.3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和举措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按照保增速、保位次、保目标要求,抓重点强优势、挖潜能补短板,统筹推进“六稳”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稳步健康运行。
(一)提振信心保增长。从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看,稳增长压力趋增,结构调整阵痛期、转型发展攻坚期的特征更加明显。但也要看到,我市人口基数大、消费空间阔、城镇化需求旺、三次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韧性;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增速降幅在逐月收窄、工业用电量等先行指标总体平稳;加之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干部创业干事的热情、积极担当的劲头增强,都有助于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稳增长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目标、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采取精准措施,拿出具体办法,努力在追赶超越的竞赛中跑出加速度、取得好成绩。
(二)全力以赴稳工业。加快落实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运行调度,加强分类指导,支持170户停产、半停产和减产企业尽快复产稳产;狠抓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开列清单、分类帮扶,力促南京金龙纯电动商用车等110个工业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协调解决县市区、重点企业面临的项目建设、动能培育、产能释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出台《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印发支持市级开发区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意见,着力促进县域和开发区创新模式、再造优势、释放活力。
(三)狠抓项目强投资。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力促渭南热电联产等在建项目加快进度、48个未开工项目三季度全部开工。建立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清单和交办清单,加快98个项目手续审批办理。精准对接中省重大政策和投资导向,开拓思维、创新思路、借智借力,高质量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确保投资接续有力。积极争取制造业升级、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信息网络设施等领域中省资金,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坚持精准招商,紧盯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开展上门拜访和主动对接,抓好丝博会等签约项目专班推进和跟踪服务,确保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
(五)聚力产业促振兴。加快落实乡村振兴“三个规划、两个导引”,突出“产业兴旺”,以“3+X”工程为抓手,加快发展果业、畜牧业和设施农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三产融合先导区和产业兴村强县创建等重点工程和项目,着力构建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产业体系。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支持农产品开拓销售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积极开展优特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丰产增收。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垃圾、污水、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
(六)提升服务优环境。围绕“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要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5+3”专项行动,继续抓好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建设,做好“掌上渭南”运营管理。印发实施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政策,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广“税银贷”模式,着力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七)持续补短板惠民生。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金融风险日常监测防控,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全域排查整治。紧扣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优质饮水、生态廊道、交通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力促“三个经济”发展。坚持就业优先,加大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创业就业帮扶。持续抓好教育提升五大工程,加快4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
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渭南市财政局局长张养民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6%,增长23.55%。其中:税收收入697,211万元,增长29.03%;非税收入211,919万元,增长8.41%。
2018年初,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6,777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年支出调整预算为4,802,733万元。全市支出4,459,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86%,增长9.4%。
2018年全市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13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18,918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452,883万元.上年滚存赤字59,0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9万元、调入资金277,843万元,收入总计5,007,923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9,75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4,126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019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23,001万元,支出总计4,810,90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累计结余197,02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当年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05万元(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完成预算的132.96%,增长32.96%。其中:税收收入133,912万元,增长24.21%;非税收入
66,493万元,增长54.94%。
2018年初,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029万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减去补助县市区支出等,全年市级支出调整预算为799,85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8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25%,增长11.53%,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65,005万元。
2018年市级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0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59,663万元、县市区上解收入65,116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87,593万元、上年结余48,8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23万元、调入资金32,920万元,收入总计3,300,919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87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004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2,129,490万元、转贷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券支出284,648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65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962万元,支出总计3,142,940万元。
收支相抵,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累计结余157,979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当年市级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2018年,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社会救助和疫控防治等。
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997万元,剔除检法两院下划因素,同口径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65万元,公务接待费859万元。
2018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6,323万元,减去年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6,323万元,加上年底补充的25,965万元,年末余额为25,965万元。
(三)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62,123万元,完成预算的232.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565,850万元,收入总计1,327,97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12,2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4%,加上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474,247万元,支出总计1,286,45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1,520万元。
