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实施在即,新准则下财报列报的保险收入将大幅减少,当期利润或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不影响保单本身的盈利能力以及价值指标;利润的稳定性将大幅改善,有利于股息的稳健提升;并且,利润表列示的变化以及大量新增披露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全方位洞悉保险公司各方面的实际经营成效、风险暴露水平与未来发展潜力,亦可进一步倒逼保险公司精细化转型,长期构成利好。我们判断,保险公司产品策略将不会因会计准则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而是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一方面,把握居民长期储蓄需求旺盛的时机,推动储蓄险销售,从而提升队伍收入、稳定队伍规模。另一方面,积极布局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险来推动健康险销售修复。
重塑保险收入确认的模式:1)保险合同收入剔除投资成分。要求保险收入完全剔除投资成分,其中,对于退保金、满期金、年金返还等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对应的保费不得计入保险服务收入,将导致保险收入大幅下降。2)保险合同收入依据服务的提供而确认。保费收入的确认逻辑是依据整个保险合同期限内向保单持有人提供的保险服务计量,由预期赔付、预期费用、合同服务边际释放、预期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组成。3)保险合同收入确认从缴费期变为保障期。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追溯调整的要求下,存量保单会有相应的保险合同收入计入到当期。因此存续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计入当期的收入也可能会更多一些。2018年银保监会财会部和财政部会计司测试显示行业主体寿险公司保费收入预计下降60-70%。
保单分组更加细致,反映保险合同经济实质。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按照保单的风险、利润率、保单年限三个层次进行分组,其中按照利润率至少分为亏损组、薄利组和厚利组。同时,限制用盈利合同抵消亏损合同,并且要求单独披露亏损的进展情况,可以更真实的体现保单经济实质。一方面,可能会增加当期亏损、报表利润延期确认,另一方面,预计将倒逼保险公司从更小的合同组来聚焦保单的盈利性。
引入新的计量模型和政策,增加利润稳定性。通用负债计量模型的基本框架不变,但部分会计处理有较大差异,其中,合同服务边际吸收非经济假设调整带来的与未来服务有关的变动与经济假设变动的OCI选择权使利润释放更平滑。此外,新增浮动收费法,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变动率会低于通用模型。IFRS17与IFRS9联动下,保险公司可通过负债端OCI选择权的执行与否,以及引入VFA计量模型减少资产负债端的错配。
构建新的分析指标对保险公司盈利可进行全方位分析。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利润表执行严格的权责发生制,且附注部分披露更为详尽,可以此构建财务报表的全方位分析指标。当期业务质量与盈利分析方面,1)盈利能力指标,构建综合成本率、费用率、赔付率、亏损率分析公司的承保盈利情况。2)盈利能力拆分,保险合同负债资金成本的拆出(利差)、预实差异(营运偏差)的可得,为利源分析提供了思路。3)业务结构指标,投资成分从保险服务收入中拆出并在附注中列报,可直接得出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与保险成分占比。长期业务质量与盈利分析方面,保险合同服务边际是最重要的指标,据此可建立新单合同服务边际(新保单未实现利润的贴现,类似财务口径的NBV)、新单合同服务边际率、新单亏损率分析保险公司新业务的长期盈利。
风险提示: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难度超预期,对各部门工作带来挑战,且加大保险公司成本投入;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当期经营数据下滑超预期;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和经营分析难度提升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