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直接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后,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由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户自缴两大部分构成,基本经营模式是将业务委托给商业性保险公司来做。因涉及财政资金,需进行政府采购。
经纪公司参与农业保险背景
经纪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现状
(一)保险经纪公司所做的工作
目前,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建立在与农业保险采购人即当地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签订委托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基础上。
(二)共保体的确定过程
存在的问题
(一)经纪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
截至2013年,全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经纪公司仅有5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经纪公司仅有1家,而政府一般会选择具备资质且在当地申请备案的经纪公司作为其农业保险经纪人,受制于备案机构数量,政府选择范围较小。
(二)经纪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制度有待完善
(三)农业保险有关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不规范且缺乏有效监督
从农业保险运行情况看,存在防灾防损费和培训费的提取和使用。实务操作中,招标文件一般只对培训的次数进行规定,培训费由经纪公司核算后通知共保体支付经纪公司代为支付会务公司或由共保体直接支付会务公司。对于防灾防损费和培训费提取的比例是否适度、实际使用是否合理等缺乏有效审核和监督,极易引发商业贿赂等其他风险。
(四)农业保险费率核算仍需进一步加强
政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保险经纪机构有序参与政策性险种的机制
农业保险事关广大农民利益,牵涉多个方面,且具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等特征,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必须解决好市场规律和规范运作的关系,监管部门应始终以维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点,尊重市场规律与各方自主权,将市场手段与行政法律手段有机融合,在充分发挥经纪机构积极作用的同时,防范其可能风险,构建起“利民、多赢、可持续”的农险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