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可以继续领取。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本案例中的张某如果在工作3个月后再次失业,还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案例2:张某2013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在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5年,失业后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2010年1月,张某在B公司重新业并参加失业保险,试用期1个月后。B公司以张某不符合单位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请问张某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能,最长可以领取多久请说明理由。
解答:最长可以享受18个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通:(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张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张某在A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5年,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案例3:杨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故死亡,其遗属在依法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后,是否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说明理由。
解答:杨某遗属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抚恤金,但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案例4:张某从某单位失业后,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享受18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并按规定为张某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张某在领取完第10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后,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请问张某入职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否继续由失业保险机构代为缴纳请说明理由。
解答:不能,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张某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
案例5:张三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A公司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2013年1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主动辞职。八个月后,张三在B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并于2019年1月因合同到期再次失业。请问:
(1)张三在A公司失业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请说明理由。
(2)张三在B公司失业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请说明理由。
(3)张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多久请说明理由。
解答:(1)张三在人公司失业后,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张三在A公司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申领条件。
(2)张三在B公司失业后,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因张三在B公司是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的,且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因此,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因此,张三可享受最长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案例6:某市A、B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2019年,两企业均按要求准备了申领资料并向参保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2018年度,A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为4.9%,B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为2.88%,该市2018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全国平均为3.8%。请问:A、B企业是否能申请领取企业稳岗返还
解答:A企业不能领取,B企业可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本案例中,A企业上年度裁员率高于统筹地区及全国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B企业则具备申请企业德岗返还应具备的所有条件。
案例7:赵某为某企业职工,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5年。李某为赵某表弟,在某企业上班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2年。2019年5月,赵某和李某同时考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2019年10月,赵某约同李某一起前往参保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请问李某和赵某都符合申领条件吗?请说明理由。
解答:在此案例中,赵某,李某都符合申领条件。
主要理由: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上限标准申领补贴。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激励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2个月及以上。职工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本题中,李某、赵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已参保缴费满12个月,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案例8: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出台后,某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小张因岗位需求,干2017年2月考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并在2017年11月成功申领到1500元枝能提升补贴。2019年5月,小张取得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准备再次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同事小王却告诉小张同一个职业(工种)只能申领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小王的观点正确吗
解答:不正确。
主要理由: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小张第一次以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在2019年5月取得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属于同一职业(工种)更高等级,可以再次申领补贴。因此,小张可凭获得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再去申领一次技能提升补贴。