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0,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495,327万元,收入总计725,592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39,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3%,加上转贷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券126,506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85,040万元、调出资金28,900万元,支出总计714,95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639万元。
(四)全市及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55万元、上年结余8,293万元,收入总计12,30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18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15万元,支出总计12,301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3万元,支出443万元。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9,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6%,加上上年结余491,320万元,收入总计1,390,41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31,9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99%。收支相抵,结余558,416万元。
(六)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495,375万元(不含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省管县、韩城市部分,下同)。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50,2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45,1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29,202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8,60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88万元。
市级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2,095,40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44,1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51,2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59,049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8,60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88万元。
(七)全市及市级举借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不含外债转贷)322,089万元(不含韩城市,下同),其中:一般债券212,089万元,分配市级(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65,989万元,转贷县市区146,100万元;专项债券110,000万元,分配市级30,000万元,转贷县市区80,000万元。
2018年,省转贷我市置换债券507,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5,504万元,专项债331,546万元。分配市级321,9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956万元,专项债券285,040万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267,064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政府债券54,932万元。
当年,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507,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5,504万元,专项债务331,546万元。
截止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964,6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77,905万元,专项债务1,186,735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229,6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34,328万元,专项债务795,349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2018年省下达我市限额3,159,403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8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税收保障,促进应收尽收,财政收入实现提质增效。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保基本、补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项民生政策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但财政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压力很大,部分县市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完成好于预期,各项重点支出较好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38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2.76%,增长7.1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0,3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1.35%,增长12.53%。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59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7.52%,增长24.9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271,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2.94%,增长22.1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04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48.7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7,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0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91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37.20%;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4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6%。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1.9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7.17%。
(一)财政侦算执行的主莫特点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较好。财税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组织开展“会计实务面对面”,个人所得税等业务培训,全面宣讲减税,降费政策,促训政策落地见效。从5月价起,全市税收收入呈现下降态势,5月份下降0,74%,6月份下降3.02%;上半年税收占比69.95%,较上年同期下降7,89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下降8.15%,个人所得税下降44.62%,减税效应不断显现。与此同时,财政收入顺利实现“从过半”,增速高于预期,主要是财政部门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盘活资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个市非税收入增收A.82亿元,增长45.39%。
——支持“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全面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PPP项目专项核查,有效遏制政府债务增量。认真执行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强化债务风险监控和预警,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指标,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方面。持续增加扶贫投入,上半年累计下达各类扶贫资金11.07亿元,其中市县投入2.42亿元,均超过占本级一般公共你算2%和年增长20%的考核目标。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实际整合资金11亿元,70%以上用于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污染防治方面。加强沟涌对接,及时拨付资金,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顺利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申报基础性工作,我市成功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资金2.4亿元。下达资金6,300万元,支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支持实体经济29条财税政策落实,用好扶持“三个经济”若干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拨付“拨改投”资金8,060万元,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预算安排2亿元,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开沃发展子基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汽车、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推动市县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注册资本达7.75亿元,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出台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完善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创新资金多渠道筹集、支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14条具体措施,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各项重点支出较好保障。