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p>第九条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

第四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经营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第二十九条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枋p>(二)有熟悉专业的技术人员;(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业局提出申请;当地商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核发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应当每隔二至三年会同有关部门对经营许可证复查一次。第三十一条化学危险物品的流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计划分配的化学危险物品,按计划供应;(二)计划外正常供需渠道的化学危险物品,按合同供应;(三)使用单位临时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需凭该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注明品种、数量、用途、)采购;(四)日常生活需要的且购量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化学危险物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第五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或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1年1月2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化学工业部、铁道部、商业部、公安部试行的《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化学危险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铁路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化学危险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关于违反爆炸、易燃物品管理规则处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THE END
1.药品仓库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30922080840_3265209.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及员工宿舍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按照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https://www.hnvist.cn/column/pxfg/details/1657682483525.shtml
3.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2、各车间、部门、休息室、更衣室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 3、库房、成品库的物品时否分类码放,是否达到防火安全要求,通道是否畅通。 4、各车间、部门、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炉、煤火等其它取暖设备。 5、联合车间、食堂的燃气管道是否达标符合安全标准,各种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标准。https://m.ruiwen.com/gongzuofangan/6925551.html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防雷、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宿和从事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http://www.gdrd.cn/zyfb/fgyjzj/content/post_188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