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
过去20年来,世界保险业发展迅速,1990年全球保费收入为1.4万亿美元,到2009年达到4.06万亿美元,20年间增长了近3倍,年均增长6%左右,接近同期全球GDP增长速度的两倍。目前,全球保费收入占全球GDP的比重达到8%左右,发达国家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以上,保险业在现代产业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
(二)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
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目前,在国际经合组织国家(OECD)中,保险资产占金融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20%。根据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统计资料,保险资金的股票投资占纽约交易所投资总额30%。根据《财富》杂志的统计,2009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共有金融企业117家,其中银行集团57家、保险公司55家、多元化金融公司5家。这55家保险公司营业收入占金融业总营业收入的45%,利润占金融业总利润的34.7%。
(三)保险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业在全球风险管理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当前,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化、恐怖主义袭击、人口老龄化等新型风险不断涌现。在这种大背景下,保险业也在不断取得新的进步,管理的风险种类越来越多,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发挥着新的作用。
(四)保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世界各国特别是部分高福利国家,发现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维持高水平的社会保障,都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很多国家通过发展商业保险,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
一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的运行效率。在美国,许多著名的保险公司都是公立养老保险计划的主要管理人。南美和欧洲一些国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难以为继,都进行了养老制度改革,保险公司在管理和运营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发挥商业保险在补充养老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在很多发达国家,很多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都交给商业保险公司负责管理。比如,在美国,由人寿保险公司管理的职业养老保险计划,占美国职业养老计划资产的四分之一。日本保险业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的作用也与美国基本相似。
三是提供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与健康保险产品,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OECD等国际机构的研究表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部分替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提供的福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负担。同时,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的养老金产品,也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
(五)保险是提高社会创造活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创新活动始终伴随着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地分散创新风险,解决创新者的后顾之忧,人们的创造动力将会受到很大抑制。特别是在美国等一些民事法律责任比较严格甚至苛刻的国家,如果没有保险,可能就没有人敢发明创造,许多新产品根本无法推出。美国的石棉索赔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上个世纪70年代,石棉被广泛运用在建筑、医疗等领域,在当时是一种创新,但长期使用石棉会损害人体健康,这种不利后果在几十年后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当时,一些企业为了减少产品创新的风险而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此已经承担了数十亿美元的损失,分担了这些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消费者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保险在促进创新方面还有很多突出的例子,比如,汽车的安全气囊、安全带和防盗锁,都是由保险公司下属的研究机构率先推出的。
二、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保险在中国已经有近200年的历史。早在19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随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在广州、上海等贸易口岸设立了保险机构。多年雄踞全球保险业霸主地位的美国国际集团(AIG),其前身是美亚财产保险公司和友邦人寿保险公司,就诞生于1920年前后的上海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保险业发展,在多份重要文件中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险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对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2004年到2010年,连续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随后发布了国务院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为保险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国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八个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保费收入只有4.6亿元,2010年达到1.45万亿元,保险业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到2010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04万亿元,是2002年的8倍多,资本金超过4000亿元,是2002年的12倍。保费收入的国际排名上升到世界第6位,比2000年上升10位。
(二)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保险市场由中国人保公司独家经营。十六大以来,相继成立和引进了一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数量从2002年的42家增加到目前的146家,已开展营业131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8家,非寿险公司53家,寿险公司61家,再保险公司9家。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从保险公司资本国别属性看,中资保险公司77家,外资保险公司54家。此外,还相继成立了经营健康险、农业险、汽车险和责任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三)保险改革深入推进
(四)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房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我们开展了学生在学校的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炭开采等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五)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
过去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承保业务,资金运用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存银行、买国债、买基金。近年来,我们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涉及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公司股权以及境外投资等多个领域。为了防范保险投资的风险,提高保险投资水平,我们还成立了一批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保险投资的集中化和规范化运作。
(六)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
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加强了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中国保监会已经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等多个全球性保险监管组织,并当选为执行委员。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参与国际保险重大事务,加强与几十个国家保险监管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保险业的地位和作用也在不断提升。