上半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22.4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2.98%,增长10.26%,民生各项政策落实较好。严格执行中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市一般性支出预算统一压减5%,节省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筹措资金13.42亿元,重点支持推进教育提升“五大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拨付资金19.89亿元,保障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各类社保对象基本生活。下达资金18.2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卫生项目落地实施。扎实做好大病保险筹资工作,筹集资金1.89亿元,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病负担。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二)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分析,当前财政预算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增幅将出现下滑态势。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虽然保持增长,但收入增幅较5月份下降1.62个百分点,较一季度下降2.2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4.82个百分点,增幅呈明显回落态势。加之减税降费效应在后半年进一步释放,将大幅度拉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从目前财政收入走势看,7月份以后,财政收入增幅将呈逐月回落下滑态势。
二是韩城市对全市财政收入影响较大。上半年,韩城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亿元,短近一个月的序时进度,较上年同期减收1.15亿元,下降5.75%,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下降5.64个百分点。从目前情况看,韩城市收入完成情况将会影响全市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预计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减收较多。同时,教育、社保等刚性支出必须予以保障,支持推进“三大攻坚战”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加之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等,各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压力很大,财政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突出的一年。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减税降费工作组织保障,指导县市区抓好政策落实,持续推进财税政策进企业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加强整改问责,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同时,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收“过头税”、“乱收费”,强化税收保障,挖潜堵漏,促进应收尽收,把减税降费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制定出台一系列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坚持“三保”优先,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执行中,除中省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支出和调整预算。建立市级审核机制,逐县制定“三保”方案,加强财政支出动态监控,防范“三保”支付风险。加强财政预算统筹,严格执行存量资金收回政策,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三是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政府债务化解责任,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加大对今年退出县的扶持力度,规范涉农资金整合,确保按需而整、应整尽整,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认真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支持推进秦岭北麓和渭北桥山生态修复治理。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支持做好农村清洁取暖工作。
五是全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全面规范专项资金设立、退出和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做好省上改革政策承接工作,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同时,扎实做好“财政云”建设、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额度
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新增额度324,2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8,678万元,专项债券195,600万元。新增债券中,分配市级101,791万元,分配县(市、区)222,487万元。按照中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有关规定,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到县级,市级不得调剂。
1、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1)分配一般债券52,791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①铁腕治霾及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4,500万元:
②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895万元;
③美丽渭南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00万元;
④秦岭北麓和渭北桥山治理及避灾生态移民搬迁5,701万元;
⑤智慧城市及文化设施建设资金4,945万元;
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3,100万元;
⑦经开区人居环境改善及基础设施建设1,200万元;
⑧高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450万元。
(2)分配专项债券49,000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①国道310华阴至渭南一级公路改扩建资金25,000万元;
②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资金15,000万元;
③高新区白杨医院建设资金4,000万元;
④经开区土地储备资金2,500万元;
⑤卤阳湖土地储备资金2,500万元。
2、分配县(市、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省财政厅分配县(市、区)新增债券资金中,一般债券75,887万元,专项债券146,600万元,共计222,487万元。具体分配如下:临渭区16,000万元,华州区14,810万元,华阴市36,000万元,潼关县4,854万元,大荔县7,895万元,蒲城县31,955万元,澄城县39,496万元,白水县19,852万元,合阳县21,125万元,富平县30,000万元,庄里试验区500万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在渭南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分别调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中省要求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8,678万元,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28,678万元,分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4,000万元,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中列支945万元,在“节能环保支出”科目中列支14,700万元,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中列支24,345万元,在“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列支1,000万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1,000万元,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中列支5,701万元,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中列支1,100万元;转贷县(市、区)75,887万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95,600万元,列“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95,600万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25,000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中列支20,000万元,在“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中列支4,00万元;转贷县(市、区)146,600万元,在市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中反映。
(三)做好政府债券管理工作
为了切实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沟通衔接,落实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尽早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二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评,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三是统筹安排财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
