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采取行动,打击汽车行业中常见的不公平合同条款,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他们发布了2018至2019年度汽车买卖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条款,涉及诸如保险指定、责任免除等问题。以下是其中一些关键条款及其点评:
格式条款1:车辆交付前,税费等费用的变动可能由卖方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造成,这些风险应由买方承担。点评: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它试图通过格式条款转嫁风险,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协商原则。
格式条款2:卖方可能对车辆进行工程或设计变更,且买方必须接受,即使未告知。点评:此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追责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规定。
格式条款3:鉴定费用应由提出异议的买方预先支付。点评:这加重了买方责任,不符合《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关于检验费用的规定。
格式条款4:卖方交付的车辆可能缺少部分必要文件,如车辆一致性证书和保修文件。点评:这可能减轻了出卖人的责任,不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
格式条款5:卖方主张车辆离开后概不负责,即使存在质量问题。点评:此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利和产品质量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不合理责任。
格式条款6:强制消费者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和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点评: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共审查合同6609份,发现问题1555份,对317家有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了行政约谈。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浙江致力于为消费者打造更公正透明的汽车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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