(七)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
近年来,保监会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初步建立了以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监管为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
(八)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近年来,在湖南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湖南保险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从2002年的86亿上升到439亿,增长5倍多。省级分公司39家,资产总额881亿元,比2002年增长6.6倍,保险从业人员15万人。保险业成为湖南发展最迅速的行业之一,为健全区域金融体系、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差距意味着潜力,意味着发展空间。保险业发展中的不适应,迫切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整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切实发挥保险应有的功能。
三、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实践
三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现阶段,内需不足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居民消费不旺,关键在于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不稳定。据统计,我国银行储蓄中以养老、防病、教育为目的的储蓄比例在40%以上。预防性储蓄总量过大,无疑会制约居民的当前消费水平。保险可以在促进储蓄向消费转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保险能够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保险在提供风险保障上具有杠杆效应,一块钱的保费往往能够提供几倍、几十倍的保障。人们有了养老、医疗等保险之后,就会减少生活的后顾之忧,从而扩大消费。另一方面,保险能够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比如,通过信贷保险,可以为贷款消费提供风险保障,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促进各种消费贷款的发放,从而带动全社会的消费增长。目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000多亿元,为80%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了保险支持。住房按揭保险累计保险金额近4万亿元,有力促进了住房消费。
五是为科技创新提供风险保障,支持和促进科技进步。2006年初,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开展了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分两批确定了12个试点城市,有针对性地推出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和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在内的15个保险新险种。不少试点城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些省市也在推动科技保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科技保险日益得到各方面的接受和认可,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逐步发挥。
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是通过经济杠杆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政府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有利于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进社会稳定。
近一段时期以来,校园安全日益引起全社会广泛的重视。从各地的实践看,保险业也可以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北京市2003年建立了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风险管理、风险教育等安全管理服务。去年,北京市投保校方责任险的学校、幼儿园近2800所,公立学校、幼儿园的覆盖面达到100%,中专、技校和私立学校达到80%,保障人数162万人。
二是减轻政府重大事故处理压力。目前,我国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频繁发生,事故一发生,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处理善后事宜。通过在这些行业建立保险制度,发生事故后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减轻政府压力。目前,保险业已经与建设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旅游局、安监总局等20多个部委联合下发了文件,在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运用保险机制,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一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2002年以来,我们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农业保险扭转了停滞不前的局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96亿元,是2002年的16倍。覆盖的农户数达1.29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3795亿元,承保农作物及林木11亿亩,牲畜近7亿头。保险涵盖农作物由水稻、小麦等5类主要粮食作物扩展至林木、油菜等经济作物,保障范围由种植业、养殖业扩展至农房、农机等多个领域。政策性农业保险由初期的6个试点省区扩大至所有省区市。在湖南,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也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得到实惠。2010年底,湖南种植业承保面积7232万亩,养殖业承保牲畜头数达203万头,共141万农户受益。2008年以来,湖南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35亿元,远远超过自1984年开办农险业务以来24年的总和,位居全国第六。
二是试点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低收入人群,2008年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为农民提供保费少,保额低的保险服务。目前,试点工作已经覆盖了广西、河南等19个省区。从试点情况看,农民平均20-30元就能获得1万元左右的保障,使低收入农民也能买得起、买得到保险。目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经覆盖农民1100万人次、数百万个农村家庭。我国保险业开展农村小额保险试点的情况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近两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多次在全体大会上向其他国家推广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经验。
(四)丰富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宽,具有明显城乡二元分割的特性。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着眼点就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丰富社会保障的层次,提高社会保障的运作效率,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为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体系提供有益的补充。
在参与养老保障体系方面,我们的重点是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企业年金业务。目前,保险业共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积累准备金近3.5万亿元,是国家社保基金理事会积累资金的4倍多。与此同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业务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保险公司承办的企业年金占全部法人受托业务的90%,共与4000多家企业签订了企业年金管理合同,受托管理业务710亿元。
在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同时发挥保险自身的优势,为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险提供专业化服务。这里我想着重谈一谈保险业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两种模式。
四、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系作者在湖南省委常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