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渭南市审计局局长王建军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我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0,173万元,上年结余48,899万元,调入资金32,9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94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23万元,收入总计821,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871万元;上解支出负41,11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6,96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65万元,年终结余157,97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0,265万元、支出239,6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3万元、支出3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支持“三大攻坚战”力度,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资金经济分类不准确,将有明确用途的预算资金以其他支出科目笼统下达,涉及资金9,715.54万元。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为77.3%,较上年降低了13.87%。其中有15个款级科目结转结余超过当年预算支出的9%。
三是专项资金53,081.97万元下达不及时,部门单位滞留专项资金926.93万元。
四是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偏低,绩效评价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到位,存在资产闲置、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资金1,020.9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对4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个别部门基本支出115.1万元未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支出差距较大。
二是预算收入征缴不到位。3个单位缓收、未缴预算收入332.74万元,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3.65万元。
三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10个单位违规发放各类补助108.96万元;3个单位预算结余资金723.7万元未统筹盘活。
四是“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7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126.01万元;2个单位违规列支“三公”经费15.48万元。
五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11个单位支出办公设备、宣传费、印刷费1,644.21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六是预算单位财务基础薄弱。12个单位存在帐表不符,少计收入、资产538.35万元;8个单位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下级政府财政收支方面
对5个县(市、区)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支出不实。3个县(市、区)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65.17万元;4个县(市、区)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2.98万元、政府性基金7,373.51万元;2个县(市、区)违规减免、应征未征政府性基金14,039.89万元;2个县(市、区)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6.63万元;2个县(市、区)存在欠税未清收168.21万元、预征税费337.96万元、应征未征税费215.34万元问题。
二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个县(市、区)出借财政资金52,944.08万元未按期收回;3个县(市、区)挪用专项资金5,351.62万元;2个县(市、区)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19,887.70万元;3个县(市、区)向非预算单位拨款6,153.80万元,未及时下达、滞拨专项资金9,806.85万元,未盘活存量资金3,062.19万元。
三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3个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县(市、区)未按规定清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产权未进行集中管理。
四是县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对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税务机关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纳税人对政策缺乏了解,对金额较小的税款退税不及时;二是有的县(市、区)存在供应商向企业收取税控设备服务费1,680元(每户280元)问题;三是个别县(市、区)在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放平台中未及时取消(变更)排污费、水资源费、出租车有偿使用金。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政府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拖欠账款352,991.12万元,其中工程款345,484.65万元,占拖欠账款的97.8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个县(市、区)280个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即开工建设形成拖欠账款102,920.49万元;二是3个县(市、区)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形成拖欠账款34,262.98万元;三是4个县(市、区)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形成欠款45,292.66万元;四是2个县(市、区)5个项目超概算形成欠款337.84万元;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形成拖欠账款161,158.66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5个县(市、区)14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及5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涉及财政资金2.06亿元、银行贷款5.53亿元;二是5个县(市、区)未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760套,棚改安置住房超过3年仍未按期建成4,296套;三是3个县(市、区)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分配住房467套;四是3个县(市、区)公租房7062套未确权、安居工程住房924套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五是6个县(市、区)公租房租金收入390.84万元未征收到位、505.46万元未上缴财政;租赁补贴1,449.40万元未发挥效益。
(二)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共调查了259个项目开工、建设管理及绩效等情况,涉及总投资173.4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其中3个县(市、区)13个项目未批先建;7个县(市、区)24个项目存在建设用地审批、施工许可证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善等问题;2个县(市、区)5个项目存在擅自调整、变更建设规模、设计内容;3个县(市、区)4个项目设计、监理未经公开招标。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其中2个县(市、区)19个项目资金闲置16,550.03万元;3个县(市、区)9个项目滞留资金5,584.04万元;3个县(市、区)16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9,879.32万元不到位;10个县(市、区)99个项目超付工程款90,967.94万元、1个项目欠付工程款324.12万元。三是4个县(市、区)8个项目已交付使用未进行竣工验收。
(三)“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市、区)滞留“一卡通”补贴资金1,172.13万元;二是3个县(市、区)31项惠民补贴资金未纳入“一卡通”结算管理。
(四)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2017年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公立二级医院,12个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以及6个乡镇卫生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工、居民与合疗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3,859人;二是违规支出医保基金5.53万元;三是部分医院违规收费,涉及资金433.57万元;四是医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收入97.78万元;五是医疗补偿资金未及时兑付16.29万元;六是3个公立医院通过分解住院方式套取医保基金1.68万元。
(五)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对富平县2017至2018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及绩效等4个方面及苏陕扶贫协作对口支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借移民(脱贫)搬迁资金16,524.70万元;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87万元调整用于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未履行调整使用手续;二是苏陕扶贫协作11个项目完工未及时验收。
(六)公路建设项目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2016年公路建设项目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项目资金1,090.6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弥补经费;二是157个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三是未实施计划内通村公路等项目、工程68个。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7月以来共完成渭南市博物馆建设等1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单位送审价67,840.32万元,审定造价61,020.64万元,核减造价6,819.68万元。通过审计,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场及时收集影像资料和其他纸质资料的意识增强,财务核算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五、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审计渭南市公交总公司、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拨改投”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漏提漏缴税金15.89万元;二是市农投公司投资收益136.85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企业扩大支出范围,加大成本481.54万元,造成利润不实;四是财务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滞留承包车辆事故款等648.74万元、资产帐实不符、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资金审核。从源头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精细化程度,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责任,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要求,于明年4月份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题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报告。
