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农民收入的保障,也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在2008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发展现代化农业保险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和发展。近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的恶化,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也在增加,我国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中部6省中,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江西省均属长江流域,是洪涝灾害的多发区,河南省和山西省分别属于中原地区和黄土高原,属缺水地区,旱灾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受极端天气影响,2021年8月,河南省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1366.43万人受灾,36.667万hm2农田被毁,大面积农田减产,当地农业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变量选取及模型设定
1.1变量选取
1.2模型设定
1.2.2中介效应模型。为了探究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该研究以人均涉农贷款为中介变量,采用分步法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中介效应。具体如下:lnndsit=α1xit+γcontrolit+e1(2)loanit=α2xit+γcontrolit+e2(3)lnndsit=β0loanit+α1xit+γcontrolit+e3(4)式中,lnndsit表示被解释变量;xit表示解释变量;loanit表示中介变量;α1和α2为解释变量系数;β0为中介变量系数。若α1、α2和β0均显著,则表示中介效应显著。其中,α1不显著说明有完全中介,α1显著说明有部分中介。
2实证结果分析
2.1基于系统GMM模型的实证结果分析
2.2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中介效应分析
由表3可知,模型(2)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为正,且均通过了0.0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有促进作用。在模型(3)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人均涉农贷款的影响为正,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农业保险的发展能够促进人均涉农贷款的发展。在模型(4)中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均为正,且均显著,说明人均涉农贷款对农村人均纯收入是部分中介,即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部分通过中介变量人均涉农贷款实现的。当加入人均涉农贷款作为中介变量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系数均有下降,说明人均涉农贷款在农业保险的增收效应中具有部分中介效应。
3研究结论和建议
3.1研究结论
根据中部6省2009—2018年的面板数据,利用系统GMM模型探究了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之后加入人均涉农贷款作为中介变量,分析人均涉农贷款在农业保险的增收效应中的中介效应。得出结论如下:(1)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深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负向影响,保费收入密度有正向影响,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的影响均为正。控制变量中,产业结构和财政支持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影响系数为正,城镇化率和受灾率的影响系数为负。(2)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的深度和密度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为正,加入人均涉农贷款作为中介变量后,各项系数均有降低,说明人均涉农贷款具有部分中介效应。Sobel检验的P值为0.015,小于0.05,说明中介效应成立,中介效应占比为53.453%。
3.2政策建议
作者:徐菁单位: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篇2
一、引言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为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资源。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各项灾害损失的有效机制,我国2013年出台《农业保险条例》,明确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目标:“切实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农业保险的收益效果。提高农民收入是三农问题的关键,农险到底对农户的收益有什么作用?效果如何?这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农业保险是保证农业产量和农民增收的一项基本措施,可以在灾害发生后,以损失赔偿方式降低农户的生产风险,保证农户的收益,并提高农户农业的再生产能力。因此,研究农业保险如何作用于农民收入,对清楚认知农业保险,为农业保险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农业收入的影响机制分析
1.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收入有显著促进作用
2.农业保险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
四、变量选择和模型构建
1.变量选择
2.模型构建
六、实证检验结果
作者:张睿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篇3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农业保险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2019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2004—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提及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发展农业保险的举措,我国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76亿元,同比增长近19.8%,为1.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7万亿元[1]。河南省是我国的农业强省,农村人口多,农民比例大。农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生产收益。但是,受地理环境和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河南省农民收入极不稳定。同时,不完善的农业保障机制也使农户易遭遇极大困难和挑战。基于此,科学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户增收的功效,有助于河南省农业发展,可促进河南省乡村振兴,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当前,有关农业保险与农民增收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多。国外方面,Xi等[2]以日本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业保险一方面有利于稳定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农民灾害风险损失,可发挥调节作用;Ross等[3]研究发现,印度农村地区的农户参加暴雨保险后其人均收入显著提高;Sumani[4]研究发现,农业保险在提高当地农业产量的同时,可能会降低该地区农户的收入。