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市纪委监委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我市静态管理期间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人员存在违规使用《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工作证》情况,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通报1:2022年10月11日9时许,货车司机赵某振因违规使用《车辆通行证》被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经查,赵某振使用的《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工作证》为市住建局发放给海城市后英集团有限公司用于保供车辆的证件。赵某振借机私自驾驶私家货车运输非保供物资。对此,市纪委监委责令市住建局对后英集团有限公司保供证件管理不严问题提出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对车辆通行证的监管力度,确保保供车辆通行证仅用于保供使用。
通报2:2022年10月11日10时许,耿某君持变造的《人员工作证》并违规使用《车辆通行证》被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经查,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放给一中队内勤英某的《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工作证》系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英某私自将上述证件转借给其丈夫耿某君,后耿某君私自变造了《人员工作证》,同时违规使用英某的《车辆通行证》,驾驶其私家车购买运输个人物资。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证、车辆通行证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同时建议对英某予以辞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