关于渭南市2018年政府决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渭南市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长敏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了2018年全市和市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于8月上中旬听取了市财政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按照《预算法》要求,结合人代会及常务委员会对2018年预算、预算调整的审议情况和市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以下审查结果报告。
一、审查情况
经核查,全市和市级各类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数有一些差异,系为决算清理期的正常调整(详见附件1、附件2);全市和市级各类预算结余核算准确;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2018年省下达我市限额。
经审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依法做到了预算收入当年超收部分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支出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合乎有关规定和要求,累计结余全部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也基本做到了依法依规。
二、审查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能积极贯彻落实中省经济财政政策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收入征管贯彻落实了减税降费政策,征收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入实现提质增量;支出预算执行积极落实了政策要求,较好地保证了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生态环保、支持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决算公开、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财政改革有序实施,成效较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也取得一定成绩。建议本次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对于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须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亟需积极应对解决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问题;二是支出安排需面对政策性增支、债务偿还等刚性需求,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三是审计反映问题较多,还需继续依法加强管理监督工作;四是决算草案质量虽然较前明显提高,但完整细化程度较之《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审查建议
针对面临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工作,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以扩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紧抓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切实做好“六稳”工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着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更多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强财力保障基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经济形势和政策要素影响的预测分析,不断提高收入预算编制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切实保证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强化整改要求,提升整改质量和成效。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中的普遍性问题、重复性问题的成因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建立健全防范控制制度。重视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完善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民众监督的结合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加强对有关政府债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夯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参阅文件:
关于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
渭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于8月上中旬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上半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聚力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抓项目、扩投资,促工业、稳增长,优生态、惠民生,保持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脱贫攻坚、环境治理、风险防范、民生保障等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经济指标上半年欠账较多,下半年任务压力明显增大:固定资产投资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投资拉动经济动力下滑问题亟需重视;17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减产,工业稳增长形势严峻;三大攻坚战和有关民生保障任务依然艰巨,社会发展事业仍需重视。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清醒认识经济运行形势,增强稳增长的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当前经济运行态势,不能因.上半年GDP保持了较好增长而盲目乐观,亟需对经济运行呈现出的持续下行情况保持清醒认识,增强稳增长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保持战胜困难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研究,有效监测经济运行,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方面和不利因素,提早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
二、抓工促农扩消费,深挖潜力保增长。加强分类指导,挖掘工业潜力。对现有六大支柱性工业产业,切实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快速抓好食品工业,主攻装备制造业,以拓展市场为方向抓有色冶金业,稳定化工业、能源工业、非金属制品业,明确重点,细化深抓;对年内计划新增工业产能,分类排序,对能够快速形成产能的企业加大人力、资金投入,促进其尽快投产运营;对170户停产、半停产、减产企业,因企施策,尽可能支持其复产、稳产、增产。继续紧紧抓住农副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促销等关键环节,保证农业增产增效。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旅游、文化产业和餐饮业、物流业的发展,激活城市消费;改进方式方法,有效启动农村市场。通过挖掘、激活潜力,积极实现经济保增长目标。
四、抓重点补短板强服务,继续抓好民生保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各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圆满完成。继续加强基础性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区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加强补民生短板工作,紧扣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和县城、建制镇供排水、医疗教育养老育幼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服务水平和质量。拓展创业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坚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净化优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关于对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初审意见的报告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于8月上中旬听取和初步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就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上半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省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积极应对挑战,抓项目、扩投资,促工业、稳增长,保持了区域经济的平稳发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征管,保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财政及各职能部门单位强化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保持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高速增长,较好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也基本符合区域实际。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上半年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7.89个百分点,增长幅度在5、6月份表现为连续下降;预算执行面临较多减收增支因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工伤、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等社保基金收入完成预算进度较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已进入风险警示区。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增强财政收入基础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多渠道扩大投资,拉动区域经济。进一步采取措施,激活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区域市场活力。切实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效。财税部门在继续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同时,要紧盯国家实施积极的、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情况,抓早动快,过细工作,争取更多中省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积极化解收支矛盾
