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通过六大维度和百余项指标,全面审视人身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并实施持续动态监测和预警。
《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评价,确定公司综合风险等级。二是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以定量分析为基础,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各类信息,对机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三是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重要性程度量化风险水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S级。同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分别设定综合风险水平上调一级和直接认定为5级的情形。
据了解,《办法》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等六个维度,构建了一个风险综合评估体系。这六个维度下又细分为30个要点,并涉及105个核心和辅助指标,以确保对人身保险公司的全面、深入评估。
这一监管新政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旨在落实“高风险高强度监管”的原则,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竞争的格局。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助于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在综合风险水平等级的评定上,《办法》采用了权重法,总分值为100分。各维度的权重分配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不同方面的重视程度。其中,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两个维度的权重相对较高,凸显了这两方面在保险公司运营中的核心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设置了“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作为特别加分项,以鼓励人身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绿色保险和普惠保险,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也为其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差异化发展的机会。
对于风险较高的公司,《办法》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若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将被评定为5级高风险公司,面临限制高风险业务、压降风险敞口等监管要求。对于这类公司,监管机构将在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必要时将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甚至可能安排重组、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分类监管办法的实施将对中小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产生深远影响。那些经营策略激进、风险较高的中小公司可能会面临发展受限的情况。他们要么转变经营思路,努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么可能逐渐退出市场或被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收购。
此外,业内人士强调,《办法》将有助于提升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并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同时,这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差异化发展的机会,推动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