国内方面,张晓东[5]研究发现,农业保险合理地为我国农民提供风险性保障和灾后重建赔偿保障,有益于农业健康发展;李静[6]以山东省为例,采用OLS回归分析得出,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有正面影响;聂荣、温虎、冯文丽等[7-9]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户个体的农业产出水平,通过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是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综合分析上述有关农业保险与农民增收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并没有统一的观点认为农业保险对农民增收一定有显著性效应。随着农业保险在实际的农业生产活动中逐渐起到重要作用,笔者以河南省为研究范围,探究农业保险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效应,以助力乡村振兴。
2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及农民收入现状
2.1河南省农业生产现状
河南省农牧业资源比较丰富。近年来,河南省农业总产值整体呈平稳增长趋势(见图1)。
2.2河南省农民收入现状
3河南省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
3.1变量选择及描述
3.1.1被解释变量。笔者重点研究农业保险对河南省农民收入的影响,以河南省农民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河南省农民收入这一被解释变量使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表示,即FI。3.1.2核心解释变量。笔者主要研究的是河南省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所以,在此实证分析中,该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为河南省农业保险。这一核心解释变量可以用河南省农业保险的保费金额(AI)来衡量。3.1.3控制变量。笔者还选定了一些很有可能会对河南省农民收入产生影响的自变量,即当地农产品价格指数(API)及当地农业劳动生产率(LP)。
3.3单位根检验
为了防止计量经济分析过程中异方差的影响,将上述变量分别取对数,为lnFI、InAI、InAPI、InLP。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笔者选择使用计量软件经检验,各变量的ADF值不小于5%水平的临界值,因此,可得出原始假设没有被拒绝的结论。单位根检验是在不稳定序列的一阶差之后进行的,一阶差后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lnAI和lnAPI的ADF值小于5%水平下的临界值,拒绝原假设,序列平稳;lnLP和lnFI的ADF值都没有小于5%水平下的临界值。二阶差分后,各变量二阶差分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lnLP序列和lnFI序列的二阶差小于5%,可以拒绝原始假设。这表明河南省农民收入与当地农业劳动生产率变量是二阶稳定的。笔者可以运用协整检验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
3.4协整检验
对上述4个变量进行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和表6所示。由表5和表6可知,Johansen协整的两个子检验否定了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关系的原始假设,所以可以说这4个变量至少具有两个协整关系,即长期均衡关系。
3.5误差修正模型
由上述协整检验可知,lnFI、InAI、InAPI、InLP这4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为了进一步衡量这4个变量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调整到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的速度,选择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实证分析。误差修正模型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由表7得出误差修正模型为lnFI=406.321600+0.038071lnAI+0.033619lnAPI+0.924733lnLP-0.385434ECM(-1)。其中,R2=0.496825,F=3.629296,DW=2.673924。根据上述的误差修正模型不难发现,lnAI、lnAPI、lnLP都对lnFI的短期变化有着积极作用;lnAI、lnAPI、lnLP的前系数都为正,所以可以得到农业保险、当地农产品价格指数及当地劳动生产率都对河南省农村地区的农民收入有着正向影响。然而,误差修正项ECM(-1)之前的系数为负值,这同样符合反向修正机制。也就是说,当河南省农民收入的短期变化离开长期变化轨道时,误差修正期将以0.038071的力反向调整河南省农民收入的短期变化,直至其恢复到平衡状态。
3.6实证研究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农业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和劳动生产率对农民收入有正向影响,农业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和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农业保险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4促进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4.1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虽然河南省政府一直都在加大对当地农业保险的补贴扶持力度,但是当地的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依旧较低。对此,当地政府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因时制宜扩大享受补贴政策的农作物种类;另一方面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据各地区(贫苦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密集区和稀疏地区、高风险地区等)的实际情况来执行财政补贴,确保不落一地、不落一户。
4.2完善农业再保险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政府亟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再保险制度来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再保险公司,同时激励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营销;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引导建立风险性股票基金,当有危机出现时,可以为农户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4.3增强农户保险意识,培养高素质从业人员
4.4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对于农业保险公司来说,要加强农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更新调查和定损的方法,提高农业保险的科技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和GPS定位仪等高新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建设多元化信息传输渠道,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农业保险线上收费、线上补偿等服务,简化承保和理赔流程,从技术上规避违法违规行为,使操作更加规范、严谨,从而有效促进河南省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