高度重视因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引起的税源情况变化,加强对税源基础的管理和趋势预测,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把减税降费的影响降到最低,积极保证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收入质量的稳定性。深入推进社保基金征管制度改革,夯实基金收入征收缴库基础,加快收入进度。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积极对接,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资金,增强财力保障。依法依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的集中有效使用。强化对现有债务的清理和管理,充分利用债务限额空间,依法筹措资金,化解收支矛盾。
三、有效保证重点支出
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强重点支出事项统筹,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支出需要,保证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顺利、落实到位。
四、继续加强财政管理
持续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注重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投资条例等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渭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
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于8月上中旬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就我市新增政府债券收入分配和市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省上下达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新增额度为324,278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28,678万元,专项债券195,600万元。
市人民政府对一般债券128,678万元,分配市级(含市本级、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52,791万元,转贷县(市、区)75,887万元,其中,按照中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分配到县级,市级不得调剂;对专项债券195,600万元,分配市级49,000万元,转贷县(市、区)146,600万元。
就分配市级的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市人民政府做了使用安排,市财政局根据安排提出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立足于扩投资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切实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落实和拨付使用,确保资金效用尽早发挥。
(二)依法依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县市区政府依法将所分配转贷新增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举债事项和债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夯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
(三)切实加强对债务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管、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渭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一、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基本判断
上半年,在宏观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出稳中趋缓、缓中有变、变中有机的态势。
(一)GDP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全市GDP增速一季度为7.8%,上半年为6.1%,稳定在6%以上。上半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4%)0.7个百分点,省内地市排名第6位,在关中五市中排第3位,明显高于宝鸡(1.0%)和咸阳(1.4%)。
(二)产业结构稳中趋优。截止6月底,一二三产业比例为10.5:41.9:47.6,与去年末相比仅有小幅度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趋优变化明显,非能源工业同比增长16.5%,拉动工业增长11.7个百分点,同时,二产投资实现增长27%,为结构进一步趋优打下一定基础。第三产业中的旅游、文化等产业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其中,旅游业综合收入增长11%,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22.4%。
(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开办基本实现“零成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压缩10%以上。上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459户,其中企业5,132户。环境改善、企业增加为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上半年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力抓项目、扩投资、促工业、稳增长、优环境、添活力等工作的成果体现。
二、上半年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经济指标完成计划进度不理想。从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9项指标完成情况看,仅有地方财政收入、三产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项指标过半或接近过半,再剔除季节性特征明显的一产农业增加值指标,实际上有5项指标距过半目标均有较大差距。其中,GDP、二产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总额差一个月的平均进度;固定资产下半年必须完成1,074亿元,才能实现年初提出的11.5%的增长目标。上半年的较多欠账,严重增大了下半年的任务压力。
(二)项目投资增长呈现下滑趋势。统计资料显示,列入年初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360个项目中有48个未开工,有98个项目审批手续没有办结;合同引资资金到位率仅为19.89%;亿元以上项目下降14.3%。受此影响,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为多年来首次出现。另据了解,后续项目也不够多,其中产业项目、大项目偏少。
(三)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下滑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59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40%的企业产值同比下降,170户企业停产减产。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上半年销售额占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8个百分点;据了解,2017到2018年间累计有245户企业退出了限额以上企业库是下降的主要原因。
(四)县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据对13个县级统计单元的上半年数据分析,工业方面,有8个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澄城、华阴两个县市下降(分别下降18%和21.6%),其中增速最高的合阳县与下降幅度大的华阴市相差39.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韩城、临渭区、华州区3县市区投资大幅度下降是导致全市负增长的主要原因(韩城下降9.6%,临渭区下降18.7%,华州区下降62.3%),增速最高的白水县(21.8%)较华州区(-62.3%)高出84.1个百分点。
(五)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复杂。综合分析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因,除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外,还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资源要素保障不够,表现在项目建设上,土地供应不足、建设资金短缺、审批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表现在企业经营上,较多民营企业存在资金瓶颈制约问题,而且因为信贷资格条件不够,难以从银行融到资金。二是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表现在小微企业多,“五上”企业少;现有“五上”企业内部较普遍地存在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弱、员工人才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出现内部活力不够、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状况。三是招商引资的区域比较优势不明显,对域外企业来渭投资发展的吸引力不强。
三、意见建议
(一)积极面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持续下行的态势,增强稳增长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保持战胜困难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研究,有效监测经济运行,深入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方面和不利因素,提早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
