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四)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组织拟订本区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市级就业政策,研究拟定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区就业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研究拟定本区就业资金使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督促检查。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充分就业地区建设。贯彻执行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贯彻执行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负责拟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本市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九)综合财务科。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对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非对外服务窗口)
(十)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统战、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非对外服务窗口)
(十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工会、妇联、团委。健全工会、妇联、体协、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并开展经常性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基层单位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全局体育工作;负责全局女工、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团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非对外服务窗口)
【所属机构】
一、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二)履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有关的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社会保险稽核、转移接续等职责。(三)配合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编制本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监测基金运行情况。(五)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职业年金管理和核发工作。(六)指导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镇(地区)社保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七)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的制定工作,承担辖区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等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保中心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中心纪检、人事、群团等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文处理、信息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督办工作;负责中心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接诉即办”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稽核科。负责组织开展稽核工作,组织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和专项审计补缴的录入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多支待遇追回工作;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及监督机构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法律事务科。负责解决先行支付向第三人追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负责中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负责中心起草涉及法律问题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等。(非对外服务窗口)
(六)档案管理科。负责建立社保档案管理制度,开展社保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工作,做好各项社保档案的归档、查询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非对外服务窗口)
(八)登记科。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信息的采集、登记业务。
(九)基金征缴科。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与个人帐户管理经办业务;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核定。
(十一)权益科。负责社会保障卡的二次信息采集、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缴费证明。
(十二)基金支付科。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业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预提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
(十四)居民保险科。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收缴、转移、支付和管理工作。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征缴、个人账户管理、转移接续、待遇核定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工作;代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业务等工作。
二、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二)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四)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仲裁院各科室职责:
(二)立案调解庭。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分案、立案前和立案后调解、案卷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收、发、送;协调工会、法律援助部门等,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建设。
(三)审理一庭。依法负责审理处置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需要快速处理的案件及其他案件。
(四)审理二庭。依法负责审理处置重大疑难复杂争议案件及其他案件,负责有关案件的巡回审理处置工作。
(五)审理三庭。依法负责审理处置一般性劳动争议案件。
三、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原北京市顺义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北京市顺义区人才中心现已整合成立为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公服中心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及内外部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心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公文处理、信访、保密、接待、会务等工作;对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等事项进行督办落实;监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中心各部门的业务监督及风险点的防控工作;负责中心档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人员培训教育以及党群工团队伍建设;承担中心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人才服务科。负责落实人才政策,承担本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开展人才交流、培训、评价、跟踪等服务;负责区域性人才合作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本区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库,进行跟踪服务与调研。
(四)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科。负责研究本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的绩效管理;负责指导推进区域内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考核工作;承担职业指导技术的研发,组织职业指导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指导师的培养;实施全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本单位人资源公共服务的调研、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
(五)市场监测科。负责调查统计本区劳动力就业现状及就业需求状况;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本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预测以及形势分析工作;研究人力资源市场宏观监测体系建设,组织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调查,承担本区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专项调查工作。
(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科。负责本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及影像化数据采集;监督指导本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托存档单位及个人夫妻两地分居,单调进京手续的申报工作;负责征地转非劳动力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八)社会保险服务科。负责办理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增减员及信息变更工作;负责养老、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及延期缴费的核对、受理工作;负责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及特殊病种的申报工作;负责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的手续申报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社会化转移及退休材料的档工作;负责集体户口管理。
(九)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本地区失业人员及其人事档案的审核接转、管理,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及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等工作;负责本地区失业人员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接转失业职工、中学毕业生、退学学生档案及其他失业人员档案;负责随军家属、农转非人员新建档案:承担用人单位为本区农民工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工作;负责指导街镇社保所档案管理工作。
(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科。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收集、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组织开展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及各类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培训与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负责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
(十二)乡村振兴协理员办公室。承担全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的选拔招录、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岗位培训、宣传教育、工资发放、公积金社保缴纳审核;承担合同期满乡村振兴协理员专项事业编招录、二次择业等工作。
四、北京市顺义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促进就业政策,制定本区就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征集工作,承担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用人单位岗社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劳动者创业培训,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跟踪服务;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建设,并做好服务监督;承担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等工作。
五、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
六、北京市顺义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和实操评判;承担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需求的预测工作,并就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
七、北京市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单位职责: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提供人事教育考试服务;承担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人力社保干部岗位教育,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再教育等。
八、北京市顺义区建设征地转居劳动力安置服务中心
九、北京市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单位职责:承担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致残程度、护理依赖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等鉴定的辅助性工作;定期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上报工作报告和报送统计报表。
十、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工学校
单位职责: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劳动预备人员学历教育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技能实操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实训教学示范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