(二)进一步扩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综合分析,对我市经济发展而言,通过抓项目扩投资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既是首要选择、更是要长期坚持。应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以项目攻坚促投资、调结构、强基础。着眼当前,针对未开工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慢项目、多要素制约项目,分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夯实领导包联责任,狠抓问题解决,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强化招商引资考核工作,促进合同引资尽快到位;进一步把握政策机遇、市场商机,策划争取能尽快开工的后续项目,增强当下投资拉动能力。立足长远,项目引建中应注意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特别要突出对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骨干工业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三)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坚持三次产业并重发展、工业产业重点发展原则,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针对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要素“瓶颈”问题,进一步改进提升政府所有的土地、资源、资金等主要生产要素使用机制,增强对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着眼于企业内部环境改善提升,加大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力度,协助和支持解决流动资金短缺、人员人才缺乏等具体问题和困难,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对困难企业派驻专人,实地帮助破解所面临经营困境和市场问题,促进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减产企业增产增效。
(四)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构筑区域比较优势,吸引更多实体企业入区发展为目标,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实施好“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协同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使营商硬环境、软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落实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继续推进“双创基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平台,夯实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技术基础。持续加强法制建设,为企业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保证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经营活动公平竞争,确保投资人、经营者权益不受侵害。
渭南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分析报告
一、对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判断
上半年,在市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预算进度好于预期;预算支出贯彻落实了国家政策,较好地保证了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收入完成好于预期。上半年,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减收11.88亿元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3,38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2.76%,实现“双过半”,较上年同期增长7.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95%)1.17个百分点,在省内地市中排位第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1,04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48.7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6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1.97%。据调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预算的53.89%,其他各类基金收入因为征管体制改革未到位而完成进度较慢。
(二)非税收入完成预算进度明显加快。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153,855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7.87%,较上年同期增长44.86%;市级非税收入完成56,11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8.86%。据调查,非税收入完成进度加快,主要是因为市县财政部门加强征管、积极盘活资产等形成增收。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整体加快。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80,31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1.35%,高于全省平均进度(48.99%)6.5个百分点,在省内地市中排位第三;按支出功能分类的20个大类中,有12类支出完成进度过半或接近过半,其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超序时进度在7个百分点以上。
(四)重点支出保障较好。保证扶贫支出,市级上半年累计投入4,500万元,较上年增长32.35%,高于考核标准12.35个百分点;市级整合资金11亿元,安排70%以上用于扶贫产业发展。支出污染防治,下达资金6,300万元,支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市县完成注册资本7.75亿元。筹措资金13.42亿元,重点支持推进教育提升“五大工程”。拨付19.89亿元资金用于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筹集资金1.89亿元,为全市居民参加大病保险提供资金保障。另外,还支持设立了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开沃发展子基金,吸引撬动各方资本,支持汽车、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二)钢铁、煤炭、电力三大重点行业实现税收明显下降。据税务部门分析报告,按照全口径税收收入核算,上半年,钢铁行业入库税款减收4,018万元,下降5.07%;煤炭行业减收26,245万元,下降23.36%;电力行业减收11,907万元,下降22.36%。据调查,钢铁、电力税收减收,主要是市场因素变化影响企业销售下降形成;煤炭行业减收,主要是因安全检查停产整顿及落实环保治霾政策而形成。
(三)财政收支矛盾预期更加突出。下半年,受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财政收入预期增长困难;同时,支出需保障教育、社保等刚性支出,需加大投入支持推进“三大攻坚战”,需保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和化解政府债务需要,因此,预期市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四)社保基金收入完成预算进度较慢。上半年,除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赶上预算进度外,其他基金收入或多或少均有差距。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度预算31.4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度预算34.7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收入完成年度预算44.45%;城、乡医疗保险基金也未完成预算进度。据了解,社保基金收入完成进度较慢,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实行基金征收移交税务部门改革,有关工作尚未到位,因此影响征收进度。另外,截止6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结余已经低于3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进入国家规定的风险警示区。
(一)增强财政收入基础。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多渠道扩大投资,拉动区域经济。进一步采取措施,激活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区域市场活力。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持续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财税部门要紧盯国家实施积极的、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情况,抓早动快,过细工作,争取更多中省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有效化解收支矛盾。高度重视因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引起的税源情况变化,加强对税源基础的管理和趋势预测,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把减税降费的影响降到最低,积极保证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收入质量的稳定性。深入推进社保基金征管制度改革,夯实基金收入征收缴库基础,加快收入进度。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统筹谋划,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对我市更多更大的倾斜支持。依法依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有效化解收支矛盾。
(三)积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2018〕15号《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强化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的衔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注重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加强预算支出的精准性,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四)继续加强财政管理。持续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注重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投资条例等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